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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C-HX20260246
二、项目名称: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车路协同通信设备
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中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珠江路
977号1幢1层103 金额:179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
序号 主要标的品目
数量 单位 品牌
规格型号
成交单价(元)
本项目总成
交金额
(万元)
1
C-V2X 路侧通信单元
3
套 中信料
RU5000E
43500.00
17.9700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徐鸣亚
, 吴志坚, 秦征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文件,服务费金额:
0.26955万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博兴二路5号院
联系方式:郦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
JC-HX20260246
项目名称: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车路协同通信设
备
项目
公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二〇二六年八月
I
目录
1. 询价通知...........................................................................................12.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人须知 ........................................................................................7
3.1.
总则
............................................................................................................8
3.2.
询价通知书
...................................................................................................9
3.3.
响应文件
....................................................................................................10
3.4.
询价流程
....................................................................................................12
3.5.
授予合同
....................................................................................................16
3.6.
成交服务费
.................................................................................................16
4. 评审办法 .........................................................................................185. 采购需求 .........................................................................................19
5.1 *技术要求.......................................................................................................195.2 *服务要求.......................................................................................................20
6. 货物采购合同....................................................................................23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3
一、 定义
.............................................................................................................23
二、 合同标的
......................................................................................................23
三、 合同价格
......................................................................................................23
四、 付款方式
......................................................................................................23
五、 交货地点、时间、运输方式、费用承担、风险转移及资料交付
..............................24
六、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24
七、 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方式
................................................................................24
八、 安装、调试及验收
..........................................................................................25
九、 保密义务及知识产权
.......................................................................................25
十、 违约责任
......................................................................................................27
十一、 不可抗力:
..................................................................................................28
十二、 合同的转让和分包
.......................................................................................28
十三、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28
十四、 合同的变更及其它
.......................................................................................28
十五、 联系方式
...................................................................................................28
7. 响应文件格式....................................................................................32
7.1 *承诺函..........................................................................................................337.2 *响应函..........................................................................................................33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7.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7.5 *商务条款偏离表 .............................................................................................357.6 中小企业声明函...............................................................................................367.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67.8 本国产品相关文件............................................................................................377.9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377.10 *报价一览表..................................................................................................37
II
7.11 *响应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387.12 *响应人服务要求偏离表..................................................................................387.13 *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397.14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397.15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39
6. 附件 ..............................................................................................40
8.1质疑函 ............................................................................................................4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
1
1. 询价通知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响应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1.1
项目编号:
JC-HX20260246
1.2
项目名称: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车路协同通信设备项目
1.3
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共
1包,总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小计(元
)
1
车路协同通信设备
3
套
62666.67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大写金额:壹拾捌万捌仟元整
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响应人的响应文
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文件所规定的报价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4
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天内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
1.5
履约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清源路288号
1.6
预算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1.7
最高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1.8
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无。
1.9
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询价通知
书。1.10 报名方式
响应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11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
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1.12 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本项目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响应,请符合条件的响应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
后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响应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分到9时00分,响应人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到9时30分,响应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响应文件。
1.13 响应注意事项
(
1)为保障投标顺利进行,请务必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
详见《供应商
Ukey证书申请操作手册》(https://jcyun-
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df)。如已持有CA证书,请确认其是否在有效期内;若证书已过期或即将过期,请及时联系上海
CA办理更新。请注意:凡2026年
1月1日之前办理的CA证书,均需重新办理。请各投标人尽早申请,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
2
间,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上海
CA客服电话:400
820
6660(拨通后按6,再按9)。 (
2)响应人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化政府采
购平台操作手册。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
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
册。1.14 信息发布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发布。
1.1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项目联系人:郦老师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清源路
2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1.16 响应注意事项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通知,请各响应人关注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
2.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响应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者无报价响应的,响应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最高限制单价,或者无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4
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无
5
响应产品的资质要求
无
6
是否允许
代理商响应
是
7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否
8
是否允许联
合体报价
否
9
核心产品
车路协同通信设备
10
不同响应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
处理规则
该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询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
11
响应人应提交的
商务文件
1. *响应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7部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都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第7部分);5.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本表);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人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提供);7. 本国产品相关文件:按照本表第20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响应人公章;8.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12
响应人应提交的技术文
件
1. *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第7部分);2. *响应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3. *响应人服务要求偏离表;4. 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5.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
(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
2)关键部件明细表;
(
3)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6.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13
是否收询价
保证金
否
14
是否收取
履约保证金
否
15
是否允许履约担
保和融资担保
否
16
是否允许响应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
否
17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否
18
响应文件有
效期
*90个日历日(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
19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询价通知书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
7部分)。
2.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报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4.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
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20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
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
2025〕
30号),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应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
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2、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
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除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
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外,应再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1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关于印发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报产品类
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2
市场准入资质
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CCC认证证书)、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
23
网络安全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设备或产品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24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
,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响应无效,无效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
25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和应提交的资
格审查材料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
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上述文件为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响应将被拒绝或响应无效,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合同签订且收到合同总额
5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50%,验收合格且收到合同总额50%增值
税专用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7
其他必要内容
1、其他必要内容: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投报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报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报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报报价平均值
×50%;
�投报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报报价50%的,即投报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报报价
×50%;
�投报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报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响应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
1、本表内容与该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2、响应人若未能有效提供本表要求的*号文件将导致报价无效。
3、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
将不作变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7
3. 响应人须知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8
3.1. 总则
3.1.1 总则
3.1.1.1 本询价通知书适用于本文件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
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
3.1.1.2 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响
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中所规定的询价前
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1.2.2 “产品”指本询价通知书中第5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
技术和服务。
3.1.2.3 “潜在响应人”指符合本询价通知书各项规定的响应供应商。
3.1.2.4 “响应人”指符合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获得询价通知书并响应的供应商。
3.1.2.5 本询价通知书各部分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
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3 合格响应人的条件
3.1.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通知书各项规定的响应人均可
参加本项目。
3.1.3.2 响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具备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
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3.3 具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质条件;
3.1.3.4 本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响应人还应当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1.3.5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响应人的处理规则如下:
3.1.3.6 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
对控股子公司等
(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同一分包的询价,否则询价小
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响应人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径行决定
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3.1.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
府采购活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9
3.1.3.8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
3.1.3.9 本次询价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响应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身份共同参
与,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1.3.10 如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响应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书。
3.1.4 询价费用
3.1.5.1 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
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5 通知
3.1.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
、信函、传真、网上公告等方式,下同)形式或在本次询价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
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潜在响应人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响
应人登记的为准。如响应人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传真线路故障、潜在响应
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
达响应人,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警采中心已经明知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
达,且警采中心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警采
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询价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3.2. 询价通知书
3.2.1询价通知书
3.2.1.1 询价通知书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
1部分 询价通知
第
2部分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
3部分 响应人须知
第
4部分 评审办法
第
5部分 采购需求
第
6部分 成交合同(参考文本)
第
7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
8部分 附件
3.2.2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
3.2.2.1 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自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3.2.3响应前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10
3.2.4.1 响应人的澄清、修改等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得询价通知书的潜在响应人,均可要
求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修改,响应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应送达警采中心
,该要求应在响应截止期
5日前,按询价通知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由警采中心负责解释,并应当由警采中心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与此相应,
相关质疑处理工作由警采中心进行处理。
3.2.4.2 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潜在响应人现场踏勘,而无论采购人是否安排
踏勘现场,响应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3.2.4.3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询价通知书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响应
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3.2.4.4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
或修改,也不需要进行答复的,可以对澄清、修改要求不予答复。若警采中心决定给
予澄清、修改,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
响应人
,并以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
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2.4.5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询价通
知书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2.4.6 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日的变更:在询价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
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
得少于三个工作日,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
更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重新发出公告。
3.2.4.7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响应人的澄清、修改或
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询价通知书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
,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所
有潜在响应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响应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
期的约束。
3.3. 响应文件
3.3.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响应人与警采
中心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
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必要时询价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
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3.3.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响应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响应人
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11
3.3.1.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询价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限期提供相应合规文件或直接认
定响应所提交的该部分文件无效,涉及
“*”的,且在询价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补正材料
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3.3.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3.3.2.1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3.3.2.2 商务部分指响应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询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响应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文
件。响应人应提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填写要求详见
询价通知书第
7部分。
3.3.3响应报价
3.3.4.1 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
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的
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
及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
,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3.4.2 本次询价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响应
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被拒绝。
3.3.4分包、转包
3.3.5.1 本项目是否允许响应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响应人须
知前附表。
3.3.5.2 响应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3.3.5.3 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3.3.5响应内容填写说明
3.3.6.1 响应人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询价通知书中的内容做出
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询价通知书中
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响应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6.2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报价一览表内容的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该响应
将被拒绝。
3.3.6.3 响应文件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
填写
“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
留有空项,将被视为响应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6.4 报价一览表按格式要求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3.3.6.5 响应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询价小组对
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12
3.3.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3.3.7.1 本项目投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
将被拒绝。
3.3.7.2 在特殊情况下,警采中心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
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
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除按照警采中心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的其他内容。
3.3.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3.3.8.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3.3.8.2 响应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加盖与响应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
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全名(或加盖名章),不得使用
“投标
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等其它形式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响应将被拒绝。
3.3.8.3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响应
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3.3.8.4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3.3.8.5 响应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雷同或错、
漏之处一致且不能合理解释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响应;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
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3.4. 询价流程
3.4.1资格审查与组建询价小组
3.4.1.1 采购人依法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对照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合格响应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评审程序。
3.4.1.2 警采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结合本项目专业要求
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
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4.1.3 采购人就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询价。
3.4.1.4 询价小组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
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
审专家。
3.4.2符合性审查
3.4.2.1 询价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
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提交情况。
3.4.2.2 在详细评审之前,询价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通知书的要
求: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13
3.4.2.3 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询价通知书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
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文件明显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而且限
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响应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
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4.2.4 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
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
响应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3.4.2.5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响应人不
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未实质响应询价
通知书的内容均体现在响应被拒绝条款部分,未被列入该部分的内容不得在评审中作
为拒绝响应人的条件。
3.4.2.6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后修正,重大偏离的认定由询价小组集体作出。
3.4.2.7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
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单独的报价一览表如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不一致,以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为准;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数字
1至0的大写应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
如果报价一览表响应总价与分项报价之和不符,应以响应总价为准,若未注明所调整
的分项报价,将按相差比例修正所有分项报价;如果报价一览表响应总价与响应文件
正本报价明细表总价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响应总价为准,若未注明所调整的分项报
价,将按相差比例修正报价明细表所有单价及总价;如果报价明细表中单价乘以数量
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3.4.2.8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3.4.2.9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3.4.3响应的澄清
3.4.3.1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
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4.3.2 响应人必须按照询价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
响应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
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询价小组可拒绝该响应。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14
3.4.3.3 如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某个响应人的报价与各响应人报价的平均报价价差较大,存在
明显不合理,有低于成本价或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时,询
价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响应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
而该响应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询
价小组可拒绝该响应。
3.4.4详细评审
3.4.4.1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根据询价通知书和询价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询价通知书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询价通知书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询价通知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询价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询
价通知书的变动情况和询价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4.4.2 询价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询价
通知书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
4部分“
评审办法
”。
3.4.5确定成交供应商
3.4.5.1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
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4.5.2 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
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4.5.3 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
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
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4.5.4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
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
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办法》(财库〔
2013〕74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
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4.5.5 采购人也可授权询价小组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15
3.4.5.6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采购人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6评审、询价过程保密
3.4.6.1 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授予响应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
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响应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3.4.6.2 在评审和询价期间,响应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询价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
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6.3 询价小组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
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
、监察等部门举报。
3.4.7关于响应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4.7.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响应人进
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该响应人被拒绝或该
响应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响应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
损失均由该响应人承担。
3.4.7.2 但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
述情形,经采购人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
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响应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
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除外,该等情形包括:一旦予以拒绝或采取类似的处
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的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采
购人或主要用户出具明确要求维持既定结果的书面意见等。
3.4.7.3 在上述考虑维持结果的情形下,采购人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响应人提供特别担保
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
要求金额,采购人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该响应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
措施。
3.4.8采购项目废标
3.4.8.1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4.8.2 采购项目废标后,询价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
3.4.8.3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3.4.8.4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响应人。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16
3.5. 授予合同
3.5.1 成交通知
3.5.1.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
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并将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
未成交的响应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
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3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5.1.4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5.1.5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签订合同
3.5.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响应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询价通知书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询价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5.2.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
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5.2.3 违反3.5.2.1条3.5.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6. 成交服务费
3.6.1 成交服务费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服务费率
成交金额(元)
货物询价
服务询价
工程询价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人须知
1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注: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
编号、服务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开
户 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评审办法
18
4. 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
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由询价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和补充文件(如有)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
比较。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性审查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2、符合性审查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和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3、详细评审:对响应文件按询价通知书的采购需求要求逐项进行审核,对采购需求实
质性要求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
4、价格比较和排序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
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响应较优的一方为成交候
选人。报价、技术指标响应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注:本项目报价为指定地点交付价,所有询价通知书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
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等有关费用都应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文件格式
19
5. 采购需求
本部分是询价通知书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非询价通知书中另有特别注明,本项目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
响应人须按“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响应人公章),
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5.1*技术要求
下述技术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有任意一项不满足,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时提供的产
品的技术参数应等于或优于下述技术要求。
1、证明材料要求检验报告的,投标人须提供由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
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
2、证明材料要求原厂证明材料的,可提供产品合格证、官方网站截图、白皮书等原厂
证明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依据“证明材料要求”提供。
5.2.1 技术参数总体要求
货物名称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一、
C-V2X路侧单元
1)通信制式支持LTE-V2X(PCS
直连通信)、
4G-
LTE、5G-NR,支持WLAN802.11b/g/n等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2)支持基于BD、GPS、GLONASS、Galileo等多个GNSS系统的定位与时钟同步功能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3)支持IEEE 1588v2精确时间同步协议,具备在隧道、地下车库等无 GNSS 信号场景下,RSU和OBU之间的PC5空口同步能力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4)通信范围:≥800m,PC5业务延时:<20ms,丢包率≤5%
检验报告或承诺函
5)通信指标要求:工作频段:5.905~5.925GHz,工作带宽:
10MHz/20MHz,发射功率:23dBm±2dB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6)功能接口:1个RJ45以太网口,RS485/RS422(RJ45)等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7)防护等级:IP67
检验报告或承诺函
8)工作温湿度:-40℃~+85℃,5%~95%RH相对湿度(无冷凝)
检验报告或承诺函
9)安全:支持国密算法,支持硬件加密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车路协同通信设备
10)支持透传功能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文件格式
20
货物名称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11)支持接收交通管控设施推送的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管控设施信息交互接口规范》(
GB/T
47002——
2025)的交叉口车道功能、信号灯组灯色状态和车道控制信号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12)工程安装调试:包含电源线、网线、交换机、抱杆箱等辅材,供电、组网等系统联调工作
承诺函
13)组网后,支持不少于10个测试节点,涵盖弱势交通参与者预警、车辆异常预警、车速引导等车路协同场景信息,支持基于《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项目和方法》(
G
B/T 44850-2024)的车路协同驾驶能力测试项目开展。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二、
C-V2X车载单元
1)物理规格:重量(不含天线): <500g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2)具备C-V2X(PC5)通信能力,工作频段:5905~5925MHz,工作带宽:
10MHz/20MHz,发送功率:最大23±2dBm,天线:
≥
2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及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
3)蜂窝通信:4G/5G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4)支持基于BD、GPS、GLONASS、Galileo等多个GNSS系统的定位与时钟同步功能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5)支持亚米级高精度定位,无GNSS场景下的空口同步
检验报告或承诺函
6)具有高性能HSM芯片,支持国密算法SM2、SM3、SM4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7)支持接收路侧单元转发的自定义管控指令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8)配置外接扩展屏,可安装车载终端人机交互应用程序,通过文字、动画或语音播报为用户提供道路标牌、红绿灯计时、交通参与者、事件预警等辅助驾驶信息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9)具备在隧道、地下车库等无
GNSS
信号场景下,
RSU和OBU之间的PC5空口同步能力,实现R
SU和OBU的通信以及OBU定位功能
产品说明书或承诺函
5.1.1 产品其它技术要求
产品到货时供方需提供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文档及使用维修手册。(提供承诺函加盖
响应人公章)
5.2*服务要求
下述服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有任意一项不满足,响应将被拒绝。响应的服务应等
于或优于下述服务要求。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文件格式
21
5.2.2 安装与调试
①采购产品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双方人员共同清点交付物,确认数量、型号、配
件齐全,产品型号与参数符合要求,确认无误的双方签署交付材料。如有损坏、缺货、错货等现象,记载于双方交付材料上,响应人负责维修、补足、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和成本;响应人维修、补足、更换后交付给采购方的,双方仍应签署交付材料,确认交付;
②设备验收完成后,由采购方和响应人共同编制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③在验收期间,响应人自负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④供应商负责全套软硬件产品的安装、调试。
5.2.3 培训
供应商负责全套软硬件现场技术培训。
5.2.4 技术支持
①全部产品质保期为贰拾肆(
24)个月,质保期自供货当日起计算。如有其他约定情
形导致验收延期的,质保期相应顺延。
②质保期内,响应人无偿提供技术指导、软件免费升级服务;③对于设备故障,质保期内免费享受现场维修或寄回原厂维修服务;④质保期满后一年内,设备发生故障后,供应商应支持电话技术支持,必要时提供现
场维修等;接故障通知后,供应商应在
4小时内提供电话支持,1天内排除故障,如遇严重
故障,
2天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
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标定和基础数据输出验证,提供必要的通
讯接口说明、数据格式说明、字段字典、采样频率、时间戳
/同步规则、设备状态码及调用
或导出示例等资料;在采购人开展设备数据接入和测试验证过程中,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或远程技术支持,协助完成接口调试、数据核验、问题排查和测试记录整理。上述配合以设备自身接口开放、数据输出和基础联调支持为限,不包含采购人业务平台的定制开发工作。
5.2.5 售后服务
①在质保期内免费享受供应商技术支持、软件升级服务;②对于设备故障,质保期内免费享受现场维修或寄回原厂维修服务;③质保期满后一年内,设备发生故障后,供应商应支持电话技术支持,必要时提供现
场维修等;接故障通知后,供应商应在
4小时内提供电话支持,1天内排除故障,如遇严重
故障,
2天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
5.2.6 备品备件
质保期满后一年内,响应人需持续提供备品备件供应及有偿技术维保服务。
5.2.7 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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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由采购方验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
件和资料;
②发票、产品说明书等交付资料载明的产品名称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③如验收中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
采购单位保留索赔权利;
④如果验收不合格,中标方应及时整改;整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的,采购方有权终止
采购合同。
5.2.8 保密义务及知识产权
响应人承诺若成交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业务数据、系统资料、项目
文档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复制、传播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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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甲方(全称):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采购人)
乙方(全称): (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
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
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
及要求如下:
一、 定义
1.采购人名称: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2.项目名称:车路协同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二、 合同标的
1.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设备: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及规格
数量
单价(含税价,元)
交货时间
1
车路协同通信设备,以采购技术需求(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3
自合同签订后
3
0个工作日内
2. 服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清源路288号
3.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包含设备供货、安装、标定、
现场验收及相关技术资料交付。
三、 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附件采购技术需求中提到的全部服务内容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 付款方式
1. 预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收到乙方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50%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50%,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
2.验收款: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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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剩余 50% 合同价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 50%
合同总价款,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
五、 交货地点、时间、运输方式、费用承担、风险转移及资料交付
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清源路288号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运输方式:乙方应按照保障合同产品完好的要求对其进行包装,将合同产
品运往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如甲方对包装、运输有明确要求的,乙方应严格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及运输。合同产品到交货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现
场开箱搬运并负责合同产品就位;甲方负责现场卸货及就位的协调工作。
费用承担:合同产品运往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及到达交货地点后的卸货、
开箱、就位等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风险转移:合同产品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
资料交付:乙方承诺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时一并提交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
。合同产品及技术资料清单详见详见附件1采购技术需求。
六、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乙方提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企业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
。乙方提供产品经甲方验收不合格后,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支出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诺,其从设备原始制造商处获得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所有质量保
证、售后服务承诺、技术升级及索赔权利,均应无条件、无遗漏地转让于甲方
。
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权利受损,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
部责任,甲方需要向制造商追偿的,乙方应予以协助。
七、 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方式
乙方于此向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产品应完全满足双方书面
确认的相关技术要求及该产品出厂的各项标准要求;若双方签署有技术协议,
则该产品应完全满足双方技术协议的各项要求;
合同项下全部产品质保期为贰拾肆(24)个月,质保期自本合同第八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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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最终验收报告签署当日起计算。如合同约定情形导致验收延期的,质保期相
应顺延。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指导、软件免费升级服务;设备发生故
障时,乙方提供上门现场维修或返厂检修服务。质保期满后,乙方需持续提供
备品备件供应及有偿技术维保服务。
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
后4小时内予以答复,1天内排除故障,如遇严重故障,2天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
进行维修。
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标定和基础数据输出验证,提供
必要的通讯接口说明、数据格式说明、字段字典、采样频率、时间戳/同步规则
、设备状态码及调用或导出示例等资料;在采购人开展设备数据接入和测试验
证过程中,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或远程技术支持,协助完成接口调试、数
据核验、问题排查和测试记录整理。上述配合以设备自身接口开放、数据输出
和基础联调支持为限,不包含采购人业务平台的定制开发工作。
八、 安装、调试及验收
合同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人员共同清点交付物,确认数量、型
号、配件齐全,产品型号与参数符合要求,确认无误的双方签署交付材料。如
有损坏、缺货、错货等现象,记载于双方交付材料上,乙方负责维修、补足、
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和成本;乙方维修、补足、更换后交付给甲方的,双方
仍应签署交付材料,确认交付。
设备验收完成后,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编制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
在验收期间,乙方自负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
九、 保密义务及知识产权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
《密码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网络和数
据安全保护义务,严格遵守公安部、甲方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有关规定
。如乙方违反上述相关保密要求,甲方有权书面要求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对于一方(“提供方”)提供给另一方(“接收
方”)的相关产品开发计划、数据、图纸、技术、管理、财务和经营信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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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但不限于提供方、提供方的关联公司、提供方的合作伙伴的相关信息)及本
合同自身内容(“保密信息”),接收方负有保密义务。接收方承认保密信息
具有实用价值,提供方已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除非提供方事先以书面
形式同意,接收方不得因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
信息揭露给第三人(包括依据其职位、工作性质,没有必要接触该保密信息的
接收方雇员)或允许第三人使用。保密期限为自保密信息被披露或产生(如该
保密信息在本合同签订时或之后才出现)之日起至提供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再
履行保密义务为止。保密期限结束后接收方应立即将包含上述保密信息的所有
物品或文件合理地销毁或归还提供方。接收方在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
以下情形:
在提供方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保密信息”时,该等“保密信息”已经有
充分证据证明为公众所知,或并非由于接收方违反本条款的原因导致披露而使
公众知晓;
在提供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时,接收方从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知
晓该等“保密信息”,前提是接收方确信该等第三方没有违反与该等“保密信
息”相关的保密义务;
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规章制度要求披露该等“保密信息”,前提是接收方
收到该等司法行动的书面通知且接收方须知会提供方并与提供方协商将该等披
露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为完成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而开发形成的技
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工作由其独立完成,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使用
的工具、流程、软件等均得到合法授权,未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甲方无需另
行付费即可合法使用。如发生任何第三方针对甲方使用本合同设备提起知识产
权侵权指控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抗辩、支付由此
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等),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如
为甲方获取使用许可或更换非侵权产品)以确保甲方可继续无障碍地使用该设
备。
无论本合同是否终止,本条款项下的保证与赔偿责任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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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提供产品、服务、成果的全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法
》《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密码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公安部及甲方关于信息化建设、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
关规定履行产品/服务提供者、软件开发者、数据处理者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职
责,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负有完全赔偿责任:
(1)尚未造成损失的,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采取针对性补救措施;
(2)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乙方承担消除负面
影响产生的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或者
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由乙方承担第二款违约和赔偿责任后,双
方可协商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提请将乙方单位及相关人员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
(4)对于延迟显现损失和安全隐患的违约行为,或者损失数额难以一次性
确认的情况,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2.乙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内将合同产品运达交货地点;若存在逾期,则每
逾期1周,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首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同意自首次不合格之日起给予乙方15个自然日
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再次进行最终验收。如整改后仍然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全部合
同价款20%的违约金。
3.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若存在逾期,则每逾期1周
,甲方应按照其应付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若乙方存在如下行为之一,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违约的,则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
经济损失:
(1)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的质量要求的;
(2)乙方逾期超过【3】周仍未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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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期间不
履行行为不承担责任。双方都将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轻到最低程度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因
不可抗力所产生的问题,双方通过协商适当解决,使本合同能继续合理履行。
十二、 合同的转让和分包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或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支付的全
部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全部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三、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生效、解释以及执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
此处不包括台湾地区、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与规章
管辖。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出现争议的,双方承诺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
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十四、 合同的变更及其它
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
力;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投标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双方协
商确认适用;协商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未尽事宜或合同内容的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联系方式
甲方: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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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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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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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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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响应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
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询价小组将应用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响应供应商履行合
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全部文件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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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承诺函
承诺函
响应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并承诺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响应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响应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说明:1、响应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响应无效。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响应人的承诺事项,若响应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须盖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响应人代表签字,如无公章、签字,响应无效。
7.2*响应函
响应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响应人全称)授权(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询价日起90个日历日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具备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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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询价通知书的规定。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
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
件,确认无误。
8、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所列相关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提供。
9、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通知书中《成交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
被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
3)与采购人或其它供应恶意串通的;
(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
响应人代表姓名:
响应人代表联系电话,
e-mail:
响应人
(公章):
响应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须盖响应人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如无公章、签字,响应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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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供应商住址)的(响应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响应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
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
,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全称,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
须盖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响应无效
。
7.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7.5*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序号
询价通知书商务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正偏离或
负偏离说明
备注
响应人名称(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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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与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如完全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要
求的,响应人只需在本表“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全部要求”;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7.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响应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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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本国产品相关文件
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除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
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外,应再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
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
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
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
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
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7.9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7.10*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报价一览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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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投报单价
数量
备注
12
…
投报总价:小写
元
大写: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7.11*响应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
响应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询价通知书技
术要求
响应文件
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响应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照文件第5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2、“响应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具体参数;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响应无效;5、询价通知书文件第5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
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无效。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7.12*响应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响应文件格式
39
序号
询价通知书要
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
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响应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5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响应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询价通知书服务内容提出合理
建议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响应无效;5、询价通知书第5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响应无效。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7.13*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
提供满足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含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7.14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
2)关键部件明细表;
(
3)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7.15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附件
40
6. 附件
8.1质疑函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
(签章): 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