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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4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9,551,361.1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审-类似业绩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5 年以来(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承担过烟气流量150000Nm3/h 及以上的玻璃窑炉烟气处理项目业绩”是否指的就是“烟气流量150000Nm3/h 及以上的玻璃窑炉烟气处理采用干法脱硫+除尘脱硝(复合滤筒)一体化装置的项目业绩”? 回复:烟气流量150000Nm3/h及以上的玻璃窑炉烟气处理项目业绩均可。 问题2:请提供两条窑线预留高温烟道接口定位及标高,烟囱预留接口定位及标高,以及二者的接口尺寸详图。请提供退火窑余热锅炉拟安装区域及各退火窑各风管接口具体的尺寸规格和定位。 回复:图纸随本次答疑文件一并发布。 问题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第一部分 烟气治理标段技术规范书中序6风机技术要求中(风机参数表,自P:168始),两条线四台风机 “要求风机运行频率HZ ≤38(设计工况烟气量条件下)”,是否理解为在锅炉设计工况烟气量条件(即分别为:一窑三线——255000Nm3/h,一窑二线——165000Nm3/h)下风机运行频率不大于38HZ,同时可以满足窑后期最大烟气量(即分别为:一窑三线——285000Nm3/h,一窑二线——165000Nm3/h)工况下的运行,此工况对运行频率不做要求。 回复:是。 问题4: 招标文件202页中要求低压总用气量~1t/h全部由一窑三线余热锅炉提供; 澄清:经核算此用气量下一窑三线余热锅炉排烟温度为~153℃,一窑两线余热锅炉(低压不抽汽)排烟温度~160℃;如两台锅炉排烟温度均需到达135±5℃,一窑三线余热锅炉需抽汽2.3t/h,一窑两线余热锅炉需抽汽1.47t/h。 回复:发包人要求锅炉排烟温度均需到达135±5℃,原料、氮氢站非生产低压用气,由承包人就近预留接口。 2、招标文件221页中要求承包人负责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电力报装)的设计、审批、施工、并网; 澄清:在项目核准完成前,接入系统的申请报告及批复属于项目核准完成的前置条件,属于项目前期阶段工作,故接入系统的申请报告需要请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编制,并由建设单位报批经电力局核准,应在项目总承包招标前完成此项工作。而总承包招标后的接入系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可以纳入总承包单位工作。我司作为潜在总承包投标商,建议业主将接入系统的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审批工作不放在总承包商工作范围内。 回复:发包人仅负责向宜昌市发改部门进行立项核准工作,其余工作均由承包方负责。 问题5:P165页中对环保系统高低压控制柜内元器件均要求全部使用施耐德、ABB、西门子等合资品牌(余热发电部分未要求,是否统一品牌要求?) 回复:余热发电与环保部份均推荐使用施耐德、ABB、西门子等合资品牌。 问题6:P234页余热发电 高压电气系统 微机监控保护系统,直流电源+UPS,与生产线保护装置选用同一厂家,请业主提供生产线供货厂家。 回复:推荐南瑞继保、北京四方、许继电气等厂家。 问题7:站用变压器 与生产线变压器选用同一厂家,请业主提供生产线供货厂家。 回复:推荐特变电工、南京大全、特锐德、中电电气等厂家。 问题8:P239页退火窑热风利用部分,请明确是否为退火窑热风锅炉配套磷酸盐加药装置。(建议按每台热风锅炉配1套磷酸盐加药装置) 回复:按每台热风锅炉配1套磷酸盐加药装置。 问题9:退火窑锅炉布置区域总图中未明确,请业主提供可布置区域。 回复:图纸随澄清文件一并发布,退火窑余热锅炉拟安装区域在退火窑厂房外一楼,承包人自主设计。 问题10: P238页,主要材料表最后一项,电线电缆,就地取电源,请业主提供电源点位置,便于核算电缆长度。 回复:由成型控制室就近接入。 问题11:招标文件P18页10.4.2重要提示1提到:承包人负责项目环保及消防验收、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报检的办理。同时类似描述在其他章节亦有体现。而P155页4.2.10消防系统中,明确乙方仅设计消防系统,供货、安装由甲方负责。我司认为,环保、发电的消防系统内容很少,供货、安装工作基本均在甲方工程范围内,消防系统的验收应和整个厂区的消防验收一起,由甲方负责。请明确消防验收手续办理的主体责任方。 回复:属于土建消防系统范围内的验收由发包人负责,其他由承包人负责。 问题12: P197页,9.2条高温换热器换热管厚度3.5mm,9.4条供货范围中,换热管厚度写的3mm,需统一。 回复:换热管厚度3.5mm。 问题13:P209页序号10,锅炉底部排灰口采用星型卸灰阀。P210页表格序号22中 卸灰装置,每套组成:1手动插 板阀+1电动重锤翻 板阀。卸灰阀形式描述不统一,请确定采用何种形式。(建议按P209页要求)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P210页要求。 问题14: P210页表格序号26中燃气或乙炔激波吹灰,过热器一窑两线,每层三个罐;一窑三线,每层四个罐;其它每层3个。罐及相关全保温。与P209页 锅炉采用燃气或乙炔激波吹灰。一窑三线锅炉脱硝前换热管箱每层设6个吹灰点, 一窑两线锅炉脱硝前换热管箱每层设4个吹灰点,脱销后换热管箱每层设2个吹灰点。脱硝前每1台脉冲发生器配套1个配气控制装置,脱硝后每2台脉冲发生器配 套1个配气控制装置。喷吹管穿墙处密封严格,无漏风,并有可靠的减震设计。吹灰器配置方式描述不统一,请确定采用何种形式。(建议按P209页要求)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P209页要求。 问题15:P184页,尘硝反应器系统:4清灰系统中,气包数量应该分别为10和14个;清灰系统备注中“乙炔气管”和“乙炔激波吹灰”应为压缩空气吹灰。 回复:应为压缩空气吹灰。 问题16: P5页(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将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 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时,应将设计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的企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请问: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设计,是否不再需要联合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投标,在投标过程中不需要体现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资料,仅需在中标后将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即可? 回复:是,仅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应在中标后将环保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时可不提供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资料,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联合电力资质企业投标,提供电力资质企业相关资料。 问题17:P15页:承担过烟气流量 150000Nm3/h 及以上的玻璃窑炉烟气处理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请问:此处所指的业绩具指什么类型的业绩? 回复:烟气流量150000Nm3/h及以上的玻璃窑炉烟气处理项目业绩均可。 问题18:P116页1.13 责任限制:联合体牵头人对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10%,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的损失包括: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赔偿的责任限度不受最高限额的限制。 请问:此条是否允许在中标后具体磋商? 回复:不允许。 问题19:P125页,承包人发电指标中要求对年供电量进行考核。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1个月考核期不符,是否应改为对月供电量进行考核? 回复:改为对月供电量进行考核。 问题20:锅炉主蒸汽压力等级建议提高至中温中压的3.5~3.8MPa,提高系统热效率,国内玻璃窑余热发电已经有成功投产案例。建议考虑一下。 回复:已综合造价,维护,安全多方面,本次不予考虑。 问题21:标书中汽轮机为纯凝补汽式技术,是否可以其他高效技术?已经有成功投产案例。 回复:确定纯凝补汽式汽轮机。 问题22:标书3.1.2节排灰口采用星型卸灰阀,而在锅炉本体部件表中写的是电动重锤翻板阀,两者矛盾。请统一要求。 回复:星型卸灰阀。 问题23:锅炉本体部件表中“过热器一窑两线,每层三个罐;一窑三线,每层四个管,”这与3.1.2“一窑三线锅炉脱硝前换热管箱每层设6个吹灰点, 一窑两线锅炉脱硝前换热管箱每层设4个吹灰点”,说法矛盾。请统一要求。 回复:燃气或乙炔激波吹灰,一窑三线锅炉脱硝前换热管箱每层设6个吹灰点, 一窑两线锅炉脱硝前换热管箱每层设4个吹灰点,脱销后换热管箱每层设2个吹灰点。喷吹管穿墙处密封严格,无漏风,并有可靠的减震设计。 问题24:热风锅炉风管在400℃采用15CrMo不必要,建议采用Q355D,其使用温度范围可满足400~475℃均可。请确认。 回复:热风锅炉风管氧含量高,统一用15CrMo。 问题25:凝结水加热器要求采用ND钢。烟气侧已经进行脱硫处理,是否可以采用常规碳钢? 回复:用ND钢。 问题26:P257页(七)技术参数指标,审查点温度为510℃,其他章节设计温度为520℃。请统一要求。 回复:520℃。 问题27:标书7.7.10保温的要求,所有设备都要保温。所有保温厚度不小于300mm。与3.1.2条,3.1.5条不一致,其他章节是按锅炉本体、进口、出口等不同部位、不同温度区域进行保温。请统一要求。 回复:7.7.10保温的要求针对除尘脱硝一体化,与锅炉高温段相同温度区间,保温300mm;锅炉高温段出口以后250mm。 问题28:除盐水系统供水水源为采用厂区玻璃生产线循环水系统的软化水;其他供水水源为自来水(暂定),经过水处理后达自来水标准供给。缺少水质分析报告,影响用水量计算,请补充。 回复:提供自来水报告,随澄清文件一并发布,软水指标按国家标准执行。 问题29:电站室外管线布置 标书中,室外汽水管线主要有:来自余热锅炉的主蒸汽管道;由汽机房去余热锅炉的冷凝水管道等。管道敷设方式:管道采用架空敷设,并尽量利用厂区现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做管道的支吊架以减少占地面积和节省投资。 澄清:给排水管道基本埋地敷设,是否不需要参照上述架空要求。请确认。 回复:给排水主管道埋地敷设,其余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问题30:本项目建设二套15t/h反渗透系统。与标书中提到的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应参GB/T12145-2016执行。二级RO系统做不到GB/T12145-2016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二者有冲突。请确认。 回复:不冲突。 问题31:设备主要部件配置表P35 除盐水系统:浓水箱及浓水泵未提性能要求。循环水系统:冷却塔Q=6000m3/h,数量2台。厂家为广州览讯、浙江东杰、宏明科技、江苏伟伟、广东良研。 澄清:单塔是Q=3000m3/h,数量2台。建议增加一些中大型冷却塔厂家,如海鸥、双辉等。 回复:不需要。 问题32:锅炉冲洗废水:招标文件未提及锅炉及烟道冲洗污水处理或者排放要求。 回复:就地设计一处污水处理池。 问题33:招标文件正文9.2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布置。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内设机、炉I/O机柜、仪控220V电源柜、工程师站、机炉操作员站,打印机和生产电话等,电气监控系统也布置在集中控制室内。 澄清:锅炉i/o柜建议布置于锅炉就地电气室。 回复:同意,控制柜必须具备防尘、防雨、防高温(空调系统)装置。 问题34:招标文件正文3.1.2热风余热锅炉主要技术要求 2)引风机、热风电动阀门由窑炉中控室控制(控制信号需接送至窑炉中控室),锅炉及汽水系统接至余热电站DCS系统,所有低压开关柜就地附近布置。澄清:引风机等如需增加窑炉系统DCS卡件,建议窑炉DCS统一考虑,不在乙方范围内。请确认。 回复:同意,窑炉DCS统一考虑,通讯电缆及施工由承包人负责。 问题35: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消防验收为乙方范围。但4.2.10消防系统,消防系统供货、安装为甲方范围。两处有冲突。请确认。 回复:土建范围内的消防系统的验收由发包人负责。 问题36:招标文件中主厂房采用钢结构。澄清:是否为汽机跨采用钢结构,电控跨为砼结构+砖墙。请确认。 回复:由承包人提资,土建由设计院进行设计。 问题37:见下图及问题: (1)、箱体壁板采用6mm钢板,常规做法是5mm厚压型板(折边板),能否采用5mm厚压型板? (2)、补偿烟道阀建议更换成插板阀型式,防止蝶阀烟气串漏量大造成烟气超温、发电功率损失。 (3)、高温换热器结构型式表述中为管式换热器,能否采用板式换热器? 回复:均不同意。 问题38:烟气处理性能考核在168小时试运行+30天连续运行稳定后,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考核方案在随后的1个月内实施完成,请问168小时和30天或者更长的连续稳定运行考核期的物料消耗材料需业主明确谁来负责? 回复:由发包人负责。 问题39:付款方式:30% 预付款,到货款为合同价 30%,验收款为合同价 30%,质保金 10%(质保期 1 年)。 请问后期工程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文本中付款方式有没有其他大的变化? 回复: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进行调整。 问题40:报价税率:需向报价清单税率如何填写?是否按照设计、设备、施工安装不同的税率填写? 回复:本项目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按统一税率9%填报。发票开具按合同要求执行(设备及材料费税率13%且设备及材料费应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70%)。 问题41:甲方提供的平面布置图纸中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中反应器仓室数量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反应器要求的仓室数量不一致,请问我们需要参照哪一个文件中的仓室数量设计?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2:请提供精准喷氨需要达到的精准程度?是否包括智能优化控制系统、预测系统以及氨水分配系统;多层布置的高精度喷枪以及用于喷枪精确氨水控制的分配阀组等执行机构。 回复:由承包人自行设计,但需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氮氧化物≤100mg/m?、氨逃逸≤5mg/Nm?标准。 二、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8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玖佰伍拾伍万壹仟叁佰陆拾壹元壹角捌分)。 2、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随答疑文件一同发布,仅供参考,具体以本次答疑文件中技术要求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本次答疑文件发布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三峡新材临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宜昌产投产业园 联系人:叶华庭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中心B座1201室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