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工程试验检测及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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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9
发布于
甘肃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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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工程试验检测及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开通会员可解锁*9J-2*开通会员可解锁*0-3

招标编号:GXTC-A1-25110105

1.招标条件

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7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甘交许可〔2025〕12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G327 线连云港至固原公路宁县至镇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甘交许可〔2025〕184号)批准,项目法人为甘肃宁镇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家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招标人为甘肃宁镇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试验检测及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宁县县城西侧,与宁州四路平交,路线自东向西经三不同、米王,三不同至米王段与G22 青兰高速共线,后经北石窟至本项目终点镇原县城关镇南侧桥头,初步设计路线长 75.365 公里,其中一级公路长62.612公里,G22青兰高速共线段长12.753公里。本项目共设置桥梁14154.5米/37座,设置特大桥6544.5米/5座;大桥6972 米/25座、中桥638 米/7座;共设置隧道1816米/1座,桥隧比25.51%;共设置立交6座(其中枢纽式互通立交2座,出入口互通立交4座),分别为宁县西立交、焦村立交、三不同枢纽立交、米王枢纽立交、北石窟立交、镇原火车站立交;天桥 5 座,通道桥21道,通道涵35道,涵洞52道,改移道路桥梁16座,框架桥2座;设置1处一级公路服务区,1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项目管理公司),1处交通综合执法用房,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4处,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及绿化美化设施。

本项目宁县至三不同段、米王至镇原段拟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三不同至米王段与G22青兰高速共线,共线路段保持既有G22青兰高速技术标准不变。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招标范围:中心试验室主要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线范围内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安、房建、绿化等工程全部内容的材料和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及全线范围内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安、房建、绿化等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施工期3年,缺陷责任期2年。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

2.5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整体)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甲级资质证书,并具有市场监管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整体)近五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在建或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3.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整体)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中心试验室主任):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主任。

(2)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3)质量负责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3.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3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最新年度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小时,n≧5)。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09日18:00时至2025年1214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4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5其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该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

5.3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3110:00时。

5.4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5.5 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1231日10:00时;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厅第坐席。

5.6其它补充内容: /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ys.gansu.gov.cn)、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lft.com/rlzy/rcpy/)及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s://ltzxgl.com.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宁镇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茹河南岸6号1幢1单元

联 系 人:丁晓伟

联系方式:150********2070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1室

联 系 人:杨忠海、汪乐萍、曹进增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139********8484、135********8016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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