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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59信息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510QT-594001001
一、招标概况
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 开标,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顺道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汉道贰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德鸿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锦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 <5919102.0000> | <6078920.0000> | |
| 质量(如有)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
| 证书编号 | 鄂 242242451563 | 鄂242212113326 | 川 2512*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