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复合材料防火电缆桥架框架协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01
发布于
广东惠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复合材料防火电缆桥架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编号:

SHDQ0081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3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迅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

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复合材料防火电缆桥架框架协议

标段/包编号:

SHDQ00812/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本项目的厂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60万吨/年乙烯装置及丁二烯抽提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EO/EG装置、气相法mLLDPE装置、LAO(α-烯烃)装置、ID 异构及歧化装置、SHF 氢甲酰化装置、PAO(聚α-烯烃)装置、PP(聚丙烯)装置、乙苯装置、SMPO(苯乙烯-环氧丙烷)装置、POD装置-DMC法聚醚多元醇、POD装置–DMC基聚合物多元醇、MTBE/丁烯-1装置等16套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储运系统包括原料罐区、中间产品罐区、产品罐区、动力站、空压、循环水场、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辅助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火炬系统、化学品仓库、中央控制室、综合生产办公楼等。厂外配套工程有原料和产品码头,厂际管道,外供电接入外线等。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复合材料防火桥架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1个以无机不燃材料为基体的复合材料防火桥架合同业绩,该业绩合同中应包含满足上述要求的复合材料防火桥架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框架协议视同单个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中符合上述要求货物的金额允许累计。 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含销售合同及对应的销售发票(全额发票或除质保金外的发票)的复印件。销售合同包括(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则应包括框架协议下的订货单)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型号、货物数量及金额。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且至少有两年的净利润大于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并每年净利润大于0。 3.4 其他要求: 3.4.1 所投桥架必须在投标商自己的工厂厂房生产,禁止代加工。 3.4.2 投标人应均衡报价,报价具备合理性。单价应与货物的结构复杂程度、技术性能、规格、材质等技术要求等相匹配,比如在其他要求相同的情况下,价格应与产品结构复杂程度、重量、规格大小等相匹配,重量大的报价不应低于重量小的报价,规格大的报价不应低于规格小的报价,结构复杂的报价不应低于结构简单的报价,报价不均衡情况超过3项且累计金额超过本标段投标总价的千分之一的,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