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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314丹交线福隆至于店村段修复养护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73402 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处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郑忠志
监督部门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地址
庄河市境内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省道S314丹交线福隆至于店村段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73402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621.1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庄河市境内,起点位于福隆村,设计桩号K184+000(养护桩号K184+000),终点至于店村,设计桩号K209+453(养护桩号 K209+440),路线长度25.453公里,其中一级公路0.895公里,二级公路24.558公里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省道S314丹交线福隆至于店村段修复养护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73402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①工程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投标保证金
0.4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且证书目前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23万元(或规模不低于12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修复性养护(大、中修)(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业绩,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合同估算价
46.3682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进行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大连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dl.gov.cn/)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2企业业绩: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23万元(或规模不低于12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修复性养护(大、中修)(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监理业绩。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1.3企业信誉:投标人须在辽宁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4年公布的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示)为准。 (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①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②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③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公告、以及体现投标人评定等级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1.4主要人员: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且证书目前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23万元(或规模不低于12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修复性养护(大、中修)(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业绩,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注: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 2.其他要求:(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监理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需要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异议、投诉处理 7.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请在异议环节规定时间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投诉。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7.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7.2.3异议受理联系人:李宁、金科宇、杨志超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
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381号
联系人
赵忠国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dlshyhwlfzfwzx@dlgov.cn
招标代理机构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联系人
金科宇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tongli_dl@163.com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notice?id=53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