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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黄冈河上游溁东段观澜至祖厝河堤除险加固及路面硬底化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黄冈河上游溁东段观澜至祖厝河堤除险加固及路面硬底化项目(招标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5〕305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作出以下澄清(更正): 招标文件第9页“10.6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代理单位与招标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金额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现更正为:“10.6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下浮20%后向中标人收取。”。 本澄清(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一部分,原招标公告及招 标文件涉及的内容与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更正)公 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