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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招标评标工作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 标段号 |
推荐意见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最高投标限价×( )% |
| A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98.50 |
| A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鞍山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95.60 |
| A3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抚顺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94.6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5.50 |
|
| A4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98.5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5.50 |
|
| A5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
98.00 |
| A6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朝阳凯迅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97.80 |
| B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98.50 |
| B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鞍山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96.60 |
| B3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抚顺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97.80 |
| B4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本溪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94.50 |
| B5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丹东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
98.00 |
| B6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锦州市大通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98.68 |
| B7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
98.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5.50 |
|
| B8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95.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5.50 |
|
| B9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铁岭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92.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5.50 |
|
| B1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朝阳凯迅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96.70 |
| B1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葫芦岛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96.38 |
| C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5.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97.00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8.00 |
|
| D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 |
98.00 |
| D3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98.50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第A2、A3、A4、B2、B5、B6、B7、B9、D1、D2、D3标段):“技术建议书”编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的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2.1.3项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3)目的规定。
大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第A3、A5、A6、B3、B7、B8、B10标段):“技术建议书”编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的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2.1.3项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3)目的规定。
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A3、A4、B3、B4、B6、B7、B9标段):“技术建议书”编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的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2.1.3项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3)目的规定。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第C1标段):“技术建议书”编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的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2.1.3项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3)目的规定。
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A2、A3、A5、B2、B3、B4、B7、B9、D1、D2、D3标段):
(1)投标文件中共提供了4个企业业绩,其中2个业绩设计内容未体现桥、另外2个业绩未体现养护,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第(2)目的规定。
(2)投标文件中共提供了2个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均未体现养护,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第(4)目的规定。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C1标段):投标文件中共提供了1个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任职时间非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开展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第(4)目的规定。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C1标段):
(1)投标文件中共提供了1个企业业绩,设计内容未体现隧道工程,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第(2)目的规定。
(2)投标文件中共提供了1个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设计内容未体现隧道工程,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第(4)目的规定。
中标候选人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其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评标专家评审打分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