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修村委会前小广场,凉亭、护栏安装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3-12
发布于
天津宝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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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修村委会前小广场,凉亭、护栏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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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福明
项目周期 1月
招标类别 工程建设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资金来源 其他 帮扶资金25000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修村委会前小广场,凉亭、护栏安装项目
挂牌价格 250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投标方条件 1.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 2.资格要求: (1)具有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能提供正式票据。(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有效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描述 1.村委会前新建文化小广场150平米,广场厚度20CM,混凝土标号C30,安装3米*3米*3.1米的凉亭,沿广场边加装高度1米护栏,共计30米长。 2.如施工过程中造成升降污水管井、自来水、燃气、电力、通讯等设施损坏由受让方负责修复,确保不塌陷、表面平整、完工后现场不能有施工垃圾(如施工后未达到要求产生的二次费用由受让方自负)。 3.水电等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4.受让方负责施工设备及人员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丢失损坏,受让方自负。 5.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2000元,工程完结后退还保证金2000元,经村两委及监委会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7.受让方必须按照要求施工,按时完成,保证质量,工程完工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8.受让方对该项目提前进行勘察,报名即视为认可以上约定,中标后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退,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 10.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由受让方承担,施工完成后,受让方提供税票,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1.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受让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2.底价25000元包含所有费用,如有其他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3.质量要求及验收 (1)质量要求:受让方所购相关物品必须为国标产品。受让方所购用品必须在发包方监督下进行。(2)质量验收: 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由村委会安排有关人员验收监督,质量达相关验收标准。 14.该工程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所有。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123*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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