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海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期II标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7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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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海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期II标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5:46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

沥海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一期II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沥海街道生态公墓建设项目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501-33*开通会员可解锁*-49012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办事处,代建方为绍兴滨海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滨海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 17200 万元,工程概算 62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4677.607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区,江滨区七六丘区域(嘉绍高速以东、北塘河以南、团结河以西、中心河以北)具体详见施工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给排水、强弱电、市政景观、道路、桥梁、绿化、标识标牌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4677.607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6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2 1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入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

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备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②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工程合同中注明金额为准。

③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承接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其独立承担的施工内容须符合上述业绩要求,除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中的内容外,还需另行提供该业绩项目的联合体协议书。

③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7月至2025年9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要求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1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12 10 9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滨海新区科创园A幢发展大厦9层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阳光大厦1303室

联系人: 金工 联系人: 黄惠惠/屠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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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邮 箱: 1213079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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