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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宗兴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期间需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宗兴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萧山区义桥镇新峡路(土地坐落于义桥镇湘南村)
建设内容:杭州宗兴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新峡路,公司由杭州宗兴齿轮有限公司和杭州振兴摩擦材料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而来,原环评批复为萧环建[2005]188号和萧环建[2012]191号。本次为适应市场需求,对原有设备及工艺进行了调整和新增,拟在原审批基础上实施改扩建,改扩建后生产规模为:年产高精度齿轮10万套,齿轮箱1万套,机械配件3.6万套,摩擦材料110万片(主要为摩擦对偶钢片),五金工具5吨。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厂区及工业厂房。本项目原料主要为钢材、钢板、高纯度淬火油、渗碳介质(甲醇、丙烷)、液氨、清洗剂、防锈剂、矿物油类物质、铜粉铁粉石墨粉等金属粉末、乳化液、切削液及其他辅料等,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各类金属机加工、摩擦材料烧结加工、热处理加工(渗碳、氮化、淬火和回火等)、抛丸、清洗等,其中热处理加工为三班制,其余生产为白班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萧山区义桥镇新峡路(湘南村),项目周边有居民点、学校等分布。根据调查,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湘南村、义桥村、联三村、三峰村、王村、湘东村、知章村、山后村、民丰村、罗幕村、丁家庄村、渔浦社区、杨岐社区、罗峰社区等行政村/社区,以及义桥实验学校、萧山区渔浦小学、义桥小星星幼儿园、金域东方幼儿园、萧山区义桥镇老年大学、义桥镇中心幼儿园、义桥镇中心幼儿园(山后分园)和义桥镇中心幼儿园(峡山分园)等,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为义桥镇中心幼儿园(峡山分园),距离约为55m,距离湘南村约100m。区域空气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评价范围(200m范围)内主要敏感点为湘南村和义桥镇中心幼儿园(峡山分园),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周围地表水主要为内河,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3838-2002)Ⅲ类标准。土壤保护目标主要为厂区建设用地、附近的村庄住户、学校和农用地,保护等级为工业建设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村庄和学校执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农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风险筛选值。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
1、空气:主要为热处理废气、烧结废气、金属粉尘(打磨和抛丸等)和食堂油烟,热处理废气中渗碳和氮化后多余尾气(H2,CH4及少量未分解气体等)采用自动点火装置火焰点燃充分燃烧后排放,预加热、淬火和回火等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喷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摩擦材料生产过程中烧结废气主要为多余尾气(H2及少量未分解氨气)采用自动点火装置火焰点燃充分燃烧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收集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排放,干式打磨过程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金属粉末混料过程使用密闭性较高的设备,压制装粉时少量金属粉尘主要沉降于车间地面,经地面清理收集处置,基本无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屋顶排放。经预测,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10%,区域现有空气环境质量维持现状。
2、地表水:工件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配套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循环回用,及时补充新鲜水,定期更新排放废水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拟采取隔油、pH调节、混凝沉淀、斜管沉淀处理后,与经食堂隔油池和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由污水处理厂处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废水不直排入内河,区域现有地表水环境质量维持现状。
3、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噪声。设备经隔声减震后厂界噪声能达标,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也达到2类功能区标准,区域声环境可维持现状。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包装废弃物、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颗粒和金属渣、破损钢丸、废油及含油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弃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包装废弃物、金属类废料可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完好有回用价值的空包装桶/包装容器由厂家回收周转利用,发生破损或无利用价值的废包装桶和废油及含油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乳化液、废切削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处置去向,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处理废气中渗碳后多余尾气采用自动点火装置火焰点燃充分燃烧后排放,预加热、淬火和回火等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喷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摩擦材料烧结尾气也采用自动点火装置火焰点燃充分燃烧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收集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干式打磨过程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混料和压制装粉过程少量金属颗粒主要沉降于车间地面,及时清理收集处置。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油水分离后循环回用,及时补充新鲜水,定期更新排放废水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拟采取隔油、pH调节、混凝沉淀、斜管沉淀处理后,与经食堂隔油池和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由污水处理厂处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隔声减震、设备合理布局。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设置规范化的危废贮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宗兴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也符合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废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间为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项目评价范围内(2.5km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九、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十、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宗兴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新峡路227号
环评单位: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98号5幢603室-1
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
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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