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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开通会员可解锁*0560-02H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救援车辆装备采购项目(包2 战保类及机器人) 3、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8:00:00 4、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潜在投标人提问,采购人对需求文件澄清如下:(1)将产品序号3“器材消防车”第1.5条参数“1.5 车顶装设长方形LED越野探照灯;车前预装电动绞盘,牵引力≥1000kN;车尾配备牵引钩,预留拖车灯光信号接口;LED自动大灯、四门电动车窗、电动调节及加热后视镜;其他随车器材:备胎1个、轮胎充气泵1个、轮胎止退器2个”修改为“1.5 车顶装设长方形LED越野探照灯;车前预装电动绞盘,牵引力≥15kN;车尾配备牵引钩,预留拖车灯光信号接口;LED自动大灯、四门电动车窗、电动调节及加热后视镜;其他随车器材:备胎1个、轮胎充气泵1个、轮胎止退器2个”。(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其他要求”中“所有车辆应满足以下通用条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采购清单中序号1-6货物适用此标准)”修改为“所有车辆应满足以下通用条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采购清单中序号1-6货物适用此标准;其中产品序号3“器材消防车”不适用第1.3条、第2.1条、第4条和第5.4条标准;产品序号5“机器人运输车(含4台机器人)”和产品序号6“机器人运输车(含2台机器人)”不适用第3.1条标准)”。(3)本项目其它条款不变,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特此说明。 3、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135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博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