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第一幼儿园关于屋面补漏和清掏化粪池等零星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07-04
发布于
四川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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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YZC—2025—23

二、项目名称:威远县第一幼儿园关于屋面补漏和清掏化粪池等零星维修工程。

三、成交内容:

1、供应商名称:四川翰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568号2栋19层3号-M736(自编号);

3、成交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四、采购内容、工期要求:

1、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水灾、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工期每延后一天,扣供应商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违约损失,如果承包人无故拖延工期超过完工日期10日,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

2、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结算审计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全部审计金额。供应商按照甲方指定的账户交回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利息返回。

3、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注: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维护,支持7×24小时电话服务,2小时响应24小时处理问题。

5、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后作为工程结算价。

6、履约验收方法和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依据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条款和采购人履约验收方案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7、如成交,不可因未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而放弃成交不履行成交人义务。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将保留进一步追述的权利,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如放弃成交,所产生的后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及工期要求完成规划的,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评审专家名单:曾伟(组长)、袁坷、陈涛(业主代表)。

六、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5000.00元。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威远县第一幼儿园

地址:威远县川威大道新义路58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利阳致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威远县二环路西南段26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威远县第一幼儿园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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