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扩区选址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念性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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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8
发布于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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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扩区选址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念性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3:45信息来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扩区选址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念性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郑州拓普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扩区选址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念性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2.2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5-324

2.3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2.4 项目概况:郑州新郑综保区经过十余年发展,区内土地空间已基本开发利用完毕,根据产业需要,在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现有空港片区基础上,拓展物理空间。在此背景下,我单位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郑州新郑综保区空港片区扩区选址论证、设立可研、概念性规划编制工作。

2.5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参与郑州新郑综保区空港片区扩区选址方案论证,编制《郑州新郑综保区空港扩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郑州新郑综保区空港片区扩区概念性规划方案》,协助完成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扩区(新设综保区)的申请报批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6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

2.8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乙级(需涵盖专业: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咨信证书(提供资质原件扫描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规划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财务、纳税及社保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投标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 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拓普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始祖路电子口岸大楼一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八大街建海国际中心A座6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周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892349050@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renhongtouz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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