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11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龙塘光伏发电项目等19个项目环... 2025-12-09
发布时间: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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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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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龙塘光伏发电项目等19个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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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14/2*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龙塘光伏发电项目等19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及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

邮 编:665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塘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南岭乡

华能澜沧江(澜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普洱市澜沧县南岭乡,主要建设内容为40个方阵,共126868块620Wp(N型)双面组件,329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40台35kV箱变,总装机容量105MW。集电线路采用地埋和架空方式,其中架空段单独立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评价仅包含光伏场区内的地埋段(直埋电缆)。项目总投资为4725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约442.5万元,占总投资的0.94%。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开挖过程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场地表土临时堆存、砂石料临时堆放采用土工布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夜间施工,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就近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按最低端离地距离大于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6m,行间距大于6m架设要求执行。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尽量避开工程占用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减小对动植物生境的扰动。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营地、临时表土堆放区域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覆,恢复耕种层;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处竖立施工警示标牌,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生态影响。

2

甘河头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南岭乡

华能澜沧江(澜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澜沧县南岭乡,项目规划21个光伏方阵,共配置逆变器204台,箱式变压器21台,总装机容量65MW。集电线路采用地埋和架空方式,其中架空段单独立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评价仅包含光伏场区内的地埋段(直埋电缆)。项目总投资为2925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约166.475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开挖过程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场地表土临时堆存、砂石料临时堆放采用土工布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夜间施工,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就近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按最低沿高于地面2.5m,前后桩间距控制不小于7.5m,列间距不小于4m,组件的横向间距不小于5cm,纵向间距不小于20cm的要求执行;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尽量避开工程占用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减小对动植物生境的扰动;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营地、临时表土堆放区域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覆,恢复耕种层;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临近永久基本农田处竖立施工警示标牌,不得越界施工,避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内的地表原始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

3

大梁子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雪林乡

华能澜沧江(澜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澜沧县雪林乡,共规划30个光伏方阵,185164块光伏组件,297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30台35kV箱变,总装机容量90MW。集电线路采用地埋和架空方式,其中架空段单独立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评价仅包含光伏场区内的地埋段(直埋电缆)。项目总投资为4275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约222.4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开挖过程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场地表土临时堆存、砂石料临时堆放采用土工布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夜间施工,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就近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按最低沿高于地面2.5m,前后桩间距控制不小于7.5m,列间距不小于4m,组件的横向间距不小于5cm,纵向间距不小于20cm的要求执行。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尽量避开工程占用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减小对动植物生境的扰动。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营地、临时表土堆放区域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覆,恢复耕种层;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处竖立施工警示标牌,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生态影响。

4

平掌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南岭乡

华能澜沧江(澜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澜沧县南岭乡,共规划10个光伏方阵,79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10台35kV箱变,总装机容量25MW.集电线路采用地埋和架空方式,其中架空段单独立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评价仅包含光伏场区内的地埋段(直埋电缆)。项目总投资为1125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约145.6万元,占总投资的1.29%。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开挖过程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场地表土临时堆存、砂石料临时堆放采用土工布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夜间施工,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就近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按最低沿高于地面2.5m,前后桩间距控制不小于7.5m,列间距不小于4m,组件的横向间距不小于5cm,纵向间距不小于20cm的要求执行。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尽量避开工程占用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减小对动植物生境的扰动。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营地、临时表土堆放区域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覆,恢复耕种层;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临近永久基本农田处竖立施工警示标牌,不得越界施工,避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内的地表原始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

5

巴代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安康乡

华能澜沧江(澜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六方合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澜沧县安康乡,共计13个光伏方阵,125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12台3200kVA的华式箱变,1台1600kVA的华式箱变,总装机容量40MW。场内集电线路拟采用电缆直埋和架空敷设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架空段单独立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评价仅包含光伏场区内的地埋段(直埋电缆)。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约100.5万元,占总投资的0.56%。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开挖过程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场地表土临时堆存、砂石料临时堆放采用土工布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夜间施工,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就近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按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执行。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站区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电缆沟区域、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临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减少新增临时占地。

6

那美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南岭乡

华能澜沧江(澜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六方合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澜沧县南岭乡,共计17个光伏方阵,141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7台3200kVA的华式箱变,7台2560kVA的华式箱变,3台1600kVA的华式箱变,总装机容量45MW。场内集电线路拟采用电缆直埋和架空敷设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架空段单独立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评价仅包含光伏场区内的地埋段(直埋电缆)。项目总投资为2025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约111.5万元,占总投资的0.55%。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开挖过程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场地表土临时堆存、砂石料临时堆放采用土工布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夜间施工,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就近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板最低端距地面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均大于4米,行间距均大于7.5米的要求执行。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优化设计避让可能分布有保护植物的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电缆沟区域、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7

澜沧拉巴小香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拉巴乡塔拉弄村

澜沧拉巴捌玖捌菌业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云南省澜县拉巴乡塔拉弄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香菌种植大棚、加工车间、辅助车间、原料堆场、冷库及办公生活区,配套建设供排水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配套一台3蒸吨的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投资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6%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锅炉及除尘设备安装过程中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生物质锅炉废气、破柴机、粉碎机、拌料机产生的粉尘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会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会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排放会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和生活垃圾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弃菌袋薄膜、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员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生物质蒸汽锅炉灰渣、感染的菌棒以及采菇过后的废菌棒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施工区域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减少扬尘影响。运营期生物质锅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置,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破柴机采用洒水降尘、粉碎工序采用湿式粉碎+喷淋降尘、拌料系统进行加水抑尘,项目产生粉尘经过处理以上方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作为农田施肥。运营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可回用于项目拌料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作为农田施肥。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降低噪声对厂界周边环境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垃圾集中收集点;运营期废弃菌袋薄膜统一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时回用于拌料工序,不做堆存;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运送至乡镇统一生活垃圾收集箱;化粪池污泥定期进行清掏,清掏污泥作为底肥回用于农地施肥;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污泥主要为木屑、灰尘,回用于锅炉焚烧;生物质蒸汽锅炉灰渣与采菇后的废菌棒一同卖给农户,由农户运用作农肥;感染的菌棒回灭菌工序进行高温灭菌后继续利用。

8

南岱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谦六乡境内

华能澜沧江(澜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普洱市澜沧县谦六乡,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8.04hm2,规划交流侧标称总装机容量60MW,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71.80096MWp。并网逆变器选择320kW组串式逆变器,采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188台,共计23个光伏方阵,由2个0.96MW光伏方阵、2个1.6MW光伏方阵、4个2.24MW光伏方阵、3个2.56MW光伏方阵、12个3.20MW光伏方阵构成光伏发电系统。场址西北侧新建1座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120MVA,场址区以3回35kV集电线路(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汇集电力送至本项目220kV升压站,然后由富角村升压站以2回220kV线路接至本站,再以2回220kV线路接至糯扎渡电站,同期架设OPGW光缆。

。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万元,占总投资的0.69%。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六)电磁环境影响。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或粉状物料采用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沉砂池、隔油池、沉淀池等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升压站施工场地区设置1座3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靠近居民区的路段禁止夜间运输、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办理手续并进行公告。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光伏板、废电器元件不得随意堆放处置,暂存于废电器组件收储间,设置一间30m2的废电器组件收储间;设置1间面积为38.23m2的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拆除工程的废旧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采取收集清运措施。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高于最高水位0.6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执行。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理,不单独设置弃渣场;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六)电磁环境影响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确保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禁止在升压站围墙外扩3m所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建建筑物。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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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芒令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安康乡境内

华能澜沧江(澜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澜沧县安康乡,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9.80hm2,规划交流侧标称总装机容量105MW,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16.27728MWp,并网逆变器选择320kW组串式逆变器,采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329台(通过螺栓固定在光伏支架上,不单独设置逆变器基础),共计32个光伏方阵,由26个3.52MW光伏方阵、2个光伏2.88MW方阵、1个光伏2.24MW方阵、3个光伏1.92MW光伏子方阵构成光伏发电系统。场址西北侧新建1座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240MVA,场址区采用4回35kV集电线路(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汇集光伏电力送至本项目新建的220kV升压站。汇集小芒令光伏发电项目105MW(本项目)、巴代光伏项目(40MW)、大梁子光伏项目(95MW)打捆送出,总汇集容量为240MW,经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富角村升压站,新建线路长度约20km。项目总投资47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5万元,占总投资的0.45%。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六)电磁环境影响。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或粉状物料采用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沉砂池、隔油池、沉淀池等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升压站施工场地区设置1座3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变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升压站四周设置围墙隔声;靠近居民区的路段禁止夜间运输、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拆除工程的废旧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采取收集清运措施。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高于最高水位0.6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7.5m的架设要求执行。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理,不单独设置弃渣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施工设计中,进一步优化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用地范围,尽量避让沿线生态保护红线区,建议设计优化设计方案避让距离最少10m。

(六)电磁环境影响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确保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禁止在升压站围墙外扩3m所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建建筑物。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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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角村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木戛乡和富邦乡

华能澜沧江(澜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普洱市澜沧县木戛乡和富邦乡,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设置93个子方阵,项目选用峰值功率为620Wp的单晶硅电池组件。969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93台35kV箱变。规划额定容量为310MW(AC),安装容量348.81MWp(DC)。共562604块。新建220kV富角村升压站,本期建成2台容量为340MVA的主变压器,满足终期容量的送出,全站装机容量通过10回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220kV富角村升压站。本次评价内容不含架空集电线路工程。项目总投资13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65万元,占总投资的0.23%。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六)电磁环境影响。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或粉状物料采用覆盖措施;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施工场界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由混凝土拌和系统、施工机械的冲洗、混凝土养护,经过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严禁乱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高噪作业设备应根据作业半径及现场条件,优先设置于远离场界的部位;移动式高噪设备应尽量安排优先完成场界近点作业,避免长期作业;靠近居民区的路段禁止夜间运输、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拆除工程的废旧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升压站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用于暂存废矿物油及废旧蓄电池,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采取收集清运措施。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按最低沿高于地面2.5m,前后桩间距控制不小于7.5m,列间距不小于4m,组件的横向间距不小于5cm,纵向间距不小于20cm架设执行。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理,不单独设置弃渣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六)电磁环境影响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户外变电工程在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平面布置优化,将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或远离站外环境敏感目标侧的区域。确保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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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澜沧县南岭乡

华能澜沧江(澜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澜沧县南岭乡,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0.12m2,规划交流侧标称总装机容量60MW,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71.80096MWp。项目并网逆变器选择230kW组串式逆变器,共有光伏支架4136个,采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188台(通过螺栓固定在光伏支架上,不单独设置逆变器基础)。共计22个光伏方阵,由12个3.2MW光伏方阵、6个2.56MW光伏方阵4个1.6MW光伏方阵构成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在场址中部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2×300MVA,场区电力利用2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本项目220kV升压站35kV母线,再以2回220kV线路接入糯扎渡联变,同期架设OPGW光缆。(本次评价范围不包含2回35kV集电线路和送出线路,即2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电力送至本项目220kV升压站35kV母线和龙安升压站至糯扎渡联变的2回220kV送出线路。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万元,占总投资的0.83%。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六)电磁环境影响。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或粉状物料采用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沉砂池、隔油池、沉淀池等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区外围设置临时围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靠近居民区的路段禁止夜间运输、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光伏板、废电器元件不得随意堆放处置,暂存于废电器组件收储间,设置一间20m2的废电器组件收储间,废电器组件收储间应做一般防渗、防水处理,存有一定数量后统一做返厂回收处理;拆除工程的废旧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采取收集清运措施。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组件按最低离地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7.5m的架设要求执行。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项目区内的绿化覆土;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理,不单独设置弃渣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六)电磁环境影响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确保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禁止在升压站围墙外扩3m所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建建筑物。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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勺摩村光伏发电项目

普洱市景东县大街镇

景东徽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大街镇,建设性质为新建,总占地面积约为7837.56亩,发电交流侧装机容量24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311.99392MWp,拟选用503216块62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共计92个光伏方阵,75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92台35kV箱式变压器,配套集电线路,采用单、双35kV线路连接厂区至升压站,新建架空线路长度约53.105km,采用架空和地埋的形式接线。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并配置1套24MW/48MWh储能系统。总投资10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7.7万元,占总投资0.32%。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可能影响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六)电磁环境影响。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污染。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或粉状物料采用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沉砂池、隔油池、沉淀池等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区外围设置临时围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稳固安放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靠近居民区的路段禁止夜间运输、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禁止在夜间运输材料。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回填,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工程无废弃土石产生;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光伏板、废电器元件不得随意堆放处置,暂存于废电器组件收储间;升压站主变场地内应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100m3的事故油池一座,主变漏油时,变压器废油经排油管道进入事故油池,废油大部分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废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拆除工程的废旧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采取收集清运措施。

(五)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光伏区建设除桩基外,地面不做硬化,光伏组件按最低沿高于地面2.5m、高于最高水位0.6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设计架设。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减少对自然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项目区内的绿化覆土;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理,不单独设置弃渣场;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严禁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六)电磁环境影响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确保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禁止在升压站围墙外扩3m所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建建筑物。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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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德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木材烘干生产线建设项目

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城东路非公有经济工业园区

孟连德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7300㎡,总建筑面积5690㎡,建设内容包括建设4条烘干生产线,其中3条为烘干炉烘干,1条为蒸汽锅炉烘干,同时建设生产配套用房、锅炉房、烘干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厂区道路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相关辅助设施。设计生产规模年烘干木材(旋切板)20000m³/a。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万元,占总投资27.17%。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主体工程建设、建筑垃圾和建材运输、堆放和装卸等过程会产生扬尘、车辆尾气,会对项目周边空气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运营期间锅炉废气、热风炉及烘干炉废气、产品装卸和检验产生的粉尘,会对周边空气产生一定环境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和运营期间水膜除尘用水、锅炉用水、软化水再生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会对项目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叉车、生物质锅炉、蒸汽烘干房、热风炉等设备噪声,会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间产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会对项目周边产生一定环境影响。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角料、废木片、锅炉产生的炉渣、旋风除尘器除尘灰、水膜除尘循环水池沉渣和废机油,会对项目周边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

(五)环境风险的影响。项目建成投运后,可能会出现废机油暂存不规范,引发火灾或泄漏的环境风险。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入场道路等,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时必须加盖封闭运输,减少抛洒;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对建筑垃圾等及时进行清运。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两级多管旋风除尘器和两级水膜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3台热风炉和烘干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两级水膜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经3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3、DA004)达标排放。3台热风炉和烘干炉废气,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二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标准限值。产品装卸和检验需在成品仓库内进行,成品仓库除出入口外全封闭,粉尘在车间内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设置一个2m³的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软化水再生废水进入水膜除尘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水膜除尘,不外排;3台热风炉水膜除尘水分别建设1个容积为2m³循环水池收集沉淀,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水膜除尘水建设1个6m³循环水池收集沉淀,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间不设置食堂和住宿,不设置办公生活区,员工如厕及洗手废水依托孟连县德宝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侧城东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孟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运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厂区内低速行驶,严禁鸣号;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按城建部门规定妥善处置;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生活垃圾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自行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热风炉和锅炉炉渣、水膜除尘循环水池沉渣及旋风除尘器除尘灰定期清掏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用作农田底肥,综合利用;角料和废木片经收集后用于锅炉燃烧,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制度。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对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并配置备用收集桶、消防沙、灭火器等设施;加强废机油处置管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定期委托处置,并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生产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作业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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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林泰智木业有限公司木材烘干生产线建设项目

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城东路原非公经济园区(德宝木业厂区内)

孟连林泰智木业有限公司

云南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2100㎡,总建筑面积约2100㎡,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烘干炉生产线,配套建设烘干房、成品仓库和原料堆场。设计生产规模年烘干木材(旋切板)10000m³/a。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31.5%。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主体工程建设、建筑垃圾和建材运输、堆放和装卸等过程会产生扬尘、车辆尾气,会对项目周边空气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运营期间热风炉废气、产品装卸和检验产生的粉尘,会对项目周边空气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运营期间水膜除尘水、软化水再生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会对项目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叉车、烘干炉和热风炉的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会对项目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会对项目周边产生一定环境影响。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角料、废木片、热风炉产生的炉渣、水膜除尘循环水池沉渣和废机油,会对项目周边产生一定影响。

(五)环境风险的影响。项目建成投运后,可能会出现废机油暂存不规范,引发火灾或泄漏的环境风险。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入场道路等,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时必须加盖封闭运输,减少抛洒;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对建筑垃圾等及时进行清运。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烘干炉和热风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两级水膜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热风炉和烘干炉废气,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二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标准限值。产品装卸和检验需在生产车间内进行,粉尘在车间内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孟连县德宝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侧城东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孟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间热风炉水膜除尘水建设1个容积为2m³循环水池收集沉淀,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软化水再生废水进入水膜除尘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水膜除尘,不外排;项目区雨水依托厂房已有雨水管网汇集后排入雨水沟,最后排入城东路市政雨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低噪声设备施工,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运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厂区内低速行驶,严禁鸣号;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按城建部门规定妥善处置;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生活垃圾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自行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水膜除尘循环水池沉渣、热风炉炉渣、旋风除尘器除尘灰定期清掏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用作农田底肥,综合利用;角料和废木片经收集后用于热风炉燃料,综合利用;废机油采用专用的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制度。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对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并配置备用收集桶、消防沙、灭火器等设施;加强废机油处置管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定期委托处置,并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生产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作业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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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黔丰木业木材加工项目

普洱市孟连县勐马镇勐啊公路北侧云南孟连勐马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内

孟连黔丰木业有限公司

普洱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6386㎡,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原料堆棚、断料区、生产厂房1座(内含打皮区、锯解区、拼接区、旋切区、烘干区、干燥炉(窑)区、成品仓库)、生活办公区等。设计年生产规模旋切片1万m³/a、锯材1万m³/a。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2万元,占总投资14.51%。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厂房内部结构改造、装修、钢架大棚搭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使用会产生扬尘、燃油废气,会对项目周围空气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运营期间木材的断料、打皮、锯解、旋切工序会产生粉尘,生物质干燥炉窑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的混合废气,进出车辆产生的车辆尾气,会对项目周围空气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不涉及土建作业,主要开展房屋内部结构改造、装修等,无施工废水、雨水产生及排放。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会有少量生活污水产生,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噪声,会对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间旋切机、锯木机、打皮机、断料机、烘干机等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会产生噪声,会对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会对项目周边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运营期会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生产废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燃烧灰渣、废布袋和废机油产生,会对项目周边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

(五)环境风险的影响。项目建成投运后,可能会出现废机油暂存不规范,发生泄漏的环境风险或木制产品环境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火灾事故。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车厢使用防尘布遮盖,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车辆运输限速、封闭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施工物料采用篷布遮盖,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尽量使用电气化设备,少使用燃油设备;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其在最佳状态下运行,减少燃油尾气的排放;采购含水量较高(约为30%)湿木材作为原料,通过厂房阻挡、自然沉降减少断料、打皮、锯解、旋切工序粉尘的无组织排放;生物质干燥炉窑燃烧产生的热烟气全部引入烘干机内,直接对原料进行烘干,并设置“布袋除尘”处理干燥炉窑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混合废气,经处理的废气达标后通过15m的烟囱(DA001)排出,外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工地内食宿,施工人员日常如厕及洗手废水依托孟连县勐马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厕所及化粪池处置,最终进入孟连县勐马橡胶有限公司建有的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措施,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周边雨水明沟,对进场道路硬化处理,不设露天堆场,无生产废水产生,不设职工食堂,无含油污水,职工生活污水设置15m³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云南孟连勐马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00~14:00、夜间22:00~6:00期间应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多种高噪声施工内容同时开展;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运输建筑材料车辆维修保养;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做到文明作业;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的污染强度,合理布局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做好厂房隔声措施;距离云南孟连勐马橡胶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宿舍较近处仅布置原料堆棚,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内;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机械设备使用,夜间(22:00~次日06:00)期间不进行生产,胶厂职工休息时段应停止生产;加强生产设备维护管理,避免设备故障产生。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堆放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田及林地综合施肥;生产废料统一收集堆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其中木芯外售用于植物插杆攀爬,剩余废料用于生物质干燥炉窑燃料燃烧或外售用于机制炭加工;除尘器收集粉尘、燃烧灰渣收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运用作农肥消耗;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中,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废机油采用专用桶收集存放,设危废暂存库储存,危废暂存库设置围堰、事故导流沟及收集池等防渗、防雨措施,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委托清运处理;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进行建设,生产加工区设置一定的防火、禁烟等安全警示标识,配备足够的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原料统一堆放,远离热源,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排查;存放可燃、易燃物品的场所保持阴凉通风,远离火种,高温处;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成品仓库进行安全性检查;编制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备案;设置1个87m³消防废水收集池,确保消防废水全部进入消防废水收集池,经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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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远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搬迁建设项目

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芒弄村委会帕当一组北侧

孟连远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德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6440㎡,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的炸药仓库,雷管仓库,新建1栋1.3级烟花爆竹仓库,1座容积为270m³消防水池、1座容积为190m³事故水池,同时对原有值班室进行部分改造,改造后值班室内设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等,对库区南侧实体围墙进行拆除重建;项目建成后可仓储20t烟花爆竹。项目总投资6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4.57%。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原有2栋构筑物(雷管仓库、炸药仓库)及库区南侧实体围墙拆除、场地平整、基础工程,砂石料、设备的运输、装卸及堆放会产生扬尘、NOx、CO和THC污染物,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间会有厨房油烟、运输车辆尾气产生,会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会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运营期会产生生活污水和消防废水,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会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产生,运营期间会有运输车辆噪声产生,会对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间会产生建筑垃圾、废土石方、生活垃圾,运营期间会产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纸箱等包装材料、过期、残损烟花爆竹,会对项目周边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

(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会清除项目区杂草、少量人工种植果树,会使植被生物量降低;施工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会产生水土流失。

(六)环境风险的影响。项目建成投运后,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在运输及仓储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爆炸或火灾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危害人身安全,污染环境。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项目区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连续围挡,并在围挡上配套喷淋降尘设施,对施工作业点进行洒水降尘;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以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减速慢行;按照施工进度、实际需求采购建筑材料,并对建筑材料采取塑料织物(或草席)遮盖;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作为燃料,减少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的影响;加强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避免出现机械车辆尾气非正常排放;运营期间产生的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囱引至屋顶排放。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设置塑料桶、临时沉淀池分别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项目场地洒水降尘;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湿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运营期设置容积为6m³的化粪池收集熟化处理生活污水,定期清掏用作周边耕地农肥消耗;设置1座容积为190m³事故水池应急收集消防废水,收集后的消防废水采用罐车运送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车辆匀速慢行,限制载重、减少鸣笛。运营期加强运输人员管理和教育,路过村庄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严禁超载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严格按照城建部门相关要求规范处置;基础开挖产生的废土石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平整;设置带盖式垃圾桶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作项目周边耕地农肥消耗;废纸箱等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堆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再次利用;过期、残损烟花爆竹在项目区仓库内设置约10㎡的危废暂存间(TS001)暂存,后期交由公安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范围施工,严禁越界施工;表土单独剥离、妥善覆盖保存,用于后期绿化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设置截、排水沟、尽快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项目选址及布局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合理布局,严格执行库区与库区内部、外部之间安全距离;仓库储存区烟花爆竹堆垛间留有检查、清点、装运的通道,堆垛之间保持足够间距;项目运营前,应同步建成1座190m³事故水池;应完善项目安全评估,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须经应急管理局认可;应安装避雷、防静电及报警设施;电器设备、仪表选用防爆型;对装置周围可能的明火、电器火花和撞击火花进行控制管理;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设置移动式灭火设备;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库房内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严禁使用手机”等安全标志;库房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的规定;强化烟花爆竹运输过程及装卸过程环境风险防范管理,运输车辆应采用带有防火罩的汽车运输,做到定车、定人装运,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禁止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在集镇、闹市、人员集中的地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或火源附近停放;装卸作业应在距仓库门不小于2.5m处之外,注意轻取轻放,防止碰撞或掉箱,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性地向职工进行安全和健康防护方面的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应制定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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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识力建筑用砂石加工厂项目

普洱市思茅区思茅港镇那澜村

普洱识力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普洱市思茅区思茅港镇那澜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0398.16m2,建筑面积4258.86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料仓、生产厂房、成品堆场、办公室等及配套环保设施。总投资2262万元,环保投资69.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06%。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以及生物质燃料装卸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生活污水和蒸汽发生器排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排放会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黄油、废导热油以及沾染废矿物油的包装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车辆限速限载等措施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间产生的运输扬尘、堆场粉尘、装卸粉尘、物料加工转运工序粉尘、破碎制砂筛分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对粉尘进行抑制。厂房、堆场采取封闭式堆棚(仅留出入口)、在喂料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制砂机、振动筛上方分别设置5—6根喷水管(管径10cm,喷水孔径0.5cm,每根喷水管布设20个喷水孔),通过喷水进行湿法作业,且在生产区域设置雾炮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影响。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区域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临时沉淀池,收集设备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内洒水降尘。项目运营期破碎制砂筛分工序湿法作业喷淋废水、洗砂废水、脱水工序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一起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后回用于破碎制砂筛分工序湿法作业喷淋用水、洗砂用水、运输车辆清洗用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破碎制砂筛分工序湿法作业喷淋用水、洗砂用水、运输车辆清洗用水,后期雨水直接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控制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工业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定期维护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回填至厂区低洼地带,建筑垃圾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理。施工期间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沉渣收集后外卖给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那澜村那板村民小组垃圾清运点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及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以及沾染废矿物油的包装物等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要做好防渗、防风、防雨、防晒等;加强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检查及维护,避免事故排放废水等对环境造成影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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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竹(普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竹笋加工建设项目

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石膏箐村茅草田小组(思江路边)

云竹(普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普洱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石膏箐村茅草田小组(思江路边),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5500m2,建设单位租用思茅区倚象镇石膏箐村民委员会现有厂房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现有厂房内部结构进行改造、新建生活区、锅炉房,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安装生产设备。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9.2%。

一、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笋壳、边角料暂存发酵恶臭、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厨房油烟废气、运输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各类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排放会对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包装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采取遮盖建筑物料、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间产生的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经30米的烟囱(DA001)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笋壳、边角料暂存发酵恶臭和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自然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建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本项目已有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在清水池中暂存,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综合利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工业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通过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并安装减振基座;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废弃包装物禁止随意丢弃,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寨垃圾集中点堆放。清水池等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用于项目区土地平整,不产生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禁止随意丢弃,由垃圾桶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集中点堆放。运营期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村寨垃圾集中点堆放。厨余垃圾和油水分离器污泥经泔水桶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作为农肥资源化利用。燃烧灰渣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周边村民清运用作农肥。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清运。边角料及笋壳均收集至专用塑料桶内进行短暂存放,当日生产任务结束后,立即委托周边农户上门清运综合利用,日产日清。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不在项目区暂存。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堆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周边村民清运用作农肥。布袋除尘器废滤袋更换下来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水处理站主要动力设备,如水泵、风机均设置1-2台备用,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更换。建设单位拟建1个容积为120m3的清水池,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排入清水池暂存,待污水处理站正常工作后,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项目污水处理站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管理规程等规章制度,对污水处理站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最大限度控制由于操作失误因素造成的废水事故性排放发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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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牛洛河林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牛倮河村

江城牛洛河林业有限公司

云南德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江城县勐烈镇牛倮河村,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单位为江城牛洛河林业有限公司。项目拟对原有茶叶加工厂房进行改造,新建原料堆场,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1000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8.7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4.37%。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装修废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原料装卸、堆存、破碎和烘干后原料缓存、制粒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热风炉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废气,厨房油烟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等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营期破碎机、输送机、粉碎机、热风炉、制粒机、包装机等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土石方、建筑垃圾及运营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热风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器废滤袋、废弃包装材料和危险废物等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开展场地平整、回填等作业时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规范堆放、遮盖原材料;车辆限速行驶;加强对设备、车辆维护、保养。运营期设置顶棚遮盖,并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密闭运输粉料;粉碎机配套布袋式除尘器;烘干机配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强化装卸操作过程管理,洒水降尘;加强对设备、车辆维护、保养,从源头减少废气产生。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耕地农肥。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夜间不施工。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将高噪音设备布置于项目区中心位置,远离环境敏感点,利用建筑和距离进行声级衰减;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运输;加强管理,建立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方妥善覆盖保存,用于后期绿化植被恢复;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废滤袋、废弃包装材料等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运至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炉渣、化粪池污泥等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周边耕地农肥;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车间降尘收集后作为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五)项目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天,并在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渠等设施,通过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以减缓水土流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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