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
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5﹞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加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 2025-42A号 |
该宗地位于徽县伏家镇伏镇村、前进村,宗地四至为东临金徽百亿生态智慧产业园四期技改项目(一期)用地,南临空地;西临金徽酒业用地及居民区;北临纬四路,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
130642.97 平方米 |
工业 用地 |
≥1.0 |
≥40% |
≤15% |
50年 |
3683 万元 |
50 万元 |
2000 万元 |
| 约合 195.96亩 |
||||||||||
| 该建设项目行业分类为农副产品加工业,用地地类为二类工业用地, 工业“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项目亩均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宗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所占比例用地面积不高于7%,建筑面积不大于15%。土地产出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实现亩均税收80万元/亩;单位能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单位排放标准,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批复的有关指标为准。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和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1、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2、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六、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线下和网络同步报名。申请人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以投标人身份进入“交易一网通办”,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42.15.25:8090/TPBidder)进行网络报名,并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后上传至甘肃省权益类系统提交审核(上传资料与线下填写资料应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价。(报名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将自动转入网络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二)9:00;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
2、挂牌报价地点: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3、挂牌出让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九、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5-42A号宗地)》。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6、本次出让徽县2025-42A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标准地”,建设应按照《徽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执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规定时间与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7、项目开工前,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履约责任书确定的控制指标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如期建成投产。项目竣工后,用地企业按规定委托联测联核,形成验收结果及相应的报告材料,报请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地”验收标准进行协同联动、联合验收。
8、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5-42A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1、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徽县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