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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公安部机关
2025年度被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
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C-HG20250132
项目名称:公安部机关
2025年度被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6347136.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6347136.5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第
1包允许联合体投标,第2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
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https://gpztb.pcpe.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4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警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版本号:2.0.0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公安部机关
2025年度被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C-HG20250132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
目录
1 投标与开标
...........................................................................................................- 1 -
1.1 项目概况
....................................................................................................- 1 -
1.2 投标
..........................................................................................................- 8 -
1.3 开标
........................................................................................................- 28 -
2 资格审查
............................................................................................................- 30 -
2.1 第
1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30 -
2.2 第
2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31 -
2.3 资格审查程序
...........................................................................................- 32 -
3 评标
..................................................................................................................- 33 -
3.1 评标方法
..................................................................................................- 33 -
3.2 非实质性审查
...........................................................................................- 33 -
3.3
*第1-2包实质性审查(“*”项为实质性要求) .............................................- 36 -
4 投标文件模板
......................................................................................................- 41 -
5 合同模板
............................................................................................................- 41 -
6 质疑函模板
.........................................................................................................- 41 -
- 1 -
1
投标与开标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围绕采购人年度安排,以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保障为基础,结合新招录民警、晋监高警、新调入人员等着装需求,开展本项目采购。
本次招标共 2 包,详见下表: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
金额(元
)
递交样品数量
及号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
详见“
10、标准”)
藏蓝色布面大檐帽
数量:
1顶,号
型:
57号
1-1
大檐帽(布面)
高级警官藏蓝色布面大檐帽
1997
顶
80
159760
-
藏蓝色布面卷檐帽
-
1
1-2
卷檐帽(布面)
高级警官藏蓝色布面卷檐帽
543
顶
69
37467
数量:
1顶,号
型:
56号
1.样式;2.规格尺寸;3.颜色及色泽偏差范围;
4.材料
外观;
5.裁片纱向;6.敷衬
;
7.缝制;8.标志;9.成品
外观质量及疵点
- 2 -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
金额(元
)
递交样品数量
及号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
详见“
10、标准”)
1-3
大帽徽(金属)
1997
枚
15
29955
数量:
6枚
1-4
小帽徽(金属)
543
枚
9.5
5158.5
数量:
1枚(仅
检测外在质量
,即
1-6项)
1.样式结构;2.规格尺寸;3.颜色;4.产品标志;5.工艺;
6.外观质量;7.金镀层厚
度;
8.镍镀层厚度;9.耐盐
雾腐蚀;
10.镀层结合强度
;
11.螺钉抗拉强力
1-5
警衔肩章(软式)
12700
付
8.8
111760
数量:
5副,号
型:
2号(级别
:一级警督)
1.样式结构;2.规格尺寸;3.颜色;4.产品标志;5.工艺;
6.外观质量;7.耐光色牢
度;
8.耐皂洗色牢度;9.耐
摩擦色牢度;
10.弧形保形
性能;
11.四件子母扣侧掀
强力;
12.热熔胶片粘合剥
离强度;
13.甲醛含量
1-6
胸徽(丝织)
10160
枚
2.4
24384
数量:
1枚(部
门名称:公安
部)
1.样式结构;2.尺寸;3.颜色;
4.工艺; 5.外观质量;
1-7
警号(丝织)
10160
枚
2.2
22352
数量:
5枚(数
字:
004584)
1.样式结构;2.尺寸;3.颜色;
4.工艺;
5.外观质量;6.耐光色牢度;
7.耐皂洗色牢度
1-8
领带
5080
条
21
106680
数量:
6条,号
型:
2号
1.样式结构;2.规格尺寸;3.颜色;4.产品标志;5.工艺;
6.外观质量;7.拉链拉头
锁紧力;
8.保险扣拉脱力;
- 3 -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
金额(元
)
递交样品数量
及号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
详见“
10、标准”)
9.面料桑蚕丝含量;10.机织提花标志图案桑蚕丝含量;11.耐光色牢度;12.耐汗渍色牢度;
13.耐干摩擦色牢
度;
14.耐热压色牢度;15.
表面抗湿;
16.拒油等级
1-9
内腰带
2540
条
74
187960
数量:
6条,号
型:男式
1200m
m
1.样式结构;2.规格尺寸;3.颜色;4.产品标志;5.工艺;
6.外观质量;7.钎扣镍镀
层厚度;
8.钎扣镀层结合强
度;
9.钎扣耐盐雾腐蚀;10.
带体与钎扣(压舌处、压板处)结合力;
11.带体拉伸
强力;
12.带体边油摩擦色
牢度(沾色);
13.带体正
反面摩擦色牢度(沾色);14.带体、带齿低温耐折性能;
15.带体材质鉴定
第
1包预算:685476.5元 大写:陆拾捌万伍仟肆佰柒拾陆元伍角
2
2-1
内穿衬衣(含高警,面料:
男内穿衬衣(浅蓝色)
5080
件
103
523240
数量:
1件,号
型:
175/96A/41
1.样式;2.号型规格;3.颜色及色泽偏差范围;
4.材料
外观;
5.裁片纱向;6.敷衬
与胶条;
7.缝制;8.标志;9
- 4 -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
金额(元
)
递交样品数量
及号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
详见“
10、标准”)
女内穿衬衣(浅蓝色)
-
男高级警官内穿衬衣(漂白色)
-
聚酯棉莱赛尔纬弹细斜纹布)
女高级警官内穿衬衣(漂白色)
数量:
1件,号
型:
170/96B/39
机关男长袖制式衬衣(浅蓝色)
数量:
1件,号
型:
175/96A
机关女长袖制式衬衣(浅蓝色)
-
2-2
长袖制式衬衣(机关款,含高警,面料: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机关男高级警
2540
件
113
287020
-
.成品外观质量及疵点
- 5 -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
金额(元
)
递交样品数量
及号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
详见“
10、标准”)
官长袖制式衬衣(漂白色)机关女高级警官长袖制式衬衣(漂白色)
数量:
1件,号
型:
170/96B
机关男夏执勤服(浅蓝色)
数量:
1件,号
型:
175/96A
机关女夏执勤服(浅蓝色)
-
机关男高级警官夏执勤服(漂白色)
-
2-3
夏执勤服(机关款,含高警,面料: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机关女高级警
5080
件
106
538480
数量:
1件,号
型:
170/96B
- 6 -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
金额(元
)
递交样品数量
及号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
详见“
10、标准”)
官夏执勤服(漂白色)
机关男单裤
数量:
1条,号
型:
175/86A
2-4
单裤(面料:聚酯粘氨四面弹平纹布)
机关女单裤
5080
条
108
548640
数量:
1条,号
型:
165/80B
机关男春秋执勤服
数量:
1套,号
型:上衣
175/96
A 裤子175/86A
2-5
春秋执勤服(机关款,面料:毛聚酯莱赛尔纬弹花呢)
机关女春秋执勤服
5080
套
466
2367280
数量:
1套,号
型:上衣
170/96
B 裤子165/80B
机关男冬执勤服
数量:
1套,号
型:上衣
175/96
A 裤子175/86A
2-6
冬执勤服(机关款,面料:毛聚酯莱赛尔加厚纬
机关女冬执勤服
2540
套
550
1397000
数量:
1套,号
型:上衣
170/96
B 裤子165/80B
1.样式;2.号型规格;3.颜色及色泽偏差范围;
4.材料
外观;
5.裁片纱向;6.敷衬
与归拔;
7.缝制;8.标志;9
.成品外观质量及疵点
- 7 -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
金额(元
)
递交样品数量
及号型
样品检测项(相关标准
详见“
10、标准”)
弹花呢)
第
2包预算:5661660元 大写:伍佰陆拾陆万壹仟陆佰陆拾元整
项目总预算:
6347136.5元 大写:陆佰叁拾肆万柒仟壹佰叁拾陆元伍角
为确保投标产品质量及交货周期,每个投标供应商限中标一包,
评审顺序按分包的自然顺序,若投标人在前一个分包中标,可以参与下一个分包的评审, 但不具备后一个分包的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
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
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 -
1.2 投标
1.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的说明或要求
1.
项目基本信息
1.1.
项目名称:公安部机关2025年度被装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JC-HG20250132
1.3.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6347136.5元
1.3.1.
分包预算
1.3.1.1.
第
1包预算金额:
685476.5元
1.3.1.2.
第
2包预算金额:
5661660元
1.3.2.
分包最高限价
1.3.2.1.
第
1包最高限价:
685476.5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制单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包内各品种最高限制单价按照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有关通知确定的该品种预算指导价格执行。
1.3.2.2.
第
2包最高限价:
5661660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制单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包内各品种最高限制单价按照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有关通知确定的该品种预算指导价格执行。
2.
关键时间节点
2.1.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00
2.2.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00
2.3.
签到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9:00
2.4.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是,þ否
2.4.1.
现场考察时间:无
2.4.2.
现场考察地点:无
2.4.3.
现场考察联系方式:无
2.5.
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
3.
项目核心要求
- 9 -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的附
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中第27条之要求:投标人须为《
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
2025版)》中企业,并具备所投包所有产
品的生产资格(第
1包可为联合体共同具备),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本次招标产品涉及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投标人须承诺其来源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
2025
版)》中具备相应生产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无
3.3.
核心产品设置:第1包:大檐帽(布面),卷檐帽(布面),大帽徽(金属),小帽徽(金属),警衔肩章(软式),胸徽(丝织),警号(丝织),领带,内腰带;第2包:内穿衬衣(含高警,面料:聚酯棉莱赛尔纬弹细斜纹布),长袖制式衬衣(机关款,含高警,面料: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夏执勤服(机关款,含高警,面料: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单裤(面料:聚酯粘氨四面弹平纹布),春秋执勤服(机关款,面料:毛聚酯莱赛尔纬弹花呢),冬执勤服(机关款,面料:毛聚酯莱赛尔加厚纬弹花呢)
3.4.
样品清单须递交样品详见“1.1项目概况”
3.4.1.
样品的递交要求
�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递交时间:于开标日当天开标前提交至上述地点。开标日当天不
进行评标,评标时间待样品检验完成后另行通知。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两个包进行投标,则样品须按所投采购包分别递
交。
�样品制作要求:样品必须由投标人原厂制作。�密封要求:投标人须按所投包的要求,将所有样品按包封装在一个包装箱内。
投标样品的外层包装箱上须标注如下信息:
项目名称
公安部机关
2025年度被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XX
包号
X
投标人名称
XXX
样品名称
大檐帽(布面)
样品数量及规格号型
数量:
xx,号型:xx
样品名称
卷檐帽(布面)
样品数量及规格号型
数量:
xx,号型:xx
...
...
⑤投标人递交的样品除可拆除的外包装以外,样品不应有任何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文字、标识等。
3.4.2.
样品检测
①投标人递交样品后,由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
中心)组织盲样编号后,统一送达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②样品检测费用标准:无论检测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样品
及检测有关的费用。按照检测机构确定的检测费用金额,警采中心统一
- 10 -
收取后转交检测机构。投标人需将检测费转账凭证随样品一起交警采中心。未缴费的,不收取样品。
③在样品检测期间,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警采中心及检测机构询
问检测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检测结果的活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不向检测不合格的投标人解释原因。投标样品仅作为评审时的依据,不包含在所供合同产品的数量之内。
④检验报告结果和编号情况在评审委员会监督下现场拆封公布,作
为评审打分的依据。
注:如投标人提交样品有错误、缺失,或样品上带有泄露投标人信
息的文字、标识等,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4.3.
样品退还本项目全部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予退还;递交样品视为同意由采购人自行处理
3.4.4.
样品检测费如下: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检测费(元)
1-1
大檐帽(布面)
200
1-2
卷檐帽(布面)
200
1-3
大帽徽(金属)
1-4
小帽徽(金属)
2840
1-5
警衔肩章(软式)
2190
1-6
胸徽(丝织)
1-7
警号(丝织)
720
1-8
领带
2110
1
1-9
内腰带
4190
2-1
内穿衬衣(含高警,面料:聚酯棉莱赛尔纬弹细斜纹布)
200
2-2
长袖制式衬衣(机关款,含高警,面料: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200
2-3
夏执勤服(机关款,含高警,面料:聚酯棉莱赛尔格纹布)
200
2-4
单裤(面料:聚酯粘氨四面弹平纹布)
200
2-5
春秋执勤服(机关款,面料:毛聚酯莱赛尔纬弹花呢)
400
2
2-6
冬执勤服(机关款,面料:毛聚酯莱赛尔加厚纬弹花呢)
400
检测费用在报名时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11 -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41573
注:实际检测费用以检测机构收取为准。样品检测费多退少补。投标人的样品检测费剩余部分将于检测机构统一结算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检测费用的发票(或专用收据)由检测机构向投标人开具。
3.5.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报:�是,�否
3.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
3.6.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3.6.2.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
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6.3.
视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3.6.3.1.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6.3.2.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6.3.3.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本项目第1包允许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评审阶段材料模版”),第2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
本国产品证明文件:响应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评审阶段材料模版”)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3.7.1.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评审阶段材料模版”,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
- 12 -
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8.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9.
节能环保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
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
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3.10.
网络安全要求: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
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3.11.
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时,通过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
规定。第1包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2.
其他必要内容:出现以下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低于材料成本加人工费用;(2)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的报价;(3)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形的,该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成本构成说明(不得单纯通过压低主料、主要辅料价格方式降低成本)、报价合理性说明(如以往此类项目、同地区此类项目市场价格对比等)以及诚信履约承诺(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并承担原材料、成品等各环节质量检测费用,以及接受违约处罚),无法提供、提供材料不足以使评标委员会采信或不签署诚信履约承诺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13.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第1包允许,第2包不允许
3.14.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是,þ否
- 13 -
3.15.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þ否本项目中标人必须具备所中包生产能力,不得转包,如发现中标人有转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人民警察服装目录生产企业管理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取消其生产资格。
3.16.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4.
保证金
4.1.
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þ是,¨否
4.1.1.
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分包收取,第
1包投标保证金为13709元;第2包
投标保证金为
113233元
4.1.2.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投标人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具体
“包组编码”。
4.1.3.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4.1.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4.1.5.
投标保证金绑定方法: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先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登记后,进入我参与的
--具体项目--
办理,按照招标文件和系统提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附注具体“包组编码”),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保证金及其归属。如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未附注具体
“包组编码”,可在上述步骤下
,进行自助绑款,输入银行账号进行查询绑定(与汇款时间存在约
10分
钟延迟)。银行账户信息维护说明: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首页界面右上角点击公司名称
--我的银行卡,维护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4.2.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þ是,¨否
4.2.1.
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第
1包,中标金额的10%;第2包,中标金额的10
%
4.2.2.
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履约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2
投标人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具体
“项目编号-
包号
”,并在合同签订前汇款至上述账号。
4.2.3.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约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
15个工作日内无息
退还履约保证金。
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
5.2.
单位名称: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 14 -
5.2.1.
联系人:张警官
5.2.2.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5.3.
采购代理机构
5.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5.3.2.
联系人:杨老师
5.3.3.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6.
评标关键因素
6.1.
评标方法
6.1.1.
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6.2.
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6.3.
评审得分相同的处理规则: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7.
采购资金支付
7.1.
采购资金支付:� 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90%的价款
;� 采购人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于
3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
同总价
10%的尾款。
8.
交付要求
8.1.
货物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8.2.
货物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 -
- 16 -
1.2.2
投标人须知
1.2.2.1
定义
1.2.2.1.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1.2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2.2.1.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
1.2.2.1.4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第1包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
符合下列要求:
1.2.2.1.4.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
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
1.2.2.1.4.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
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1.2.2.1.4.3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
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
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
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1.2.2.2
招标文件
1.2.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2.2.2.1.1 投标邀请函
1.2.2.2.1.2 公开招标主体文件
1.2.2.2.1.3 开标一览表
1.2.2.2.1.4 资格审查表格
- 17 -
1.2.2.2.1.5 资格审查材料
1.2.2.2.1.6 评审阶段表格
1.2.2.2.1.7 评审阶段材料
1.2.2.2.1.8 合同
1.2.2.2.1.9 质疑函
1.2.2.2.1.10 标准
1.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2.2.2.2.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1.2.2.2.2.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
投标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1.2.2.2.2.3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对澄清、修改要
求进行处理,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
别或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
内容。
1.2.2.2.2.4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
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
1.2.2.2.2.5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
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日的,采购人或者警采
中心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2.2.2.6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
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
,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内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
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2.2.2.2.7
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
中心将通过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 18 -
1.2.2.3
投标文件
1.2.2.3.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2.2.3.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
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2.2.3.1.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2.3.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2.3.2.1 投标函
1.2.2.3.2.2 开标一览表
1.2.2.3.2.3 资格审查阶段表格
1.2.2.3.2.4 资格审查阶段材料
1.2.2.3.2.5 评审阶段表格
1.2.2.3.2.6 评审阶段材料
1.2.2.3.3投标文件的编写
1.2.2.3.3.1
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模版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
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1.2.2.3.3.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
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
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1.2.2.3.3.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
”、“未检测”、“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2.2.3.4投标报价
1.2.2.3.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
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
于各项购买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
。采购人除此之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 19 -
1.2.2.3.4.2 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
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3.4.3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等内容。
1.2.2.3.4.4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1.2.2.3.4.5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1.2.2.3.4.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2.3.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2.3.5.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
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2.2.3.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
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
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2.2.3.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2.3.6.1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
1.2.2.3.6.2 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
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1.2.2.3.6.3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2.3.7费用
中标服务费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服务费率
中标金额(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 20 -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1.2.2.4
开标、资格审查和评审程序
1.2.2.4.1开标小组组织开标
1.2.2.4.1.1 开标小组由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1.2.2.4.1.2 开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1.2.2.4.1.3 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
1.2.2.4.1.4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4.2资格审查小组组织资格审查
1.2.2.4.2.1 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1.2.2.4.2.2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
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2.2.4.2.3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则不允许投标人进入下
一阶段的评审。审查通过则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2.2.4.2.4 资格审查后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1.2.2.4.3评标委员会组织评审
- 21 -
1.2.2.4.3.1 警采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
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
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
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含)以上单数。
1.2.2.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
加评标:
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 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
5.
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2.2.4.3.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5.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 22 -
1.2.2.4.4实质性审查
1.2.2.4.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实质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
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1.2.2.4.4.2 实质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
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
的,其投标无效。
1.2.2.4.4.3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1.2.2.4.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书面报告财政部门: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
动。
1.2.2.4.5投标的澄清
1.2.2.4.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23 -
1.2.2.4.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2.4.6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2.2.4.6.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
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1.2.2.4.6.2 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
、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人。
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1.2.2.4.6.3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
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
为评审因素。
1.2.2.4.6.4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分值比重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2.2.4.6.5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
标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4.6.6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
- 24 -
1.2.2.4.6.7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1.2.2.4.7评标过程要求
1.2.2.4.7.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2.4.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2.2.4.8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2.2.4.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5.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
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1.2.2.4.8.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
标人进入实质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
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
管部门进行处理。
1.2.2.4.9确定中标供应商
1.2.2.4.9.1 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1.2.2.4.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 25 -
1.2.2.4.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
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2.2.4.10
采购项目流标、废标
1.2.2.4.10.1 项目开标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流标处理。
1.2.2.4.10.2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处理:
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
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 因上述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
1.2.2.4.10.3 流标、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流标、废标结果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
上发布。
1.2.2.5 中标和合同
1.2.2.5.1 中标通知
1.2.2.5.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
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
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1.2.2.5.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
号、数量、单价,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1.2.2.5.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
,报财政部门处理。
1.2.2.5.1.4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5.2 签订合同
- 26 -
1.2.2.5.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1.2.2.5.2.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1.2.2.5.2.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2.5.2.4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1.2.2.6 询问、质疑、投诉
1.2.2.6.1 询问
1.2.2.6.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
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1.2.2.6.1.2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2.6.2 质疑、投诉
1.2.2.6.2.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警采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2.2.6.2.2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1.2.2.6.2.3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2.2.6.2.4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27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1.2.2.6.2.5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
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
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1.2.2.6.2.6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
,警采中心、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1.2.2.6.2.7 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2.6.2.8 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
在收到质疑函后7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2.2.6.2.9 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1.2.2.6.2.10 若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可向警采中心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1-
22022038。
1.2.2.7 保密和信息披露
1.2.2.7.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
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2.2.7.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
披露。
1.2.2.7.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
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
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
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
- 28 -
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
保密责任。
1.3 开标
开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不足
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
- 29 -
- 30 -
2
资格审查
2.1 第
1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证明材料
1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资格审查阶段——材料模板);
详见资格审查阶段——材料模板
3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国家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4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
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
〔
2025〕466号)的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中第
27条之要求: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
录(
2025版)》中企业,并具备所投包所有产品的生产资格
(第
1包可为联合体共同具备),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本次招标产品涉及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投标人须承诺其来源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
2025
版)》中具备相应生产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含投标人生产资质的目录清单及承诺函
8
*第1包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仅第1包投标人提供,第1包投标人若非联合体则无需提供)
详见资格审查阶段——材料模板
- 31 -
上述
*号项要求,必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若
第
1包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上述2-
7项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其中第7条联合体各方提供各自所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
明材料。
2.2 第
2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证明材料
1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资格审查阶段——材料模板);
详见资格审查阶段——材料模板
3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国家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4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
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
〔
2025〕466号)的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中第
27条之要求: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
录(
2025版)》中企业,并具备所投包所有产品的生产资格
(第
1包可为联合体共同具备),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本次招标产品涉及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投标人须承诺其来源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
2025
版)》中具备相应生产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含投标人生产资质的目录清单及承诺函
上述
*号项要求,必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 32 -
2.3 资格审查程序
2.3.1
一致性审核
将资格审查文件提取的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内容进行一致性核对。
2.3.2
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
2.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及“资格审查阶段——
表格模板”标准进行审查。
- 33 -
3
评标
3.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分为实质性审查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第1包分值分配
第2包分值分配
技术部分
59.4分
59.64分
服务部分
10.6分
10.36分
价格部分
30分
30分
合计
100分
100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 非实质性审查
3.2.1 一致性审核
将投标文件中提取的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一致性核对。
- 34 -
3.2.2 第1包评分
投标人须按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
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证明材料中仅文字表述有部分差异,其实质内容与指标要求一致的,按满足指标要求处理。
序号
评分项
证明材料
评审规则
1.
技术部分(
59.4分)
/
/
1.1.
评分项
/
/
1.1.1. 未按招标文件采购包对应要求递交样品的或采购包内任意一样品的检验报告结果不合格,则投标被拒绝;采购包内任意一样品检验报告均合格且无缺陷时得59.4分,本包所有产品最大允许轻缺陷数量共27个,合格有缺陷时,1个轻缺陷扣2.2分。
检验报告
采购包内任意一样品检验报告均合格且无缺陷时得
59.4分,合格有缺陷时1个轻缺陷扣2.2分。
2.
服务部分(
10.6分)
/
/
2.1.
评分项
/
/
2.1.1. 生产设备:提供生产该产品所需生产设备一览表、清晰发票及设备照片等(1分)
生产设备一览表、清晰发票及设备照片等
提供生产该产品所需生产设备一览表、清晰发票及设备照片等。满足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2. 工艺控制:提供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进度方案、内部质量控制方案(1分)
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进度方案、内部质量控制方案
提供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进度方案、内部质量控制方案。满足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3. 人员配备:配备项目经理、工程师、设计师、量体师、打版师、裁剪师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熟练操作技工。提供生产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操作技工的配备情况,提供人员情况一览表、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等(1分)
人员情况一览表、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等
提供生产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操作技工的配备情况,提供人员情况一览表、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等。满足要求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4.
包装要求:严格按照“
2025式警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草案)”中规定执行。
包装费用及运费:包含在货物单价中。提供详尽、合理的包装方案(
1分)
包装方案
提供符合“
2025式警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草案)”要求包装方案,包装费用及运费由供应商承担。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5. 投标人需保证货物准确、及时、迅速、安全地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换货安排专人上门收取并及时更换。提供详尽、合理、时效性强的货物配送方案,提供物流配送合作协议或自有车队车辆驾驶员证明材料等(1分)
货物配送方案、物流配送合作协议或自有车队车辆驾驶员证明材料等
提供货物配送方案,提供物流配送合作协议或自有车队车辆驾驶员证明材料等。满足要求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6.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分)
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满足要求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7.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信息及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分)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信息及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信息及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满足要求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8.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满足自接到采购人售后服务需求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抵达现场开展服务保障。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效(1.6分)
售后服务方案
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效。满足要求得
1.6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9.
投标人需承诺如公安部有紧急警服保障任务,根据保障需求在规定时间内供货。提供详尽的应急响应方案,包括成品及主料辅料备品数量、库房具体位置、储备面积、储备量、应急运输保障物流协议或自有车队情况、紧急生产组织及相应生产线设备人员安排方案等,提供北京市范围内不超过
6小时的应急响应保障到位和不超过24小时生产供
应保障承诺。(
2分)
应急响应方案
提供详尽的应急响应方案,包括成品及主料辅料备品数量、库房具体位置、储备面积、储备量、应急运输保障物流协议或自有车队情况、紧急生产组织及相应生产线设备人员安排方案等,提供北京市范围内不超过
6小时的应急响应保障到位和不超过24小时生产供应保障承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3.
价格部分(
30分)
/
/
3.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35 -
3.2.3 第2包评分
投标人须按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
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证明材料中仅文字表述有部分差异,其实质内容与指标要求一致的,按满足指标要求处理。
序号
评分项
证明材料
评审规则
1.
技术部分(
59.64分)
/
/
1.1.
评分项
/
/
1.1.1. 未按招标文件采购包对应要求递交样品的或采购包内任意一样品的检验报告结果不合格,则投标被拒绝;采购包内任意一样品检验报告均合格且无缺陷时得59.64分,本包所有产品最大允许轻缺陷数量共84个,合格有缺陷时,1个轻缺陷扣0.71分。
检验报告
采购包内任意一样品检验报告均合格且无缺陷时得
59.64分,合格有缺陷时1个轻缺陷扣0.71分。
2.
服务部分(
10.36分)
/
/
2.1.
评分项
/
/
2.1.1. 生产设备:提供生产该产品所需生产设备一览表、清晰发票及设备照片等(1分)
生产设备一览表、清晰发票及设备照片等
提供生产该产品所需生产设备一览表、清晰发票及设备照片等。满足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2. 工艺控制:提供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进度方案、内部质量控制方案(1分)
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进度方案、内部质量控制方案
提供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进度方案、内部质量控制方案。满足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3. 人员配备:配备项目经理、工程师、设计师、量体师、打版师、裁剪师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熟练操作技工。提供生产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操作技工的配备情况,提供人员情况一览表、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等(1分)
人员情况一览表、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等
提供生产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操作技工的配备情况,提供人员情况一览表、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等。满足要求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4.
包装要求:严格按照“
2025式警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草案)”中规定执行。
包装费用及运费:包含在货物单价中。提供详尽、合理的包装方案(
1分)
包装方案
提供符合“
2025式警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草案)”要求包装方案,包装费用及运费由供应商承担。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5. 投标人需保证货物准确、及时、迅速、安全地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换货安排专人上门收取并及时更换。提供详尽、合理、时效性强的货物配送方案,提供物流配送合作协议或自有车队车辆驾驶员证明材料等(1分)
货物配送方案、物流配送合作协议或自有车队车辆驾驶员证明材料等
提供货物配送方案,提供物流配送合作协议或自有车队车辆驾驶员证明材料等。满足要求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6.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分)
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满足要求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7.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信息及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分)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信息及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配备信息及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满足要求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8.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满足自接到采购人售后服务需求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抵达现场开展服务保障。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效(1.36分)
售后服务方案
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效。满足要求得
1.36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1.9.
投标人需承诺如公安部有紧急警服保障任务,根据保障需求在规定时间内供货。提供详尽的应急响应方案,包括成品及主料辅料备品数量、库房具体位置、储备面积、储备量、应急运输保障物流协议或自有车队情况、紧急生产组织及相应生产线设备人员安排方案等,提供北京市范围内不超过
6小时的应急响应保障到位和不超过24小时生产供
应保障承诺。(
2分)
应急响应方案
提供详尽的应急响应方案,包括成品及主料辅料备品数量、库房具体位置、储备面积、储备量、应急运输保障物流协议或自有车队情况、紧急生产组织及相应生产线设备人员安排方案等,提供北京市范围内不超过
6小时的应急响应保障到位和不超过24小时生产供应保障承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3.
价格部分(
30分)
/
/
3.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36 -
3.3
*第1-2包实质性审查(“*”项为实质性要求)
3.3.1 第1包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证明材料
1.
*投标函;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3.
*投标人资质声明;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国家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7.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
〔
2025〕466号)的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中第
27条之要求: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
(
2025版)》中企业,并具备所投包所有产品的生产资格(
第
1包可为联合体共同具备),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本次招标产品涉及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投标人须承诺其来源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
2025
版)》中具备相应生产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含投标人生产资质的目录清单及承诺函
9.
*第1包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1包投标人若非联合体则无需提供)
详见资格审查阶段——材料模板
10.
*商务条款偏离表;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11.
*开标一览表;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12.
*产品标准承诺函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对应产品标准(详见“标准”);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13.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 37 -
序号
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证明材料
14.
*服务部分实质性要求;
/
14.1
*量体套号。承诺提供采购人所需的量体服务及个性化定制服务,接到采购人量体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上门量体服务。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2
*供货配发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安全、及时送达,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物流快递费用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相应的成本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到货验收完成,具体条款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按照有关装箱标准将物品装箱配发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3
*质保期2年,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其他全部免费维修或更换。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4
*抽检要求面料、辅料及标志等全部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须按要求从警服目录生产企业处进行购买,中标后须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项下各产品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供货合同副本进行备案,投标人须对面料、辅料及标志等质量负责。采购人将在中标结果确认后有权对中标人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进行数量清点及质量检测;货物正式投入生产前,采购人有权进行样品确认及检测;货物生产时,采购人有权对首件下线产品进行检测;采购人进行抽检时发现警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场提出异议,中标供应商应立即予以答复,并负责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发运。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5
*供应商承诺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不超过采购预算10%的调换、补充货物,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成本。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6
*交收检验1、交收检验依据“2025式警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草案)”(详见“10、标准”)和《警服产品交收检验工作规范》(草案)执行。2、检测机构:由采购人委托能够从事纺织产品、服装鞋帽、服饰标志检验检测,具备警服产品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3、全部检测费用、相应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交收产品的检验结果不得低于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的样品。交收产品检验低于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通知中标供应商重新备货并加倍抽检合格后才能供货;重新备货的,若再次出现与合同约定不符,终止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条款处理。5、到货验收时,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后,3天内给予答复,提出解决方案,并负责处理。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7
*保密要求1、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在采购和合同执行过程中,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等资料进行保密,中标供应商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向第三方泄露,包括:采购人所有单位建制、编制名册、人员实力、尺寸号型、被装品种的相关资料、生产数量和采购人的工作计划等信息资料。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 38 -
序号
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证明材料
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合作中须做到:(1)被装产品信息数据的汇总、管理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层级领导监督等责任制。(2)包装箱外只能标01、02、人、离、新等单位简称,不得含任何人名、人员处室等字样或相关信息。(3)所需专用计算机必须确保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不准将保存有被装产品数据信息的专用计算机连入互联网或其他网络。(4)保存有被装产品数据信息的专用计算机不得使用移动硬盘、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5)不准将专用计算机里保存有被装产品数据信息的资料传输到互联网或其他网络。3、中标供应商须委派专人押运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运输途中货物的安全及保密工作。4、保密条款长期有效。在合同到期或终止等情况下,中标供应商须将所有保密资料、信息,包括拷贝文件等资料、信息、产品予以销毁。
3.3.2 第2包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证明材料
1.
*投标函;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3.
*投标人资质声明;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国家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7.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
025〕466号)的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第
27条之要求: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
025版)》中企业,并具备所投包所有产品的生产资格(第1包可为联合体共同具备),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
包含投标人生产资质的目录清单及承诺函
- 39 -
序号
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证明材料
公章;�本次招标产品涉及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投标人须承诺其来源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
2025
版)》中具备相应生产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
*商务条款偏离表;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10.
*开标一览表;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11.
*产品标准承诺函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对应产品标准(详见“标准”);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12.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详见评审阶段
--
材料模板
13.
*服务部分实质性要求;
14.1
*量体套号。承诺提供采购人所需的量体服务及个性化定制服务,接到采购人量体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上门量体服务。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2
*供货配发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安全、及时送达,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物流快递费用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相应的成本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到货验收完成,具体条款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按照有关装箱标准将物品装箱配发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3
*质保期2年,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其他全部免费维修或更换。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4
*抽检要求面料、辅料及标志等全部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须按要求从警服目录生产企业处进行购买,中标后须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项下各产品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供货合同副本进行备案,投标人须对面料、辅料及标志等质量负责。采购人将在中标结果确认后有权对中标人的面料、辅料及标志等进行数量清点及质量检测;货物正式投入生产前,采购人有权进行样品确认及检测;货物生产时,采购人有权对首件下线产品进行检测;采购人进行抽检时发现警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场提出异议,中标供应商应立即予以答复,并负责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发运。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5
*供应商承诺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不超过采购预算10%的调换、补充货物,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成本。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14.6
*交收检验1、交收检验依据“2025式警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草案)”(详见“10、标准”)和《警服产品交收检验工作规范》(草案)执行。2、检测机构:由采购人委托能够从事纺织产品、服装鞋帽、服饰标志检验检测,具备警服产品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3、全部检测费用、相应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 40 -
序号
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
证明材料
4、交收产品的检验结果不得低于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的样品。交收产品检验低于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通知中标供应商重新备货并加倍抽检合格后才能供货;重新备货的,若再次出现与合同约定不符,终止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条款处理。5、到货验收时,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后,3天内给予答复,提出解决方案,并负责处理。
14.7
*保密要求1、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在采购和合同执行过程中,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等资料进行保密,中标供应商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向第三方泄露,包括:采购人所有单位建制、编制名册、人员实力、尺寸号型、被装品种的相关资料、生产数量和采购人的工作计划等信息资料。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合作中须做到:(1)被装产品信息数据的汇总、管理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层级领导监督等责任制。(2)包装箱外只能标01、02、人、离、新等单位简称,不得含任何人名、人员处室等字样或相关信息。(3)所需专用计算机必须确保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不准将保存有被装产品数据信息的专用计算机连入互联网或其他网络。(4)保存有被装产品数据信息的专用计算机不得使用移动硬盘、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5)不准将专用计算机里保存有被装产品数据信息的资料传输到互联网或其他网络。3、中标供应商须委派专人押运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运输途中货物的安全及保密工作。4、保密条款长期有效。在合同到期或终止等情况下,中标供应商须将所有保密资料、信息,包括拷贝文件等资料、信息、产品予以销毁。
承诺函,详见评审阶段
--材料模板
3.3.3 实质性审查程序
3.3.3.1
一致性审核
将投标文件中提取的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一致性核对。
3.3.3.2
符合性审查
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3.3.1实质性审查材料清单”及“评审阶段——
表格模板”标准进行审查
- 41 -
4
投标文件模板
详见《投标函》模板。
详见《开标一览表》模板。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模板。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材料》模板。
详见《评审文件——表格》模板。
详见《评审文件——材料》模板。
5
合同模板
详见《合同》模板。
6
质疑函模板
详见《质疑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