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贵港市港南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4-24
发布于
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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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政函〔2025〕53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办理贵港市港南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5〕1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工业一路与工业北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实际用地面积5098.13㎡(折合7.647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贵港市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贵港市港南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其他教育用地),土地划拨价款为134.4776万元(折合17.586万元/亩)。

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附件:贵港市港南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

                            贵港市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港市港南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贵港市港南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建设用地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土地来源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有偿收回广西贵港环投供热有限公司名下桂(2022)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66675号宗地范围内7.647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贵政函﹝2025﹞22号)

土地坐落

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工业一路与工业北一路交汇处东南角

实际用地面积

5098.13㎡(折合7.647亩)

规划道路面积

/

用地分区

情况

面积合计

5098.13㎡(折合7.647亩)

功能分区

数量

面积(㎡)

指标控制面积

指标对应条件

征收土地

原有用地

贵港市港南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

5098.13

/

/

/

规划道路

/

/

/

/

/

用地性质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其他教育用地)

建筑密度

不得大于40%

容积率

大于1.0且不大于2.0

绿地率

不得小于20%

规划设计

条件

详见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核发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贵自然设2025-002号)

市自然资源局意见

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贵港市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申请,经研究,拟同意将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工业一路与工业北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实际用地面积5098.13㎡(折合7.647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贵港市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贵港市港南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其他教育用地)

市人民政府

审批意见

同意将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工业一路与工业北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实际用地面积5098.13㎡(折合7.647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贵港市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贵港市港南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其他教育用地),土地划拨价款为134.4776万元(折合17.586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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