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生产车间、办公生活用房建设、设备安装过程中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烘干废气以及产品生产工艺粉尘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废水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等会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排放会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以及运营期产生的自磁选 杂质、链排炉炉渣、收尘灰、废布袋、废弃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含油废物动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施工材料覆盖等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工艺粉尘和烘干废气(颗粒物、SO2和NOx)。粉碎粉尘经共采用5套“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分别经过2根25m排气筒排放。焚烧粉尘排放需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烘干废气采用“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制粒、干料缓存、皮带输送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冷却分筛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经2根2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需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车间阻隔、设软门帘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明沟排出厂外;喷淋除尘用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预处理后采用管道引入项目西侧约100m处的园区污水管道,最终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西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的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采取建筑隔声、风机设消声器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降低噪声对厂界周边环境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磁选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公司;炉渣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场,清运至云南普洱恩润生物资源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滇南药物绿色经济示范种植基地”作为中草药农肥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及厂房内沉降粉尘定期清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原料;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更换下来后同废包装、生活垃圾一起定期清运至产业园区木乃河片区垃圾集中收集点。废润滑油及含油废物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TS001),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