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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乌裕尔河支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黑河市北安生态环境局监督管理股(16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 1 |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乌裕尔河支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北安市乌裕尔河支线(一中湖至先锋水库段)及长青湖流域 |
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对长青湖长度4.1千米的泄洪沟进行治理(包括河道清淤,护坡砌筑等);改造长青湖及周边湖塘沟渠35万平方米(包括清淤、护坡砌筑等)等内容,具体如新建生态护岸、护坡12.12公里,污水管网11.11公里,污水处理能力为60m3/d,河道底泥清淤21.3781万立方米,人工湿地0.0075平方公里,生态隔离带0.275301平方公里等。总投资24500万元。 |
1、污水:施工期基坑排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防渗厕所,定期清掏堆肥。施工期废水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2、噪声:机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运输车减速慢行,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禁止施工。运输路线路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3、废气:洒水车洒水降尘;运输车减速慢行,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选用高质量燃油。底泥清淤工程在枯水期进行,分区域施工,清除出的底泥存放于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底泥堆放是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污染物的产生。 4、固体废物:本项目开挖土方多余部分临时摊铺于堤防沿线临时堆渣场,采取临时围挡措施,避免施工期间产生水土流失,最终回填。 在生活区布设垃圾箱,运输垃圾的设施要密闭化,以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定期运往指定地点统一进行集中处理。建筑垃圾有废建材、包装袋等。可回收建筑材料送交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无法回收利用的采用运输车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车辆和机械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极少,不在场内贮存,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清出的淤泥运至底泥堆场,进行脱水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5、生态保护:机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运输车减速慢行,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禁止施工。运输路线路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
是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