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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829MB2965092D/2025-0045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吴政审批发〔2025〕492号 |
| [ 名 称 ] |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城区沿线市政照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批复 | ||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城区沿线市政照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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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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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城区沿线市政照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批复
吴政审批发〔2025〕492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提交的《关于城区沿线市政照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申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关于城区沿线市政照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吴政审批发〔2025〕478号)文件中涉及的原主要建设内容为“1.中心广场至文化广场防浪墙照明:控制箱1台,电缆2800米,装饰灯2032根;2.园区、公安税务楼外墙照明:控制箱1台,电缆2898米,装饰灯1742根,投光灯35套;3.广场西侧公厕照明:控制箱1台,电缆200米,装饰灯200根。”。现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古城路外墙照明工程:控制箱1台,电缆950米,装饰灯(灯带)600米,户外高空冲孔发光字144平方米,全彩激光灯2套。”原项目总投资92.655697万元,现总投资变更为118.330648万元。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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