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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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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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招标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浏览次数:  | 采购进度:进行中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招标。

2.项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

3.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投标单位如为食品生产厂家,应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如为经销商等非生产厂家,应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件应当在有效期内。

5.标段一: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投标单位应具有不低于1000㎡固定经营场地(自有或租赁),需提供不动产权证 / 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协议剩余有效期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期限。(1 年)

6.标段二:鲜肉类。(含猪肉、牛、羊、鸡、鸭等)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及以上,经营范围对应品类,严禁无证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单位须具有同类供货经验,有相关项目可供考察。

4.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对设备质量进行保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单位参加招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7.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愿意无偿提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所有供货产品必须新鲜安全、无变质、无过期,严禁供应三无产品、劣质产品、过期产品;食用油不接受转基因产品,所有食材严格遵守国家转基因食品管理相关法规。

2.投标单位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持健康证配送人员,所有配送车辆具备食品运输资质、密闭保鲜功能,定期消杀且台账齐全。投标单位与招标方后勤管理人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招标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管理。

3.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招标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配送的(招标方要求推迟的除外),招标方有权临时委托第三方供货,由此产生的全部差价损失、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中标单位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招标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招标方申请。中标单位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5.中标单位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单位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招标方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招标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招标方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6.猪肉类、禽肉类和牛羊肉类能够提供本批次产品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报告等相关证明,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相关要求,有合法的产品溯源性。

7.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的市场风险,中标后不得以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输成本变化、政策性调整等不可抗力以外的因素为由要求追加费用。

(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产品合格证等溯源凭证。

大米:

1.符合粳米一级国标GB/T 1354-2018;

2.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包装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3.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

4.所供每批次产品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

面粉:

1.符合小麦粉特制一等国标GB/T 1355-2021;

2.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包装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

4.所供每批次产品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

食用油:

1.不接受转基因食用油和散装油;

2.大豆油符合国标GB/T 1535-2017,菜籽油符合国标GB/T 1536-2021,玉米油符合国标GB/T 19111-2017;

3.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4.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5.所供每批次产品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

鲜肉类:

1.符合鲜畜肉国标GB2707-2016;须提供全程冷链运输,冷链运输须符合国标GB/T 28843-2012;

2.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

3.所供每批次鲜肉满足苏州市政府关于“肉类蔬菜追溯体系”要求,具有“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供现场查验。

4.供货时,每批次鲜肉随货附带定点屠宰场出具的加盖屠宰场公章的《畜禽屠宰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复印件。

5.货源与品质参照要求:所供冷鲜肉类须来源于政府定点畜禽屠宰企业,品质水准参照市场主流知名冷鲜肉品牌(如金锣、雨润、正大等)。严禁供应种猪肉、注水肉、变质肉,严禁以冷冻肉冒充冷鲜肉。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须填报主要供货屠宰场名称,并提供与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合作供货协议复印件。

(三)配送时间及供应要求

1.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备专用的车辆及专人配送食品及原材料,车辆及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从事配送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若人员发生变动,需提前三天向学校报备。

2.配送频率:配送时点以学校实际需求为准,中标单位须按照学校下达的订货通知,按时完成货物配送。

3.溯源检测:每批次食材必须附带出厂合格证、批次质检报告、检疫证明,配合学校每日食材抽检、留样登记,建立完整供货溯源台账。

4.退换货机制:学校验收发现食材质量不达标、过期、变质、规格不符,供应商需无条件当场退换,2 小时内补齐合格食材,产生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结算

结算方式:月结。核对上月送货单及验收单后,中标单位提供本单位正式税务发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具体到账时间以学校财务管理部门为准)

(五)其他约定

1.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满足学校对招标货物的用量需求,严格按照学校供货要求和时间供货,必须及时供货,将货物按照指定时间,送到食堂指定位置。严格遵守学校订货要求,不得与食堂档口私自协商交易,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取消供货资格。

2.产品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学校和供货单位共同检验产品数量、质量、外包装等状况,货物的重量应足斤足两,每个包装的重量误差不超过标准的1%,抽检时出现误差的包装数量不得超过抽检数量的30%。如单次抽检超出上述标准,视为该批次重量验收不合格,执行无条件退换货。

3.供货单位应保证把较新生产日期的货物送给学校,若到货时货物的剩余保质期少于包装上标示的整体保质期的2/3,学校将不予收货。

4.货物供应须严格执行招标规定的品牌等级等。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与所报货物品牌不符或不符合食堂烹饪技术要求条件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一切费用自行负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在合同期内,学校可以委托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对中标单位提供的物资实行随机抽查送检。抽检时,双方代表同时在场对抽检样品予以认可,如经学校通知后中标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抽检,则视为中标单位对学校组织的质量抽检程序和抽检结果完全承认。如抽检结果合格,则检验费用由学校承担,如抽检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同时承担合同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中标单位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发生食物中毒,伤害师生身体健康,发生经济纠纷,所有法律责任,刑事责任,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7.中标单位需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的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8.如遇突发情况,甲方已收食材且食材完好、未拆封、未变质的前提下,可原价退回。

四、标书内容(见附件)

1.详细的报价单,按清单一一列出单价。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畜禽屠宰许可证、猪屠宰许可证等关证件的复印件。

3.上一年的资产负债表和社保记录表,本年度的社保记录表,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的简介、资质、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最快供货期。

7.服务期内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8.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9.业绩一览表。

10.投标方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关材料。

11.其他符合招标要求的资料。

五、投标时间与地点

1.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资质类的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 ivt2028 @ szguanghua . com ,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前把报价书密封盖章【一正本,捌副本】后交到学院后勤资产部A1-704,并缴纳500元评标费,否则视为废标(评标费不退)。

2.联系人:应老师,电话:6255 7099。

六、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中标工作由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单位,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七、签订合同

1.中标单位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日后5日内与招标方联系,签订相关合同。

2.中标单位按双方合同约定为招标方提供服务,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招标方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需对资质类文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费不退)。

2.投标方须缴纳人民币贰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如未缴纳保证金视为废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未按时签约,该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该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另约定按约定执行),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补齐差额。未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号。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不接受个人代公司汇款,投标现场不接受支票、汇票、本票、现金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人民币):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账号(人民币):3220 1988 8360 5151 3851。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九、评分标准(投标方按照要求提供评审资料)

项目

分项名称

评分标准

满分

价格

部分

(40分)

投标报价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40分。

2.其他投标中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40

技术

部分

(60分)

管理制度

实施方案

投标单位提供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综合比较,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的得 6分;实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

10

产品质量

保证措施

投标单位提供方案,有组织分工,产品质量管控措施和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质量保证措施。综合比较,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的得8分;实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5分。

10

质量服务

保证承诺

投标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价格波动随时汇报制度、退换货方案等。综合比较,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的得8分;实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5分。

10

管理体系认证

1.投标单位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获得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应急配送

方案

投标单位提供雨、雪等极端天气应急配送方案。综合比较,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7分;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的得 4分;实施方案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

7

运输能力

投标单位每提供1台配送专用车辆得1分;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自有运输车辆须提供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须为食品运输密闭冷藏车辆。

5

服务团队

1.根据投标单位为所投标段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经历的,得2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为项目配备2名骨干团队人员的,得2分,须提供人员名单和基本信息,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须提供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单位近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5

相关业绩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方每提供 1 个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全日制高校食堂供货服务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得 2 分,最多得 1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合同须清晰体现供货品类(粮油 / 鲜肉),合同中无法体现供货品类的,须提供对应履约证明(送货单、验收单复印件),否则该业绩不计分。

10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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