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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交城县高速引线(青村至义南线)
发包单位: 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承包单位: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交城县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交城县高速引线(青村至义 南线)改造工程施工项目_(项目名称),已接受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 以 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001 第一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交城县高速引线(青村至义南线)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
(2)工程地点:交城县。
(3)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附属设施等,该项 目位于青村村南,路线全长1.605公里,设计标准采用三级,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
(4)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交城县高速引线(青村至义南线)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图设计范 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附属设施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 技术规范:
(9) 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的比值进行同比例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 在先者为准。
3.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任伍佰 壹拾肆万壹任陆佰捌拾捌元整(¥15141688元 )。
4. 承包人项目经理:李建军。承包人项目总工:梁丹丹。
5. 工程质量符合_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80_日历天。
11-11-
9.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肆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二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 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77
11. 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发包人:交城县交通运输局_(盖单位章) | 可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_(盖单位章) 承包人:"四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通会员可解锁*9 日 | 法定代表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0月 7 日 702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