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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2025年杭州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温州分局)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C-HG20250052
项目名称:
2025年杭州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温州分局)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7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7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
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
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招投标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2号
联系方式:姜警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JC-HG20250052
项
目 名
称:
2025年杭州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温州
分局)设备采购项目
公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二〇二五年八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目录
I
目
录
1 投标邀请 ..................................................................................................................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 投标人须知 .............................................................................................................10
3.1 总则.............................................................................................................103.2 招标文件 ......................................................................................................113.3 投标文件 ......................................................................................................123.4 开标、评标 ...................................................................................................143.5 中标和合同 ...................................................................................................173.6 中标服务费 ...................................................................................................183.7 询问、质疑、投诉..........................................................................................18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19
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20
4.1 评标办法 ......................................................................................................204.2 初步评审 ......................................................................................................204.3 评分细则 ......................................................................................................20
5 采购需求 ................................................................................................................23
5.1 技术要求 ......................................................................................................235.2 服务要求 ......................................................................................................30
6 合同(参考文本)....................................................................................................33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35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39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7
7 投标材料格式 ..........................................................................................................50
7.1 *承诺函........................................................................................................517.2 *投标函........................................................................................................52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37.4 *投标人资质声明 ...........................................................................................53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47.6 *纳税证明.....................................................................................................547.7 *社保缴费记录 ..............................................................................................547.8 *审计报告.....................................................................................................557.9 *商务条款偏离表 ...........................................................................................557.10 体系认证文件 ..............................................................................................557.11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557.12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567.13 *开标一览表 ...............................................................................................577.14 *投标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587.15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587.16 *检验报告...................................................................................................597.17 服务要求 ....................................................................................................597.18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597.19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59
8 附件.......................................................................................................................60
8.1 报名函 .........................................................................................................6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2
1 投标邀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
“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1.1. 项目编号:JC-HG202500521.2. 项目名称:2025年杭州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温州分局)设备采购项目1.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总预算:人民币73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品名
分项设备
单位
数量
拾音器
个
1
1
出入区值班审核
登记设备
操作管理终端
台
1
55寸显示设备
台
1
办案中心管理平台
套
1
办案区智能分析主机
台
1
数据存储设备
台
1
8T企业级硬盘
块
16
物品登记操作终端
台
2
无线定位服务器
台
1
2
值班室设备
全自动光盘刻录一体机
台
1
安检门
套
1
3
人身安全检查区
设备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个
2
多功能采集终端
台
1
办案中心智能随身物品柜(
主柜)
台
2
4
财物存储区设备
办案中心智能随身物品柜(
副柜)
台
2
5
信息采集区设备
办案信息登记终端
台
1
6
候问室设备
操作管理终端
台
1
温湿度显示屏
PCS
6
耳机(
USB带麦)
PCS
6
7
讯(询)问室设
备(
6间)
LED双色嵌入式电子门牌
块
6
操作管理终端
台
1
便携式
USB扬声器
个
1
高清视频线
套
1
75寸会议终端
台
1
耳机(远程提讯)
PCS
1
音箱(远程提讯)
个
1
8
案情研判室设备
高拍仪
台
1
窗口对讲
个
1
9
辨认室设备(由
2间询问室共用
)
LED双色嵌入式电子门牌
块
2
定位腕带
个
10
腕带拆解工具
个
1
10
审讯中心(后端
管理)
定位基站
个
23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3
无线定位软件
套
1
执法办案中心
2.5D地图
层
1
合计:
73万元 大写:柒拾叁万元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
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 履约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交货并完成履约验收。1.5.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 预算金额:人民币73万元1.7. 最高限价:人民币73万元1.8.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
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10. 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进行
网上报名。(报名函格式详见
8.1)
1.1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1.12.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
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
“不见面”方式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办理签到;*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到10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1.13. 投标注意事项
(
1)投标人进行投标,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0
21-33292991);CA证书电子认证办法详见:https://gpmart.pcpe.cn/helpFront/gotoHelpFrontList.action?articleId=1055 。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技术支持更新。请各投标人及时申请办理,充分考虑邮寄时间等因素,若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招投标
平台操作手册。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网址:
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
;
(
3)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媒体上发布。1.1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联系人:姜警官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4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
299号
1.16. 投标注意事项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
关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73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73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包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无
5
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
无
6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
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8
核心产品
办案中心管理平台
9
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
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11
3.1.4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否
12
3.3.2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一)商务文件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 *投标人资质声明;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 *商务条款偏离表;(二)其它商务文件9.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文件: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 中小企业证明: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本表)11.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13
3.3.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3.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4. *按照采购需求“5.1技术要求”,只要求提供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严格按照第
5部分技术要求提供由通过国家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 按照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结合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服务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6.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
3)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7.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14
3.1.5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15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标前答疑会)
是,组织现场踏勘。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航标路
87弄51号
联系人:姜维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
3.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7
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政府采
购一体化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8
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投标保证金为
14600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对应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函(详见第七部分
7.2)中明确投标保证金退还账
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先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登记后,进入我参与的
--具体项目--
办理,按照招标文件和系统提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附注具体“包组编码”),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保证金及其归属。如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未附注具体“包组编码”,可在上述步骤下,进行自助绑款,输入银行账号进行查询绑定(与汇款时间存在约
10分钟延迟)。
银行账户信息维护说明: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首页界面右上角点击公司名称
--我的银行卡,维护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19
3.3.2.3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否
20
3.3.2.3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否
21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
7部分)。
2.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22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
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3
网络安全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
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24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
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 中小企业证明: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本表)7.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文件: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上述
*号项要求,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
效;②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仍需提供上述文件。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货物送达且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后
15个日历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
付合同金额的
100%。
27
其他必要内容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恶意低价竞争。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
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注:
1. 上表中加 *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满足投标人须知3.3.4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0
3 投标人须知
3.1 总则
3.1.1 基本要求
3.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3.1.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
3.1.2.2“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
技术和服务。
3.1.2.3“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3.1.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1.2.5“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1.2.6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
加投标。
3.1.3.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3.1.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3.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10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11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
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条。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
要求:
3.1.3.1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3.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3.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1
3.1.3.15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
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3.1.3.16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
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警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17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1.4 进口产品规定
3.1.4.1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
〕
248号)的相关规定。
3.1.5 分包、转包
3.1.5.1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15条。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 投标费用
3.1.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7 通知
3.1.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
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投标人登记的为准。如投标人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传真线路故障、潜在投标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明知应通知的事项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仍有条件和能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否则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参考文本)
第七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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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附件
3.2.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2.1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第一部
分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3.2.2.2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提出
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3.2.2.3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
改,也不需要进行答复的,可以对澄清、修改要求不予答复。若警采中心决定给予澄清、修改,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
(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
分
)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
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2.2.4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
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2.2.5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日的变更:在招标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5日,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期重新发出公告。
3.2.2.6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2.2.7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或项目说明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
中心将通过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3.3 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
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3.3.2.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条、第14条要求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填写要
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3.3.2.2投标文件编写3.3.2.2.1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
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3
3.3.2.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
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2.2.3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该投标将被拒绝。
3.3.2.2.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
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3.2.2.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3.3.2.2.6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要求如下:
3.3.2.2.7
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
目预算金额的
2%。
3.3.2.2.8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并在投标截止
前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15*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1
3.3.2.2.9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信汇或电汇形式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并
在开标前办理向警采中心上述指定账户汇款的手续。投标保证金为银行汇票或银行投标保函形式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3.3.2.2.10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3.2.2.11
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信汇或电汇方式退还。
3.3.2.2.12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3.3.2.2.13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二十条
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正式递交投标文件且未提交撤标函的;
(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2.14
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副本,经警采中心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3.3.2.3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3.1
本项目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3.2.3.2
投标人可以选择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贷款,相关事宜与
可以提供此类融资贷款的公司协商办理,警采中心不承担连带风险。
3.3.2.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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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
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3.3.2.4.3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3.3.2.4.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
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3.3.2.4.5
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
。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3.3.2.4.6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
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2.4.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3.3.2.4.8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3.2.4.9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3.2.4.10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2.4.11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2.4.1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3.2.4.13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3.3.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条。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3.3.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3.3.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3.3.4.1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4.1.1
投标人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
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
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3.3.4.3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开标、评标
3.4.1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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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警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3.4.1.2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
3.4.1.3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公布的项目预算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2条,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
3.4.2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3.4.3 组建评标委员会
3.4.3.1警采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
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数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
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含)以上单数。
3.4.3.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3.4.3.2.1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3.4.3.2.2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4.3.3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
3.4.3.4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3.4.3.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4.3.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4.3.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4.3.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4.3.5.4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4.3.5.5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4.4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
3.4.4.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详
细评审环节。
3.4.4.2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3.4.4.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4.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
价的,其投标无效。
3.4.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3.4.4.4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3.4.4.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
财政部门:
3.4.4.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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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4.4.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4.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4.4.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4.4.5.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4.4.6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5 投标的澄清
3.4.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6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4.6.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3.4.6.2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信用评价
、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3.4.6.3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
比重不得低于
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
为评审因素。
3.4.6.4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4.6.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3.4.7 评标过程要求
3.4.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7.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4.8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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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4.8.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4.8.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4.8.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4.8.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8.2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
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4.9 确定中标供应商
3.4.9.1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4.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9.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
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4.10
采购项目废标
3.4.10.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3.4.10.1.1
投标人不足三家;
3.4.10.1.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3.4.10.1.3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
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4.10.1.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上述第
3.5.10.1.3、3.5.10.1.4款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
书面报告。
3.4.10.2
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3.5 中标和合同
3.5.1 中标通知
3.5.1.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
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5.1.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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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签订合同
3.5.2.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3.5.2.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5.2.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
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
3.5.2.4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服务费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服务费率
中标金额(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15*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3
3.7 询问、质疑、投诉
3.7.1 询问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9
3.7.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3.7.1.2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 质疑、投诉
3.7.2.1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警采
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7.2.1.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2.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7.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7.2.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
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7.2.3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3.7.2.3.1 投标(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7.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7.2.3.4 事实依据;3.7.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3.7.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7.2.4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中心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3.7.2.5质疑函标准格式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附件2。
3.7.2.6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3.7.2.7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
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7.2.8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3.8.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
息向第三人外传。
3.8.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3.8.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0
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4.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
6分
技术部分
52分
服务部分
12分
价格分
30分
合计
100分
4.2 初步评审
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响应
备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质声明*社保缴费记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有效的审计报告*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开标一览表*投标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检验报告
4.3 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 (6分)
客观分
1.1体系认证(
0-6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或GB/T19001或
GJB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
GB/T45001或ISO45001)。每提供1种有效认
证证书复印件得
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为6分,
最低为
0分。
2. 技术部分(52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1
客观分
2.1技术指标基本响应情况(
0-
52分)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每条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具
体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技术要求)。满足全部技术指标,得
52分:
1、标“★”为关键指标,每有一项“★”指标不满足技术参数最低要求扣2.5分,共4项,共10分。2、标“▲”为重要指标,每有一项“▲”指标不满足技术参数最低要求扣1.5分,共8项,共12分。3、无标识为一般性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技术参数最低要求扣0.4分,共
75项,共30分。
注: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视为不满足。
3.服务部分(12分)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分
1、为了保证本次项目顺利成功,要求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提供7*24小时售后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时间要求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报修
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6小时内不能修理完毕并正常使用的设备,则无
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单位使用,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提供上述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
1分。未提供以上承诺或不
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客观分
3.1售后要求
(
0-2分)
2、投标人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规定的质保期,终身维修(若产品另有超过规定的质保期的规定或承诺,按其规定或承诺执行);质保期从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外中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质保期满后,中标人仍需提供维修服务,仅收取维修成本费,并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提供上述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
1分。未提供以上承诺或不
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主观分
3.2技术培训
要求(
0-
5分)
投标人根据“
5.2服务要求”提供技术培训方案。评审委员会根据下列
要对技术培训方案打分:1、培训方案全面考虑项目实际需求、人员配置充足、方案合理,得5分
。
2、培训方案考虑项目实际需求较全面、人员配置较充足、方案合理,
得
3分。
3、培训方案充分考虑项目实际需求、人员配置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较差得
0分
主观分
3.3实施方案
(
0-5分)
项目实施方案可包括交货、系统对接、安装、调试、测试、应急措施、人员配备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
5分;
2、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比较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比较合理、可行的得
3分;
3、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比较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不够合理、可行得
1分。
4、未提供实施方案,得0分。
4. 价格部分(30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2
客观分
4.1价格分(0-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总分
100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3
5 采购需求
5.1 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①证明材料要求原厂证明材料的,可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官方网站截图或白皮书等原厂证明材
料;
②证明材料只要求检验报告的,投标人提供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出具的所投产品的真实有效的
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其他证明材料依据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无具体要求的,以技术规范偏离表为准
。
5.1.1*基本指标要求(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下述技术参数要求为最低技术要求,投标时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等于或优于下述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要求
1
实时运行状态展示
系统支持展示办案场所的运行情况数据概览,包括当前办案场所的实时在区人数、临时出区人数、实时审讯人数、实时候问人数、审讯室使用情况、随身物品柜使用情况、告警信息、告警类型
TOP5数
据以及涉案案由
TOP5数据;支持按照当日、当月
以及累计切换查看办案区入区和出区人员数量。
检验报告
2
入区人员登记
系统支持在办案自助终端采集人员入区照片,登记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涉案信息、办案单位信息,关联办案民警,为入区人员发放定位手环和定位胸卡;支持在执法办案中心平台修改编辑登记的基本信息(包括在区人员的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户籍地址、现住址、体温等)、关联案件及民警,填写入区原由、涉案案由、案件编号、案件名称等涉案信息;支持根据登记的信息生成办案场所使用情况登记表。
检验报告
3
人身安全检查
系统支持登记涉案人员自述症状信息和检查情况信息,在人体正面和背面图片上标记涉案人员受伤部位,拍摄或本地上传涉案人员体表伤情照片和医学诊断并进行描述,对检查结果采集签名捺印。
检验报告
4
随身物品登记
系统支持登记物品名称、特征、数量、单位、保管措施、是否涉案、备注等信息,拍照上传物品图片;支持通过可视化方式为物品分配智能随身物品柜,同时联动开柜;生成和查看随身物品清单并进行签名捺印。
检验报告
5
办案中心管理平台
人员定位
系统支持展示多楼层电子地图;支持通过手环
/卡片
检验报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4
序号
产品名称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要求
定位设备在电子地图上实时展示涉案人员和民警位置;展示定位设备电量信息。
6
人员档案刻录
系统支持将人员活动轨迹记录、同步录音录像、笔录
PDF、笔录签字捺印视频、办案区使用情况登记
表、随身物品清单、人员三面照、现场检测报告书、现场指认报告等材料进行预览、打印、下载、光盘刻录,打印光盘封面。
检验报告
7
讯
/询问
音视频管理
系统支持通过智能审讯客户端查看审讯音视频记录及电子笔录内容;播放、下载、刻录音视频文件,笔录与审讯音视频联动,选择笔录内容自动定位音视频。
检验报告
8
双目摄像头
具备红外光和可见光双目摄像头,分辨率为≥
192
0×1080,摄像头应能手动上下调节,调节角度范围±
15°,应具有红外补光灯。
检验报告
9
人脸活体检测
应具有人脸活体检测和语音播放功能,应能检测或防止人脸打印照片、人脸电子照片或人脸视频方式的假体攻击。
检验报告
10
页面显示
主页面具有入区登记、出区登记、其他业务功能入口;在屏幕中可显示当日在区人数、当日进入总人数、当日离开总人数和当日办案总数。
检验报告
11
办案信息登记终端
人员标识
通过公民身份号码与外部系统进行查询,核查涉案人员背景信息和提供“逃、前、毒”三种标识,并显示在屏幕中。
检验报告
12
安检门
/
符合标准:
GB 15210-
2018《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检验报告
13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
符合标准:
GB 12899-
2018《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检验报告
14
电池形式
充电电池。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15
标签管理
标签状态全监测、标签命令可下发。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16
刷新率
刷新率单频段可调整,无需其他频段辅助。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17
防拆功能
防拆型手环,具有防拆防剪断报警功能,具备
SOS
报警功能。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18
定位腕带
心率检测
支持心率检测,心率超值报警,异常信息主动报警,腕带破坏报警提示。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19
定位腕带拆解工具
开锁方式
磁力开锁,方便快捷。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5
序号
产品名称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
要求
20
解锁方式
将解锁钥匙卡到磁力扣上方,手动按压磁力扣按键,即可完成磁力扣解锁。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1
定位精度
无遮挡平均定位精度≤
15CM,一般遮挡下平均定位
精度≤
30c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2
天线
天线
360
度全内置,无需调整天线方向,无需复杂调试并适合于吸顶安装。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3
间距
基站与基站无遮挡下间距至少
35米。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4
定位基站
上传模式
有线以太网。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25
执法办案
中心
2.5D
地图
定制制图服务
提供执法办案场所
2.5D定位地图制图服务,根据准
确的
CAD图纸输出办案场所的模型及渲染效果。展
现执法场所真实的装修效果以及登记区、检查区、候问区、审讯室各个功能区
/室的实际地物陈设,以
一种规则鸟瞰的角度呈现场所整体效果,既能保证完全展示平面构成,又能展示立面的空间构成,真实可感、直观易懂。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
明材料
5.1.2其他指标要求(评分项)
指标按重要性分为
“★”、“▲”和一般无标示指标。“★”代表关键指标,
“▲”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拾音范围
5-100平方米
原厂证明材料
2
音频传输距离
≥
3000米
原厂证明材料
3
拾音器
灵敏度
≥
-35dB
原厂证明材料
4
显示尺寸
≥
21.5英寸
/
5
处理器
主频优于
2.2GHz的4核CPU处理器
/
6
内存
≥
8G
DDR4-
2666,最大支持容量32GB
/
7
硬盘
≥
SATA HDD 1TB + 256G SSD
/
8
操作管理终端
光驱
配置≥
1个DVD光驱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6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9
显卡
≥
2GB 独立显卡
/
10
网卡
支持集成
10/100/1000M自适应千兆网
卡
/
11
配置
国产≥
4核,运行内存≥2GB
,存储≥
16GB
/
12
物理分辨率
≥
4K
/
13
55寸显示设备
屏显比例
≥
16:9
/
14
处理器性能
等同于或优于
3.2GHz/6核/12线程处理
器
原厂证明材料
15
内存
配置≥
32GB DDR4
原厂证明材料
16
硬盘
配置≥
8TB SATA
原厂证明材料
17
▲
算力
配置≥
1块AI加速卡,每块卡集成国产AI
芯片≥
2颗,性能等同于或优于16GB
LPDDR4X,44TOPS INT8
原厂证明材料
18
网口
配置千兆以太网口≥
2个
原厂证明材料
19
★
人脸识别能力
支持并发
≥
32
路人脸识别图片流的实时分析
原厂证明材料
20
办案区智能分析主机
▲
异常行为分析能力
支持并发≥
12路异常行为分析1080P高
清视频流,每路支持≥
6种算法(超高检
测、打架检测、倒地检测、离岗检测、睡岗检测、玩手机检测)
原厂证明材料
21
处理器性能
配置
1颗性能等同于或优于3.4GHz/8核/
16线程处理器
原厂证明材料
22
内存
配置≥
64GB DDR4内存
原厂证明材料
23
存储能力
配置≥
480G固态硬盘,支持≥36个3.5
英寸
SAS/SATA
机械硬盘;配置阵列卡,≥
1GB高速缓
存,支持
RAID
0、1、5、6、10、50、60
原厂证明材料
24
接口类型
配置≥
2个千兆以太网口
原厂证明材料
25
数据存储设
备
算力
配置≥
1块AI加速卡,每块卡集成国产AI
芯片
≥1颗,性能等同于或优于8GB
LPDDR4X,22TOPS INT8算力
原厂证明材料
26
缓存
≥
256MB
/
27
8T企业级硬盘
转速
≥
7200rpm
/
28
物品登记操
处理器
主频优于
2.1GHz的12核CPU处理器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7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29
内存
≥
16G
/
30
硬盘
≥
2T机械硬盘+256G固态硬盘
/
31
光驱
配置≥
1个DVD刻录机
/
32
显卡
≥
4G 显存
/
33
作终端
显示面板
≥
23.8英寸
/
34
CPU和实时视频查询功能
等同于或优于主频
3.5GHz的6核CPU处
理器;支持根据办案场所的实际规划生成
3D/2D定位平面图,通过无线定位技
术检测涉案人员和民警的实时位置,并将其展示在定位平面图上。同时在办案区电子平面图上同时展示人员的实时定位和监控摄像头位置,自动调用附近的摄像头实现人员跟拍,并可根据人员位置自动切换摄像头,实现人员视频实时查询。
/
35
内存
≥
8 G DDR4
/
36
硬盘
≥
1块4T SATA 企业级 3.5英寸
7200转机械硬盘。支持≥4个热插拔3.5英寸或2.5英寸 SATA/SAS(可选)数据盘。
/
37
无线定位服务器
集成芯片
集成显示芯片、集成相当于或优于
RAID
0、1、10功能
/
38
全自动光盘刻录一体机
刻录能力
①支持≥
2个专业级蓝光刻录机,支持光
盘格式
CD-R、 CD-RW
、
DVD±R、DVD+R DL、BD-R、BD-
R DL、BD-R TL、BD-R QL刻录速度BD-R: 8X、 BD-R DL: 6X、BD-R TL: 6X、BD-R QL:6X、 BD-R RE: 2XDVD±R: 16X、DVD±R DL: 8X、DVD+RW: 8X DVD-RW: 6XCD-R: 40X、 CD-RW: 24X;②定时刻录,标配智能光盘刻录打印软件,只需提前设置刻录打印任务时间,即可进行分不同时间节点进行自动刻录打印;③实时刻录文件自动分盘,可自定义设置数据量阈值,当文件数据容量超过阈值时实时刻录,如超过单张光盘容量时采取自动分盘,同时打印定制光盘封面,实现自动化刻录打印备份管理;④多任务刻录,支持批量自动刻录打印功能,也可以采取同步发布多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8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个数据刻录打印任务,进行任务队列方式刻录打印光盘;⑤自动打印
封面自定义设计,可设计定制盘面的内容标题、背景图、文字、日期、二维码、自定义图片等信息。
39
输入盘仓
支持≥
2个50片盘仓
/
40
外部输出盘仓
支持≥
1个15片进出仓
/
41
状态显示屏
≥
5寸触控屏
/
42
刻录
+
打印速度
≥
CD-R:
30张/小时、DVD-R:
15张/小时、BD-R: 8张/小时
/
43
显示屏
≥
3.5寸屏幕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
44
探测分区
支持≥
6位探测分区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
45
灵敏度级别
支持≥
100级灵敏度可调,支持声光同
步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
46
安检门
通道尺寸
≥
2000mm*710mm*400m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
47
报警模式
至少支持声光、振动同步报警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
48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探测距离
≥
60mm
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
49
显示屏尺寸
≥
10.1英寸
原厂证明材料
50
显示分辨率
显示分辨率≥
1280 *
800,支持电磁触摸手写
原厂证明材料
51
▲
拍摄画幅
支持
A4、A5拍摄画幅,抓拍分辨率≥3
200*2400,具备高拍补光灯,支持触控开关进行亮度调节,且高拍支架支持折叠与拆卸。
原厂证明材料
52
▲
摄像头
具有磁吸式抽拉摄像头,抓拍分辨率≥
1
920*1080,支持抽拉360°旋转拍摄,可抽拉距离不小于
50cm
原厂证明材料
53
笔迹分辨率
≥
2540 LPI
原厂证明材料
54
多功能采集终端
笔压等级
≥
1024级
原厂证明材料
55
办案中心智能随身物品
尺寸
整体尺寸(不含轮子高度):(高
*宽*
深)≤
1800mm*850mm*360mm;
原厂证明材料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9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单体存储位置≥
12格,格子尺寸(高*
宽
*深)≥160mm*340mm*400mm
,不少于
8格;
格子尺寸(高
*宽*深)≥340mm*340
mm*400mm,不少于2格;格子尺寸(高
*宽*深)≥700mm*340
mm*400mm,不少于2格。
56
整体材质
钢材厚度≥
1.0mm
原厂证明材料
57
硬件配置
配备≥
8寸触控交互面板
/
58
▲
锁控板
锁控板具备≥
12个端口,相应端口有指
示灯。支持通过
485接口与副柜接线进
行通信。
原厂证明材料
59
读卡功能
支持≥
13.56MHz
IC卡识别功能,识别距离0-1cm。
/
60
▲
开柜方式
至少支持刷脸开柜、远程开柜、密码开柜、刷卡开柜或手环开柜。
原厂证明材料
61
柜(主柜)
★
双目摄像头
具备≥
RGB200W(1920×1080)、≥I
R130W摄像头。
原厂证明材料
62
整体尺寸
整体尺寸(不含轮子高度)(高
*宽*深
)≤
1800mm*850mm*360mm
原厂证明材料
63
办案中心智能随身物品柜(副柜)
整体材质
钢材厚度≥
1.0mm
原厂证明材料
64
结构尺寸
整体尺寸(高×宽×深,允许误差范围±
50mm):1550mm×550mm×4
70mm
原厂证明材料
65
★
显示面板和民警信息登记功能
显示面板对角线尺寸应≥
19英寸,显示
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像素,支持
多点触控操作。至少可通过人脸识别、读取居民身份证两种方式获取民警信息,应能以卡片形式展示民警信息,支持登记多位民警信息,可选择一位民警设为主办民警。
检验报告
66
▲
配置
应配置工控单元,处理器性能等同于或优于
3GHz/4核/4线程,内存≥16GB,
固态硬盘
≥128GB,机械硬盘≥1TB,
≥2个RJ45端口。
原厂证明材料
67
▲
手环存储柜
最多存储定位手环≥
23个和定位卡片≥
18张,内置充电接口≥8个。
检验报告
68
办案信息登记终端
★
人像采集
至少可通过调用摄像头对涉案人员进行人脸采集,倒计时
3秒后进行抓拍,操作
过程中具有语音播报提示。
检验报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0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69
打印机
具备黑白打印模块,最大支持
A4幅面输
出。
原厂证明材料
70
温湿度显示
屏
显示
具有时间、温度、湿度显示功能;温度显示范围不小于:
-
9~50°C,湿度显示范围不小于:5~95%RH。
原厂证明材料
71
阻抗
32±15%Ω
/
72
灵敏度
102±3dB
/
73
耳机(
USB
带麦)
线长
不小于
2.5米
/
74
亮度
≥
600 CD/㎡
原厂证明材料
75
显示模组尺寸
不小于
304mm*152mm
原厂证明材料
76
LED双色嵌入式电子门牌
显示分辨率
不小于
64*32
原厂证明材料
77
全指向麦克风
音频带宽为≥
100~16KHz
/
78
便携式
USB
扬声器
扬声器尺寸
≥
2寸防磁喇叭
/
79
高清视频线
长度
HDMI视频线 ≥10米
/
80
主机配置
CPU配置不低于4核1.8GHz 内存≥
16GB
/
81
接口
≥
2*HDMI2.1、2*USB2.0、网口LAN
*1
/
82
物理分辨率
不小于
4K
/
83
75寸会议终端
屏显比例
不小于
16:9
/
84
像素及分辨率
不低于
800万高清像素,物理分辨率32
64*2448
/
85
动态视频预览
不低于
15帧/秒
/
86
拍摄幅面
≤
A4
/
87
高拍仪
接口
≥
1个数字录音输出口、
≥
1个外机接口、≥1个模拟录音输出、
≥
1个电源接口
/
5.2 服务要求
*项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1
5.2.1*集成与技术服务要求
1.本项目属“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报价应包含相关配套安装的人工、辅材、运输、保险、配件、安装、调试、检测、系统接口、验收以及售后服务、培训等的所有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总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本项目的所有软、硬件
(如基础配套线缆、软件、
硬件设备等,包括未列出而系统实施又必需的软件、硬件
)需配齐以构成一套完整实用系统,如
有任何遗漏,由中标人免费补齐。
2.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完整未拆封的、有效的、功能齐全的设备,所有设备及附件均须是从合法商业渠道获得的,并为原生产商出厂正品,所有的部件必须无任何缺陷。
3.系统数据迁移需确保数据安全性,如中标方工作失误导致数据泄密,采购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4.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需为原包装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软件技术;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软件,如涉及其他单位的专利权、知识产权等,应提供相应的使用授权书;投标人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全部责任;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设备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设备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
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2.2质保及售后要求
1.*除本招标文件特别指明的招标要求外,本次招标产品质保期为三年(期内无偿提供配件,并免费修理、更换、重作);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书面承诺,若承诺有不一致的,将以高者为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为了保证本次项目顺利成功,要求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提供
7*24小时售后技术服务,质保
期内维修响应时间要求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报修
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6小时内不能修理完毕并
正常使用的设备,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单位使用,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规定的质保期,终身维修(若产品另有超过规定的质保期的规定或承诺,按其规定或承诺执行);质保期从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外中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质保期满后,中标人仍需提供维修服务,仅收取维修成本费,并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2.3技术培训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不少于
5个工作日),直至采购人的相关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
2.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及应用技术支持计划;
3.投标人应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5.2.4实施方案
1、涉及现有平台的对接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前往现场实地调研分析,以便充分了解现状和甲方需求,便于对项目做出合理规划,并在投标时给出合理化的建议和对接方案;
2、原场所执法办案平台数据迁移,投标人在投标前根据招标要求数据迁移量进行统计,出具详细数据迁移计划,保证数据迁移数据安全、数据兼容性和迁移时设备性能等要求;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2
3、利旧设备需要满足接入新建执法办案场所综合管理平台,如无法满足接入需要对软件平台进行优化调整到满足利旧设备接入。
5.2.5*验收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相关部门人员组织统一验收。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经过采
购人验收认可后,方可签署验收报告,具体事项如下:
(
1)采购人将以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所投系统设备的详细参数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
要求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对技术和服务响应的承诺、合同进行供货;采购人如对产品质量存在质疑有权在验货时对货物进行抽样并送交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审批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2)若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与投标时的响应不符,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因提供虚
假材料等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合采购人做好上述验收相关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3
6 合同(参考文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杭州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场所(温州分局)设备采购项
目
合同编号:
甲
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乙
方:
签订时间: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4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
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
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5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 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
2)采购计划编号: \
(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8)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6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
9)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2. 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详见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合同履行
(
1)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并具备验收条件。
(
2)履约地点: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大楼。
(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 合同验收
(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缉私局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7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
4)履约验收程序: \
(
5)履约验收的内容:甲方或其代表将对货物进行外观、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进行查验,
对照合同清单技术参数,从设备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功能实现、测试结果等多方面进行实
地验收。
(
6)履约验收标准:乙方所供设备与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相符。
(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
下顺序解释:
(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4)中标(成交)通知书
(
5)投标(响应)文件
(
6)采购文件
(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8
甲方(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彦生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签章):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
7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9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
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
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
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
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
(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
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
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
为。
(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
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
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 合同标的及金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0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
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
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
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
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
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
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
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
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 合同履行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1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
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
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
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
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
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
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
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
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
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2
(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
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
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
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
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
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
(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
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
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
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
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
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
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3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
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
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
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
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
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
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
作人员进行培训;
(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
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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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
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
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
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
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
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
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
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
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
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
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
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
(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
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
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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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
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
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
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
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
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
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
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
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6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
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
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
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
3日内及时
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
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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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
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无
第二节
第
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第
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
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
第
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第
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第
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
顺序
包装特殊要求
第二节
第
7.1款
指定现场
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大楼
第二节
第
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
第
7.3款
保险要求
第二节
第
8.2(1)项
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
第
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第二节
第
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
信息
第二节
第
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
间
详见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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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第二节
第
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
第
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
的违约金
详见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节
第
14.1(3)
项
运行监督、维修
期限
无
第二节
第
14.1(5)
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无
第二节
第
14.1(6)
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
服务
第二节
第
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
第
15.2(2)
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
第
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
第
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第
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节
第
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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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0
7 投标材料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
“*”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
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
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1
7.1 *承诺函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此表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
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2
7.2 *投标函
投标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所有
承诺,且在此期限内承诺具有约束力。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向贵方提
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保证忠实地执
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采购人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
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签订补充合同,并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5、我方保证在投标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
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
(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
(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
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
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费等
活动安排;
(
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
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如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我方承诺及时向贵方举报,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举报
材料。
6、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共计
XXXX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明细见
下表:
所投包号
金额(元)
提交时间
1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户:7、我司中标(成交)后将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中标(成交)服务费,如未按时交纳,我司
同意投标保证金到期后直接抵扣代理服务费,剩余部分再归还我司。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
绝。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3
邮编:
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兹有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
证号: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
或盖章,投标无效。
7.4 *投标人资质声明
投标人资质声明
1、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1)名称:;
(
2)总部地址:;
(
3)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
4)实收资本或股本:;
(
5)最近资产负债表(到时止)
1)固定资产:;2)流动资产:;3)长期债务:;4)流动债务:;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4
5)所有者权益:;(
6)主要负责人姓名:;
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和地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6 *纳税证明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纳税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7 *社保缴费记录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5
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缴纳社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严格履行企
业责任。
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审计报告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9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
备注
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
,投标人只需在本表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存在偏离
,需逐项填写。
7.10体系认证文件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文件: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
、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
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6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1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1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2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7
7.13*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开标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元
)
数量
单位
小计(元) 交货时间
备注
1
2
…
投标总价:小写:
(元);大写: (圆)
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特别说明事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8
7.14*投标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
投标文件
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投标具体参数;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7.15*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议
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9
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7.16*检验报告
按照采购需求“
5.1技术要求”,只要求提供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严格按照
第
5部分技术要求提供由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省级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17服务要求
按照采购需求中
“服务要求”结合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服务相关材料。
7.18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投标产品详细参数和性能描述;
(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
3)详细的交货清单。
7.19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60
8 附件
8.1 报名函
报名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确认于
xx年xx月xx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第
包,并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如有变动,我公司将去函告知。联系人:
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
我公司已提供人民币:
___元投标保证金,当可以退回时,请退回到我公司以下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 _ _
投标人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本次项目保证金进帐单扫描件
(保证金进帐单扫描件粘贴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