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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JC-HG20250053
项目名称:昆明海关缉私局
2025年度执法办案场所装备升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中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百聚易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62号B1栋805房
三、主要标的信息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蔡伟思(组长)、夏炳增、张成功、张奇、蔡锦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费金额为:
25725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广州百聚易科技有限公司得分为
96.9 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429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JC-HG20250053
项
目 名
称:昆明海关缉私局
2025年度执法办案场所装备
升级采购项目
公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二〇二五年八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目录
I
目
录
1
投标邀请
...............................................................................................................3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3
投标人须知
..........................................................................................................13
3.1 总则 .............................................................................................................133.2 招标文件.......................................................................................................143.3 投标文件.......................................................................................................153.4 开标、评标....................................................................................................173.5 中标和合同....................................................................................................203.6 中标服务费....................................................................................................213.7 询问、质疑、投诉 ..........................................................................................21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22
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3
4.1 评标办法.......................................................................................................234.2 初步评审.......................................................................................................234.3 评分细则.......................................................................................................23
5
采购需求
.............................................................................................................26
5.1 技术要求.......................................................................................................265.2 服务要求.......................................................................................................33
6
合同(参考文本)
................................................................................................38
6.1 合同标的.......................................................................................................396.2 交付时间及地点 .............................................................................................396.3 付(退)款方式 .............................................................................................396.4 合同条款.......................................................................................................396.5 合同补充条款 ................................................................................................42
7
投标材料格式
.......................................................................................................44
7.1 *承诺函 ........................................................................................................457.2 *投标函 ........................................................................................................46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77.4 *投标人资质声明............................................................................................47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87.6 *纳税证明 .....................................................................................................487.7 *社保缴费记录...............................................................................................487.8 *审计报告 .....................................................................................................497.9 *商务条款偏离表............................................................................................497.10
体系认证文件
..........................................................................................49
7.11
软件著作权证书
.......................................................................................49
7.12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50
7.13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51
7.14.............................................................*开标一览表
52
7.15 .................................................*投标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
53
7.16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53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目录
II
7.17...............................................................*检验报告
54
7.18
服务要求
................................................................................................54
7.19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54
7.20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54
8
附件
...................................................................................................................55
8.1 报名函..........................................................................................................55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3
1 投标邀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
“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1.1. 项目编号:JC-HG202500531.2. 项目名称:昆明海关缉私局2025年度执法办案场所装备升级采购项目1.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总预算:人民币199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UPS主机(10KVA)
2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2
安检门
3
个
打洛海关缉私科:
1个
勐腊海关缉私科:
1个
孟连海关缉私科:
1个
3
办案区外设配件包
3
套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套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套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套
4
办案中心管理终端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5
前端安防设备集中管
理单元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6
办案中心专用智能物
管柜(主柜)
3
组
打洛海关缉私科:
1组
勐腊海关缉私科:
1组
孟连海关缉私科:
1组
7
半球摄像机
81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25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25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31台
8
报警主机
3
套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套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套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套
9
壁挂显示系统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10
后端存储管理终端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11
单路视频解码器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12
电池柜
2
套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套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套
13
服务器机柜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4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备注
14
高保真拾音器
39
个
打洛海关缉私科:
12个
勐腊海关缉私科:
13个
孟连海关缉私科:
14个
15
监控电源信号管理单
元(公安网)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16
监控电源信号管理单
元(海关网)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17
监控数据存储管理单
元(公安网)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18
监控数据存储管理单
元(海关网)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19
紧急按钮
13
个
打洛海关缉私科:
3个
勐腊海关缉私科:
5个
孟连海关缉私科:
5个
20
门禁设备
13
套
打洛海关缉私科:
3套
勐腊海关缉私科:
4套
孟连海关缉私科:
6套
21
门禁设备(管理)
3
套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套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套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套
22
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
端
16
套
打洛海关缉私科:
5套
勐腊海关缉私科:
5套
孟连海关缉私科:
6套
23
审讯椅
8
张
打洛海关缉私科:
2张
勐腊海关缉私科:
3张
孟连海关缉私科:
3张
24
审讯终端
2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2台
25
声光警号
3
个
打洛海关缉私科:
1个
勐腊海关缉私科:
1个
孟连海关缉私科:
1个
26
手持金属探测器
3
个
打洛海关缉私科:
1个
勐腊海关缉私科:
1个
孟连海关缉私科:
1个
27
手机信号干扰器
10
个
打洛海关缉私科:
2个
勐腊海关缉私科:
4个
孟连海关缉私科:
4个
28
网络机柜
3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1台
29
温湿度显示屏
8
套
打洛海关缉私科:
2套
勐腊海关缉私科:
3套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5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备注
孟连海关缉私科:
3套
30
物管登记管理终端
2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1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1台
31
物证中心智能物管柜
(主柜)
7
组
打洛海关缉私科:
2组
勐腊海关缉私科:
3组
孟连海关缉私科:
2组
32
物证中心智能物管柜
(副柜)
7
组
打洛海关缉私科:
2组
勐腊海关缉私科:
3组
孟连海关缉私科:
2组
33
蓄电池(
38AH)
32
块
打洛海关缉私科:
16块
孟连海关缉私科:
16块
34
一体化智能审讯台
8
台
打洛海关缉私科:
2台
勐腊海关缉私科:
3台
孟连海关缉私科:
3台
35
总线编程键盘
3
个
打洛海关缉私科:
1个
勐腊海关缉私科:
1个
孟连海关缉私科:
1个
36
设备配套环境包
3
项
打洛海关缉私科:
1项
勐腊海关缉私科:
1项
孟连海关缉私科:
1项
合计(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大写:壹佰玖拾玖万元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
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 履约时间: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之内交货并完成履约验收。1.5.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 预算金额:人民币199万元1.7. 最高限价:人民币199万元1.8.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
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10. 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进行网
上报名。(报名函格式详见
8.1)
1.1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1.12.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
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
“不见面”方式开启。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6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办理签到;*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到10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1.13. 投标注意事项
(
1)投标人进行投标,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0
21-33292991);CA证书电子认证办法详见:https://gpmart.pcpe.cn/helpFront/gotoHelpFrontList.action?articleId=1055 。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技术支持更新。请各投标人及时申请办理,充分考虑邮寄时间等因素,若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招投标
平台操作手册。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网址:
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
;
(
3)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媒体上发布。1.1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42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
299号
1.16. 投标注意事项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
关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199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99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包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无
5
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
无
6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
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8
核心产品
一体化智能审讯台
9
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
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11
3.1.4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否
12
3.3.2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一)商务文件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 *投标人资质声明;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 *商务条款偏离表;(二)其它商务文件9.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文件: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 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所投办案中心管理终端具有体现“办案”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办案中心专用智能物管柜(主柜)具有体现“柜”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具有体现“人脸识别”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一体化智能审讯台具有体现“审讯”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 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12.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13
3.3.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3.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4. *按照采购需求“5.1技术要求”,只要求提供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严格按照第
5部分技术要求提供由具有国家认监
委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
会(
CNAS)资质认可的,且具有所检同类物资相关检验能力范围
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
http://cma.cnca.cn/cma/solr/tBzAbility
Search/list)出具的所投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 按照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结合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服务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6.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
3)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7.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4
3.1.5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15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标前答疑会)
否
16
3.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7
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政
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8
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投标保证金为
39800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对应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函(详见第七部分
7.2)中明确投标保证金退还账
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先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登记后,进入我参与的
--具体项目--
办理,按照招标文件和系统提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附注具体“包组编码”),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保证金及其归属。如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未附注具体“包组编码”,可在上述步骤下,进行自助绑款,输入银行账号进行查询绑定(与汇款时间存在约
10分钟延迟)。
银行账户信息维护说明: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首页界面右上角点击公司名称
--我的银行卡,维护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19
3.3.2.3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1、金额:乙方按约定向甲方缴纳该合同总金额的10%。2、提交形式: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支票、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含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提交时限:签订合同时提交。4、履约保证金返还:由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20
3.3.2.3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是
21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
7部分)。
2.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4%-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
(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22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
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3
网络安全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
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24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
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上述
*号项要求,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
效;②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仍需提供上述文件。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合同签署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发票(原件)、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函(原件),
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
同总额
100%的款项转入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账户。待采购方
完成项目验收后
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通过委托付款函通知公安部
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向中标供应商进行付款。
27
其他必要内容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恶意低价竞争。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
1. 上表中加 *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满足投标人须知3.3.4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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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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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须知
3.1 总则
3.1.1 基本要求
3.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3.1.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
3.1.2.2“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
技术和服务。
3.1.2.3“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3.1.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1.2.5“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1.2.6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
加投标。
3.1.3.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3.1.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3.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10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11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
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条。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
要求:
3.1.3.1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3.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3.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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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5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
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3.1.3.16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
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警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17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1.4 进口产品规定
3.1.4.1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
〕
248号)的相关规定。
3.1.5 分包、转包
3.1.5.1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15条。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 投标费用
3.1.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7 通知
3.1.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
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投标人登记的为准。如投标人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传真线路故障、潜在投标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明知应通知的事项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仍有条件和能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否则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参考文本)
第七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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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附件
3.2.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2.1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第一部
分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3.2.2.2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提出
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3.2.2.3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
改,也不需要进行答复的,可以对澄清、修改要求不予答复。若警采中心决定给予澄清、修改,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
(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
分
)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
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2.2.4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
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2.2.5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日的变更:在招标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5日,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期重新发出公告。
3.2.2.6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2.2.7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或项目说明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
中心将通过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3.3 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
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3.3.2.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条、第14条要求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填写要
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3.3.2.2投标文件编写3.3.2.2.1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
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6
3.3.2.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
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2.2.3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该投标将被拒绝。
3.3.2.2.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
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3.2.2.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3.3.2.2.6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要求如下:
3.3.2.2.7
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
目预算金额的
2%。
3.3.2.2.8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并在投标截止
前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3.3.2.2.9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信汇或电汇形式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并
在开标前办理向警采中心上述指定账户汇款的手续。投标保证金为银行汇票或银行投标保函形式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3.3.2.2.10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3.2.2.11
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信汇或电汇方式退还。
3.3.2.2.12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3.3.2.2.13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二十条
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正式递交投标文件且未提交撤标函的;
(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2.14
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副本,经警采中心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3.3.2.3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3.1
本项目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3.2.3.2
投标人可以选择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贷款,相关事宜与
可以提供此类融资贷款的公司协商办理,警采中心不承担连带风险。
3.3.2.4投标报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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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
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3.3.2.4.3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3.3.2.4.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
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3.3.2.4.5
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
。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3.3.2.4.6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
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2.4.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3.3.2.4.8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3.2.4.9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3.2.4.10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2.4.11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2.4.1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3.2.4.13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3.3.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条。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3.3.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3.3.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3.3.4.1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4.1.1
投标人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
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
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3.3.4.3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开标、评标
3.4.1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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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警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3.4.1.2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
3.4.1.3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公布的项目预算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2条,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
3.4.2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3.4.3 组建评标委员会
3.4.3.1警采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
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数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
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含)以上单数。
3.4.3.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3.4.3.2.1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3.4.3.2.2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4.3.3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
3.4.3.4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3.4.3.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4.3.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4.3.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4.3.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4.3.5.4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4.3.5.5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4.4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
3.4.4.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详
细评审环节。
3.4.4.2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3.4.4.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4.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
价的,其投标无效。
3.4.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3.4.4.4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3.4.4.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
财政部门:
3.4.4.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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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4.4.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4.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4.4.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4.4.5.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4.4.6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5 投标的澄清
3.4.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6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4.6.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3.4.6.2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信用评价
、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3.4.6.3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
比重不得低于
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
为评审因素。
3.4.6.4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4.6.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3.4.7 评标过程要求
3.4.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7.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4.8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20
3.4.8.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4.8.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4.8.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4.8.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4.8.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8.2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
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4.9 确定中标供应商
3.4.9.1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4.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9.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
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4.10
采购项目废标
3.4.10.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3.4.10.1.1
投标人不足三家;
3.4.10.1.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3.4.10.1.3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
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4.10.1.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上述第
3.5.10.1.3、3.5.10.1.4款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
书面报告。
3.4.10.2
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3.5 中标和合同
3.5.1 中标通知
3.5.1.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
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5.1.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21
3.5.2 签订合同
3.5.2.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3.5.2.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5.2.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
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
3.5.2.4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服务费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服务费率
中标金额(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3.7 询问、质疑、投诉
3.7.1 询问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22
3.7.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3.7.1.2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 质疑、投诉
3.7.2.1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警采
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7.2.1.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2.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7.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7.2.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
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7.2.3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3.7.2.3.1 投标(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7.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7.2.3.4 事实依据;3.7.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3.7.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7.2.4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中心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3.7.2.5质疑函标准格式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附件2。
3.7.2.6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3.7.2.7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
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7.2.8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3.8.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
息向第三人外传。
3.8.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3.8.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3
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4.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
7.5分
技术部分
51分
服务部分
11.5分
价格分
30分
合计
100分
4.2 初步评审
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响应
备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质声明*社保缴费记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有效的审计报告*商务条款偏离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检验报告
4.3 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 (7.5分)
客观分
1.1体系认证(
0-1.5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或GB/T19001或
GJB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
GB/T45001或ISO45001)。每提供1种有效认
证证书复印件得
0.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为1.5
分,最低为
0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4
客观分
1.2软件著作权证书(
0-
6分)
投标人所投办案中心管理终端具有体现“办案”功能的嵌入式软件
著作权证书;办案中心专用智能物管柜(主柜)具有体现“柜”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具有体现“人脸识别”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一体化智能审讯台具有体现“审讯”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
1个
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得
1.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
得分。满分为
6分,最低为0分。
2. 技术部分(51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分
2.1技术指标基本响应情况(
0-
51分)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每条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具
体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技术要求)。满足全部技术指标,得
51分:
1、标“★”为关键指标,每有一项“★”指标不满足技术参数最低要求扣3分,共
7项,共21分。
2、标“▲”为重要指标,每有一项“▲”指标不满足技术参数最低要求扣1.8分,共10项,共18分。3、无标识为一般性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技术参数最低要求扣0.2分,共
60项,共12分。
注: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视为不满足。
3.服务部分(11.5分)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分
3.1质保承诺
(
0-1分)
所投报产品质保期至少3年(自本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
人承诺对所投报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护维修服务。质保期在3年的基础上,额外每增加1年得0.5分,最高得1分。(质保期仅3年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客观分
3.2售后响应
(
0-1分)
1、为了保证本次项目顺利成功,要求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提供7
*24小时售后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时间要求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报修
48小时内到达现场,对72小时内不能修理完毕并正常使用的设备
,则无偿提供同档次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单位使用,并承担其中发生一切费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提供上述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
1分。未提供以上承诺
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主观分
3.3售后服务(
0-3.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
见
5.2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方案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售后能力及服务响应及时,
匹配本次采购需求特点,得
3.5分;
2、售后服务方案考虑实际需求,售后能力及服务响应比较及时,
基本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特点的得
1.5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未考虑实际需求,售后能力及服务响应不及时,
或可能不能响应用户售后的为
0.5分。
4、未提供得0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5
客观分
3.4培训质量
(
0-1分)
中标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培训次数不少
3次,直至采购人的
相关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投标人提供上述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
1分。未提供以上承诺或不
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主观分
3.5培训要求
(
0-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设备培训方案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
理、培训内容全面丰富的得
2分;
2、设备培训方案编制较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较合理、培训
内容全面的得
1分;
3、设备培训方案编制不够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不够
合理、培训内容不够全面得
0.5分;
4、未提供得0分。
主观分
3.6设计规划
方案(
0-
3分)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要求及提供的场地概况基础图情况提供具体
详实的设计规划方案,提供项目场所初步规划图、设备点位图、设备部署图等技术图纸及方案:
1、根据方案紧密性强,有针对性,规划部署合理得3分;2、方案紧密性、部署规划略有欠缺,基本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
.5分;
3、方案紧密性及部署规划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5分;4、其他或未提供得0分
4. 价格部分(30分)
客观分
4.1价格分(0-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总分
100分
26
5 采购需求
5.1 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② 证明材料要求原厂证明材料的,可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官方网站截图或白皮书等原厂证明
材料;
②证明材料只要求检验报告的,投标人提供由具有国家认监委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C
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质认可的,且具有所检同类物资相关检验能力范围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
http://cma.cnca.cn/cma/solr/tBzAbilitySearch/list)出具的
所投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1.1*基本指标要求(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下述技术参数要求为最低技术要求,投标时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等于或优于下述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双目摄像头
具备红外光和可见光双目摄像头,分辨率为≥
1920×1080,摄像头可手动上下调节,调节角度范围±15°,具有红外补光灯
检验报告
2
人脸活体检测
支持人脸活体检测和语音播放功能,应能检测或防止人脸打印照片、人脸电子照片或人脸视频方式的假体攻击
检验报告
3
页面显示
支持主页面具有入区登记、出区登记、其他业务功能入口;可在屏幕中显示当日在区人数、当日进入总人数、当日离开总人数和当日办案总数
检验报告
4
入区信息登记
支持在登记入区信息过程中,可选择涉案人员入区原由,并可关联主办协办民警信息
检验报告
5
办案中心管理终端
人员标识
支持通过公民身份号码与外部系统进行查询,核查涉案人员背景信息和提供
“逃、前、毒”三种标识,并显示在屏幕中
检验报告
6
系统展示
支持开机时展示开机动画。支持显示单个
/多个功能室名称、当前人数、使用状态(使用中/空闲)、日期时间、执法办案区单位名称
检验报告
7
地图功能
支持显示办案区地图,可拖拉放大
/缩小查看地图;支持紧急报警功能,点击报警按钮,触发显示红灯,产生告警声
检验报告
8
办案区流程指引
支持办案区流程指引功能,选择指引选项可进入业务指引界面,具有入区登记、人身安全检查、随身物品登记、信息采集、候问、审讯、申请离开、确认离区、电子材料刻录流程展示
检验报告
9
人脸比对功能
支持人脸比对功能,当检测到人脸时自动开启人脸采集界面进行人脸采集将采集到的人脸图像信息,进行人脸比对,比对完成后展示并播报结果;当人脸比对成功时,应展示人员姓名并播报
;人脸比对失败时,应展示比对失败提示
检验报告
10
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
巡查功能
支持巡查功能,开始巡查功能后,民警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巡查签到,给予相应提示,记录巡查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同步巡查记录至管理系统。当重复执行开始巡查签到或未结束巡查任务操作时,应能显示相应误操作提示
检验报告
5.1.2其他指标要求(评分项)
指标按重要性分为
“★”、“▲”和一般无标示指标。“★”代表关键指标,
“▲”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如提供检测报告佐证的,检测报告需完整且不能有遮挡,检测项目不能有不具公正性免责说明,否则无效。
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产品名称
序号
重要
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UPS主机
1
额定容
量
三进单出在线式
UPS主机,额定容量≥
10KVA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安检门
2
探测区
域
支持
≥12个相互重叠的网状探测区域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7
产品名称
序号
重要
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3
显示面
板
配置
≥3.5寸显示面板,有中英文菜单
,内置多种场所推荐探测灵敏度设定数值,一键式按钮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4
灵敏度
各区灵敏度至少满足
0-999可调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5
基本参
数
工作频率范围:
7000—
8999个频段;报警功能支持报警灯光、报警声、任意调节设置;多区位报警支持探测不同位置的金属可同时报警,且指示多个金属位置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一、高拍仪
6
扫描像
素
≥500万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7
拍摄幅
面
至少支持
A4拍摄幅面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二、
USB摄像头
8
摄像头
像素
≥130万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9
分辨率
视像解像度(分辨率):
≥1280*720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三、指纹采集器
10
采集范
围
≥15*20m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四、电子签名板
办案区外设配件包
11
显示区
域
≥75*35m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12
结构尺
寸
采用冷轧钢板结构,钢板厚度
≥1.0m
m,外观尺寸宽560±10mm、高1550±10mm、进深470±10m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13
▲
触摸面
板
显示面板对角线尺寸应
≥19英寸,显示
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像素,支持
多点触控操作
检验报告
办案中心管理终端
14
配置
配置相当于或优于
4核CPU处理器,内
存
≥16GB,机械硬盘≥1TB,固态硬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28
产品名称
序号
重要
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盘
≥128GB
明材料
15
▲
手环存
储柜
支持最多存储定位手环
≥23个和定位卡
片
≥18张,内置充电接口≥8个
检验报告
16
端口
具备
≥2个RJ45端口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17
★
人像采
集
至少可支持通过调用摄像头,对涉案人员进行人脸采集,倒计时
≤3秒后进行
抓拍,操作过程中具有语音播报提示
检验报告
18
★
读卡器
可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工作频率为13.56MHz的IC卡信息
检验报告
19
★
民警信息登记
至少可通过人脸识别、读取居民身份证两种方式获取民警信息,应能以卡片形式展示民警信息,支持登记多位民警信息,可选择
≥1位民警设为主办民警
检验报告
前端安防设备集中
管理单元
20
前端安防连接
端口
配置
≥48个连接端口,用于网络对讲系
统、报警系统、门禁设备等前端安防设备的集中管理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1
整体尺
寸
整体尺寸(不含轮子高度):(高
*宽*
深)
≥1800*900*400mm;
单体存储位置
≥12格,
格子尺寸(高
*宽*深)≥160*340*40
0mm,不少于8格格子尺寸(高
*宽*深)≥340*340*40
0mm,不少于2格格子尺寸(高
*宽*深)≥700*340*40
0mm,不少于2格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2
材质厚
度
整体材质冷轧钢板,钢材厚度
≥1.0m
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3
触控面
板
配备
≥8寸触控交互面板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4
▲
锁控板
锁控板具备
≥12个端口,相应端口有指
示灯,支持通过
485接口与副柜接线进
行通信,支持管理员注册,绑定管理员卡号和密码,对所有柜格有开柜权限。支持临时卡注册和注销
检验报告
25
▲
读卡功
能
支持
≥13.56MHz
IC卡识别功能,识别距离0-1cm
检验报告
办案中心专用智能
物管柜(主柜)
26
▲
双目摄
像头
具备
≥RGB200W(1920x1080)、≥IR
130W(1280x960)摄像头,对距离0.5m~1.5m范围内的人脸可进行清晰拍照,支持刷脸开柜、远程开柜、密码开柜、刷卡开柜或手环开柜
检验报告
29
产品名称
序号
重要
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27
像素
≥200万1/2.7'CMOS ICR像素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8
镜头焦
距
镜头焦距:
4mm,水平视场角≥113.
5°(2.8mm、6mm、8mm、12mm根据场景可选
)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半球摄像机
29
分辨率
≥50 Hz: 25 fps (1920 x 1080, 1280 x 720)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30
报警输
入
支持板载
≥8个,可扩展至560个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报警主机
31
报警联动输出
可扩展至
1120个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壁挂显示系统
32
显示面
板
壁挂式信息展示设备,配置
≥65英寸面
板,显示面积:横向
≥1400mm,竖
向
≥800m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后端存储管理终端
33
硬件参
数
主要硬件:存储主机
1台,存储主机配
备
≥2.10GHz处理器*2颗,存储空间≥
12TB,程序运行内存≥32GB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34
解码通
道
≥16路,至少支持解码音频格式为G.722、G.726、G.711A、G.726、G.711U、MPEG2-L2、AAC的文件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单路视频解码器
35
接口
设备至少具有以下数量的接口:
≥1路
语音输入,
≥1路语音输出,≥1个RS2
32接口,≥1个RS485接口,≥8路报警输入,
≥8路报警输出,≥1个VGA视
频输入接口,
≥1个HDMI视频输出接口
,支持
≥1路模拟音频输出,支持≥1路
模拟
CVBS视频输出接口,≥1个RJ45
网络接口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电池柜
36
电池容
量
至少可放置
32节蓄电池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服务器机柜
37
规格
标准
42U容量,长≥600mm,深≥95
0mm,高≥2045mm,至少配备2条专业
PDU电源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38
信噪比
≥75dB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高保真拾音器
39
拾音范
围
≥0-5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30
产品名称
序号
重要
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监控电源信号管理
单元(公安网)
40
信号管理连接
端口
配备
≥24个连接端口,用于数据传输管
理及供电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监控电源信号管理
单元(海关网)
41
信号管理连接
端口
配备
≥24个连接端口,用于数据传输管
理及供电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监控数据存储管理
单元(公安网)
42
机架
≥2U标准机架式8盘位网络硬盘录像机,配置
≥96TB存储空间,输入带宽≥3
20Mbps ,输出带宽≥256Mbps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监控数据存储管理
单元(海关网)
43
机架
≥2U标准机架式8盘位网络硬盘录像机,配置
≥64TB存储空间,输入带宽≥3
20Mbps ,输出带宽≥256Mbps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紧急按钮
44
紧急按
钮
八六面板式紧急按钮或更优,报警输出常开常闭可选,至少含防区模块,外形尺寸
≥86x86m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门禁设备
45
设备配
置
设备配置至少包含:
≥2门门禁控制器
、门禁控制器电源
≥12V(含电源箱)
、磁力锁抗拉力
≥280kg级、读卡器感
应时间:
≤0.2s、开门按钮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46
设备配
置
设备配置至少包含:
≥2门门禁控制器
、门禁控制器电源
≥12V(含电源箱)
、磁力锁抗拉力
≥280kg级、读卡器感
应时间:
≤0.2s、发卡器、门禁卡、开
门按钮、软件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门禁设备(管理)
47
主要功
能
至少具备刷卡、门禁控制、门禁权限录入与删除,管理
≥3万个人员的门禁数
据,接入
≥100台设备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48
▲
显示面
板
内置
≥10.1寸十点触摸面板(分辨率≥
1280x800)、彩色摄像头像素≥200万
检验报告
49
▲
语音采
集
内置拾音器和扬声器,在距人脸识别终端
≥60cm处,播报声级≥40dB
检验报告
50
▲
接口
具有
RJ45网络接口≥1个、Micro-
USB接口≥1个、继电器控制接口≥1个、韦根接口
1个RS485接口≥1
个、复位按钮
≥2个,采用AC220V转D
C12V电源适配器供电
检验报告
51
配置
配置处理器
≥6核,主频≥2.0GHz,内
存
≥4GB,存储空间≥16GB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人脸识别流程管控
终端
52
★
NFC模
块
内置
NFC模块,具有≥2个补光灯,可
在人脸采集时进行补光,支持照片防假功能,使用照片无法进行识别,可设置防假功能开启或关闭;
检验报告
31
产品名称
序号
重要
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53
★
待机状
态
支持在设置时间内无操作,可自动进入待机状态,待机状态下距离
(0.8±0.3)
m内检测到人脸靠近可自动唤醒进入工作状态;具有三色状态灯,可根据人员比对结果展示不同颜色的灯光,验证通过为绿灯,验证失败为红灯,常规状态为蓝灯
检验报告
54
规格
采用
D型桌面,D型桌面上方加装U型锁
环,可以约束嫌犯的手腕。
U型环上下
最大伸缩距离为
≥30mm-70mm,U
型锁环配有配套弧形基座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审讯椅
55
材质
采用普通钢材加喷塑工艺,主框架采用不低于
400mm和320mm的圆管制成
,管壁厚度不低于
3mm,座面及桌面
钢板厚度不低于
2.0m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56
基本参
数
支持
6路 1080P 或 3 路
400W,分辨率最大为500W的网络视频输入;网络带宽支持
≥200Mbps;视频编码
分辨率支持合成通道主码流:
≥1080P
/720P;合成通道子码流:
WD1/4CIF/2CIF/CI
F;模拟通道主码流:
1080P/720P/WD1/
VGA/4CIF/2CIF/CIF;模拟通道子码流:
WD1/4CIF/2CIF/CIF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审讯终端
57
同步回
放
1路400w或者2路1080P实时同步回放,
DVD光盘刻录,可进行双光盘同步刻
录、循环刻录,可接
1~4个3.5英寸SA
TA硬盘,最大支持8T硬盘;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声光警号
58
设备配
置
声光警号(与总线编程键盘、报警主机配套使用),声压
≥108分贝,电流≤3
00毫安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手持金属探测器
59
报警模
式
至少支持声光、振动同步报警,带耳机输出功能,探测距离
≥60m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手机信号干扰器
60
信号屏
蔽
至少支持对手机
2G、3G、4G、5G及
无线
WIFI等微波信号的屏蔽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网络机柜
61
尺寸
网络机柜尺寸
≥宽600mm*深800mm
*高1000m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温湿度显示屏
62
显示
至少具有时间、温度、湿度显示功能,温度显示范围
(-
9~50°C),湿度显示,范围(5~95%R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32
产品名称
序号
重要
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H)
物管登记管理终端
63
配置
处理单元主频
≥2.4GHz,信息展示面
板
≥23.8寸,具有光驱功能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64
尺寸
整体尺寸(高
*宽*深):≥1800*105
0*450mm;单体存储≥13格,格子尺寸(高
*宽*深):≥小格115*445
*450 mm不少于8格,中格309*445*450 mm不少于5格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物证中心智能物管
柜(主柜)
65
显示
显示屏
≥21.5寸触控屏,分辨率≥192
0*1080人脸识别开柜、IC卡、二维码、管理员密码及远程控制开柜在紧急情况下,可进行机械应急开锁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物证中心智能物管
柜(副柜)
66
尺寸
整体尺寸(高
*宽*深):≥1800*105
0*450mm,单体存储≥18格,格子尺寸:小格(
115*445*450 mm
不少于
12格,中格310*445*450 mm
不少于
6格;采用冷轧钢板,板材厚度
≥1.0mm,箱体表面经过磷化除锈处理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蓄电池(
38AH)
67
配置
额定电压
12V,额定容量≥38AH蓄电
池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68
尺寸
审讯台尺寸:宽≥
1550mm、高≥11
05mm、深≥755mm,厚度≥1.2mm;示证维护门尺寸:宽≥880mm、高≥
640mm,开合角度>90°;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69
配置
至少包括:工业级主机、操作台、显示屏、内置摄像头的示证屏、交换机、控制模块、无线充电模块、打印机、鼠标、键盘、扬声器、扩展坞接口、电源箱、
≥8口PDU插座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70
▲
扩展坞
具备
AC220V插座≥1组、USB接口≥
2个、开关按钮≥1个
检验报告
71
显示屏
显示屏对角线尺寸
≥21.5英寸,显示分
辨率
≥1920×1080,显示屏与垂直方
向夹角
20°±2°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72
示证屏
内置摄像头的示证屏,示证屏具有
HD
MI接口≥1个,屏幕对角线尺寸≥32英寸,显示分辨率
≥1920×1080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一体化智能审讯台
73
▲
中控模
块
内置
≥4个通讯串口,≥5个USB接口,
≥1个RJ45网口和1块控制面板,支持LVDS和HDMI视频接口;具有视频检测和告警提示功能,当出现异常告警时,
检验报告
33
5.2 服务要求
*项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5.2.1质保要求
*本次招标产品质保期为至少三年(期内无偿提供配件,并免费修理、更换、重作);投标人投
标时需提供书面承诺,若承诺有不一致的,将以高者为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2.2售后要求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书面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安排;2.投标人提供具体的产品的损坏、调换措施方案;3.为了保证本次项目顺利成功,要求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提供7*24小时售后技术服务,
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时间要求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报修
48小时内到达现场,对72小时内不能修理
完毕并正常使用的设备,则无偿提供同档次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单位使用,并承担其中发生一切费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产品名称
序号
重要
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控制面板应闪红灯进行告警提示
74
★
示证展
示
支持使用智能审讯客户端上传图片、音视频、扫描文件等证据资料在示证屏进行展示;摄像头最大分辨率
≥2688×1
520;视场角:水平≥115°,垂直≥74°
检验报告
75
★
同步录音录像
具有彩色打印功能,最大可支持
A4幅
面打印。支持语音播放。具有
≥2个无
线充电模块;支持外接特定审讯主机、特定云审讯主机,关联审讯室摄像头,在主监控画面上同时显示副画面,实现画中画视频叠加,
≥3路画面合成;一
键开始审讯时同步录音录像;对案件资料
(审讯视频、笔录、示证资料)实时刻
录、备份刻录,并可进行光盘封面打印
检验报告
总线编程键盘
76
配置
至少支持中文
LCD编程键盘(与报警主
机配套使用),用于显示控制设备的各类信息,至少包括报警、状态、编程,用来操作提示和报警,报警状态
≥850
mA,报警输出≥DC12V 800mA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设备配套环境包
77
基本要
求
根据现场实际环境,在原有布线基础上补充本次采购的智能化设备所需的综合布线,至少包含
30个信息点、网线、音
频线和电源线工程量,如有缺漏工程量需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承诺函
34
4.投标人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规定的质保期,终身维修(若产品另有超过规定的质保期
的规定或承诺,按其规定或承诺执行);质保期从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外中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质保期满后,中标人仍需提供维修服务,仅收取维修成本费,并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2.3培训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
技术的现场培训(不少于
2个工作日),直至采购人的相关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
2.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及应用技术支持计划;3.投标人应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5.2.4设计规划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场地概况基础图提供具体详实的设计规划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项目场所
初步规划图、设备点位图、设备部署图等技术图纸及方案。
(
1)场地概况基础图(打洛海关缉私科) 长度单位:毫米(mm)
场地概况基础图
(
2)场地概况基础图(孟连海关缉私科) 长度单位:毫米(mm)
35
场地概况基础图
(
3)场地概况基础图(勐腊海关缉私科) 长度单位:毫米(mm)
场地概况基础图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6
5.2.5*交付要求(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的产品:办案中心管理终端、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办案中心专用智能物管柜、一体化智能审讯台及视频监控设备、门禁设备交付期内须无偿完成与局本部办案中心原有
“办案场所
管理软件
”进行对接。响应时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加盖响应人公章。具体对接要求如下:
(一)办案中心管理终端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要求1、需实现通过办案中心管理终端抓拍照片后,调用办案场所系统与公安人像库的接口,自
动返回人像比对的信息并复用。
2、需实现通过办案中心管理终端登记人员基本信息及入区原由后,将入区信息自动传送到
办案场所管理软件。
3、需支持将办案场所管理软件中,人员的办案区台账、视音频轨迹录像、电子笔录、审讯
同步录音录像等内容下载到办案中心管理终端,并可将资料打印或刻录。
(二)办案中心专用智能物管柜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要求1、需支持接收办案场所管理软件下发的开柜指令进行自动开柜。 2、需支持物管柜抓拍到嫌疑人的人脸后,自动传送至办案场所管理软件的人像库进行人脸
识别。
3、需支持接收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发送的人脸识别结果及权限校验结果,并实现开柜。 (三)一体化智能审讯台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要求1、需支持一体化智能审讯台获取办案场所管理软件采集的人员信息、案件信息,实现审讯
人员信息、案件信息的复用。
2、需支持一体化智能审讯台审讯后的审讯记录、同步录音录像,能通过办案场所管理软件
进行查看。
(四)视频监控设备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要求1、需实现在办案管理软件中实时调用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画面。 2、需实现嫌疑人在区域内行走轨迹(各监控点)的音视频录像自动截取,生成从入区到出
区的完整的音视频录像文件。
3、需实现在办案管理软件中查看人员的历史轨迹监控录像。 (五)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要求1、需支持通过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抓拍到嫌疑人的人脸后,自动传送至办案场所管理软
件的人像库进行人脸识别。
2、需支持接收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发送的人脸识别结果及权限校验结果,并展示在人脸识别
流程管控终端上。
3、需支持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中获取侯问室内的嫌疑人信息,并通过操作人脸识别流程管
控终端,实现嫌疑人的提讯功能。
(六)门禁设备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要求需实现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门禁设备的智能控制,当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进行人脸比对确
认权限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通过远程指令对门禁进行开门操作。
(七)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日历日内需完成办案中心管理终端、人脸识别流
程管控终端与局本部办案中心原有
“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实现既定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按不
具备履约能力取消合同,并保留追究其影响项目进度责任的权利。
5.2.6*验收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相关部门人员组织统一验收。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经过采
购人验收认可后,方可签署验收报告,具体事项如下:
(
1)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共同完成货物验收工作,采购人有权核查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
委托具有相应检验能力、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中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公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7
告发布后至合同签订前
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响应“5.1技术要求”的所有检验
报告原件。
(
2)检验须以中标供应商对技术要求的实际响应为准;
(
3)检验样品数量、抽检方法、技术指标选定范围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
(
4)检验所需的样品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抽检样品数量不含在采购数
量内,由中标供应商另外提供);
(
5)若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与投报时不符,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因提供虚假材料
等造成的一切损失。验收前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响应资质原件进行核查,如有虚假需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将配合采购人做好上述验收相关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8
6 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合
同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9
6.1 合同标的
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2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合同合计金额为货物及其配套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换维修、供货配发、包装费、检测
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险费、仓储费、增值税发票税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有关的费用),甲方除此之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为保证物品安全、及时送达,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物流快递企业进行配送,并按甲方要
求配送到指定地点,乙方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不高于市场主流快递行业平均价)。物流快递费用可能会增加乙方相应的成本费用,乙方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
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2 交付时间及地点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间:按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交货时间执行。
6.3 付(退)款方式
XXX
乙方账户乙方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甲方账户甲方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最终用户名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4 合同条款
6.4.1 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
品。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履行。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0
如果双方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
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以下简称
“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电话为:
。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
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详见“6.4.5补救措施和索赔”)。
6.4.2 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
、留置权等。
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3 包装要求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
、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地点。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包装箱外都应按甲方的要求在对应的位置粘贴标签。
6.4.4 验收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各项使用目
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
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时,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
有异议,甲方有权当场拒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甲方有权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以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
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甲方有权在验货时对货物进行抽样并送交权威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验货及抽样检
测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作为验收的依据,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
,甲方有权提出退货,或要求乙方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整改。如重新供货后,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20%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价款。
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
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盖章后方可生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1
本合同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
(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甲方且
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乙方应承担货物在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甲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
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4.5 补救措施和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在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
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延迟
供货违约金;
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
退货货物价款
20%的违约金;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
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保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
/或更换件的质保期。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
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6.4.6 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
服务的情况时,应于
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除甲方同意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
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
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20%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20%的违
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价款。
乙方一切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交通费、邮寄送达费,律师费)。
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以合同补充文件形式
6.4.7 不可抗力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
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
“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
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
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6.4.8 争端的解决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
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6.4.9 违约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
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
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20%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
支付价款。
6.4.10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
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6.4.11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4.12
合同附件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合
同为准。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经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6.4.13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
变化或修改。
6.5 合同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以下无正文)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3
签约各方: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44
7 投标材料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
“*”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
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
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45
7.1 *承诺函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此表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
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46
7.2 *投标函
投标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所有
承诺,且在此期限内承诺具有约束力。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向贵方提
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保证忠实地执
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采购人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
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签订补充合同,并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5、我方保证在投标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
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
(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
(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
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
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费等
活动安排;
(
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
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如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我方承诺及时向贵方举报,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举报
材料。
6、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共计
XXXX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明细见
下表:
所投包号
金额(元)
提交时间
1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户:7、我司中标(成交)后将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中标(成交)服务费,如未按时交纳,我司
同意投标保证金到期后直接抵扣代理服务费,剩余部分再归还我司。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
绝。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47
邮编:
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兹有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
证号: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
或盖章,投标无效。
7.4 *投标人资质声明
投标人资质声明
1、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1)名称:;
(
2)总部地址:;
(
3)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
4)实收资本或股本:;
(
5)最近资产负债表(到时止)
1)固定资产:;2)流动资产:;3)长期债务:;4)流动债务:;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48
5)所有者权益:;(
6)主要负责人姓名:;
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和地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6 *纳税证明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纳税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7 *社保缴费记录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49
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缴纳社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严格履行企
业责任。
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审计报告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9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
备注
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
,投标人只需在本表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存在偏离
,需逐项填写。
7.10体系认证文件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文件: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
、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
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11软件著作权证书
投标人所投办案中心管理终端具有体现“办案”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办案中心专
用智能物管柜(主柜)具有体现“柜”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具有体现“人脸识别”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一体化智能审讯台具有体现“审讯”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0
7.12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1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12.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1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3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2
7.14*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开标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元
)
数量
单位
小计(元) 交货时间
备注
1
2
…
投标总价:小写:
(元);大写: (圆)
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特别说明事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3
7.15*投标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
投标文件
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投标具体参数;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7.16*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议
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4
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7.17*检验报告
按照采购需求“
5.1技术要求”,只要求提供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严格按照
第
5部分技术要求提供由具有国家认监委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认可委员会(
CNAS)资质认可的,且具有所检同类物资相关检验能力范围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
(
http://cma.cnca.cn/cma/solr/tBzAbilitySearch/list)出具的所投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18服务要求
按照采购需求中
“服务要求”结合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服务相关材料。
7.19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投标产品详细参数和性能描述;
(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
3)详细的交货清单。
7.20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5
8 附件
8.1 报名函
报名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确认于
xx年xx月xx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第
包,并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如有变动,我公司将去函告知。联系人:
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
我公司已提供人民币:
___元投标保证金,当可以退回时,请退回到我公司以下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 _ _
投标人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本次项目保证金进帐单扫描件
(保证金进帐单扫描件粘贴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