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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价 邀 请 函
各相关供应商:
我单位就“百场黄梅唱响百家景区”龙子湖风景区示范演出活动项目采购,诚邀贵司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需求
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开展“百场黄梅唱响百家景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以“百场黄梅唱响百家景区”为主题,结合“春游江淮请您来”宣传推广活动,我局策划在龙子湖公园内推出三场(5月1日至3日)群众喜闻乐见的全省示范演出,5月1日为直播场,5月2日、5月3日为录播场,其中,直播场主要包括至少1位梅花表演奖获得者演出(至少参演2个黄梅戏节目),直播场演出中节目不低于12个(黄梅戏不少于6个、卫调花鼓戏不少于2个,其他可包含花鼓灯、泗州戏、梆子戏等剧目)、时长不少于50分钟,录播场演出中节目不低于12个(黄梅戏、卫调花鼓戏不少于2个,其他可包含花鼓灯、泗州戏、梆子戏等剧目)、时长不少于50分钟,市、区两级非遗项目展示不少于8个,正式演出前宣传推介视频拍摄不少于3条、每场正式演出后宣传视频拍摄不少于1条(每条视频均不少于1分钟),其中,直播场需由具备直播业务资质的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录播场需上传至省文化云及市文旅云平台。演出结束后,需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的通知》要求提供“学习强国”安徽学习平台线下活动资料。所有参与演出的演职人员劳务费、舞美费用、后勤费用、交通、餐补、前期和后期宣传费用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2、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壹拾万零伍千元),该预算为含税价格。
3、投标人资格
(1)参加询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参加询标前两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大型演出活动演出业绩(提供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4、投标书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竞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具备大型演出活动演出业绩(提供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投标响应书及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5、评价标准
本项目采用邀请询价法,由业主单位邀请相关企业竞标,按照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竞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者,以报价方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作为评定标准,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6、评分文件接收时间
(1)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询价文件提供、接收地点:龙子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龙子湖区人民政府主楼八楼1829室);
(3)联系人:季梦;
(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点;
(2)询价地点: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八楼会议室。
8、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人:龙子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季梦;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电话另行通知。
投标响应书及报价单.docx
龙子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