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月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6
发布于
宁夏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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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7日-20261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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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14室站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容增效项目

固原市原州区东关北街东侧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改造一期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深床砂滤池、鼓风机房及加药间、臭氧制备车间及液氧储罐、清水池及回用水泵房、污泥脱水间。新建多模式AAO生物池、二沉池、深度处理车间、臭氧接触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及配电室、机修间、除臭系统各1座;配套光伏发电系统,部分排水管网清淤修复。项目扩建处理规模为2万m3/d。本项目总投资16878.22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设施。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进出工地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

2.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人员施工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依托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或用于施工区降尘洒水。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高峰期监测施工噪声。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由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物池、深床滤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池恶臭气体经风管收集(集气效率98%)后经本次新增除臭系统(处理效率90%)处理后经1座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本厂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再生水回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减振、隔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均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栅渣、沉砂集中收集至栅渣垃圾桶,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置。淤泥经浓缩后与污泥饼暂存于现有100m²污泥堆置棚后送至宁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废包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太阳能电池板由供应厂商回收;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收集存放于现有1座4m²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交由宁夏滨河海利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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