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包、二包)二次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24
发布于
甘肃平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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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一包、二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M-GXZH-2025-33

二、项目名称:灵台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一包、二包)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段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万元)

一包

浙江帝楷工贸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中

路 1 号 3 号厂房

155.6984

二包

平凉市青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十里铺街道停

车场院内

224.462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一包

货物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个)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240升

镀锌钢板垃圾收集

1.整体外形:

1).容量:240L(±1%);

2).外形尺寸:W730mm×L590mm×H1050mm(±10mm),总

重量≧32kg(+0.5)

2.桶盖:

1)桶盖:采用≥1.0mm厚的优质镀锌钢板经模具一次性压

制成型(无焊接点及焊缝),口边内卷边处理,加装塑

料把手;重量≧3kg(+0.3)

2)桶盖与桶身之间采用国标镀锌钢管连接,两端采用挡

圈固定;

5444

286.00

1556984.00

★3.桶身:

1)采用≥1.5mm厚的优质镀锌钢板制作;重量25.45kg(+

0.5);

2)采用模具冲压成型,桶身四个面设有8条竖向加强筋,

桶身四角每个角设有横向加强筋10条。

4.桶口周边:

1)投口采用≥1.2mm优质镀锌钢板,采用模具冲压,冲压

成型;

2)桶盖与桶体采用优质镀锌管连接;

3)吊挂部位采用≥2mm双层国标镀锌板及投口加强筋;

★5.桶底:

1)采用厚度为≥1.2mm国标镀锌钢板;

2)采用模具冲压,一次成型;

6.桶身内外表面处理:

1)全自动静电粉末喷涂技术;经 230℃高温 30 分钟烘烤。

使涂层不易脱落,耐高温、耐划伤,耐候性达 3 年以上。

桶身正面丝网印刷(隶书字体):灵台环卫,并按四分

类国标图案按需求喷涂分类标识及颜色,两侧面(隶书

字体)印刷:垃圾分类,利国利民。

7.轮轴:

1)轮轴规格Φ19,镀锌圆钢;

8.滚轮:

1)轮毂及辋圈材质为实心铁质,轮胎为橡胶;

2)采用卡簧固定,防丢失,拆装方便;9.可以与压缩式环卫车、侧装式环卫车等垃圾收集车辆配合使用。

二包

货物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个)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240升

镀锌钢板垃圾收集

1.整体外形:

1).容量:240L;

2).外形尺寸:W730mm×L590mm×H1050mm,总重量32.4kg

2.桶盖:

1)桶盖:采用1.0mm厚的优质镀锌钢板经模具一次性压制

成型(无焊接点及焊缝),口边内卷边处理,加装塑料

把手;重量3kg

2)桶盖与桶身之间采用国标镀锌钢管连接,两端采用挡

5556

404.00

2244624.00

圈固定;

★3.桶身:

1)采用1.5mm厚的优质镀锌钢板制作;重量25.5kg);

2)采用模具冲压成型,桶身四个面设有8条竖向加强筋,

桶身四角每个角设有横向加强筋10条。

4.桶口周边:

1)投口采用1.2mm优质镀锌钢板,采用模具冲压,冲压成

型;

2)桶盖与桶体采用优质镀锌管连接;

3)吊挂部位采用2mm双层国标镀锌板及投口加强筋;

★5.桶底:

1)采用厚度为1.2mm国标镀锌钢板;

2)采用模具冲压,一次成型;

6.桶身内外表面处理:

1)全自动静电粉末喷涂技术;经 230℃高温 30 分钟烘烤。

使涂层不易脱落,耐高温、耐划伤,耐候性达 3 年以上。

桶身正面丝网印刷(隶书字体):灵台环卫,并按四分

类国标图案按需求喷涂分类标识及颜色,两侧面(隶书

字体)印刷:垃圾分类,利国利民。

7.轮轴:

1)轮轴规格Φ19,镀锌圆钢;

8.滚轮:

1)轮毂及辋圈材质为实心铁质,轮胎为橡胶;

2)采用卡簧固定,防丢失,拆装方便;9.可以与压缩式环卫车、侧装式环卫车等垃圾收集车辆配合使用。

五、评审专家名单:岳兵 、周劝娥、张宁娟、李志宏、田

金玉 、朱晖 、张明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

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等文件规定计算,经甲乙双方协

商,招标代理费下浮 20%收费金额如下:

一包:13900.00 元。(大写:壹万叁仟玖佰元整)

二包:14100.00 元。(大写:壹万肆仟壹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灵台县益源环境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址:灵台县中台镇中学路 78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国信中汇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灵台县西城大道 2 号电商大厦 3 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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