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路东安置房+水电安装工程公告补遗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12-09
发布于
广东广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路东安置房项目水电专业分包工程补遗1

一、 东莞滨海湾新区路东安置房项目水电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分别补充一条措施费清单

二、 一标段招标限价由原限价金额22657060.78上调至新限价金额25386605.30二标段招标限价由原限价金额39811987.10上调至新限价金额44130148.15

三、 原合同付款条件:

5.3.1不支付预付款。

5.3.2施工过程中,甲方在各期过程结算完成且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额的 60 %;分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退场后且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后,分包完成最终结算和签订封账协议且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付到最终结算额的8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两年且分包提供100%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至结算额的100%。

现在合同付款条件:

5.3.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10%。乙方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向甲方发出预付款支付申请,申请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抵扣进度款,至合同结算完毕,剩余金额为预付款金额时再进行抵扣。

5.3.2 甲方在收到对应发包人方工程款后,30日内支付至已核准合格工程量的 60%;分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退场后且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 30日内,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后,分包完成最终结算和签订封账协议且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付到最终结算额的8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两年且分包提供 100%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至结算额的100%。

附件:路东安置房项目水电工程量清单

其他合同条款无变化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东莞)建设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