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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苏南(无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 12 月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苏南公司南邮三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苏南(无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苏南公司南邮三标项目:招标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工程,主要单体为学研综合楼(含 1#学研综合楼A、1#学研综合楼B、1#学研综合楼C、1#学研综合楼 D、1#学研综合楼 E)、19#北区地下车库等,专业工程包括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热水)、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光伏太阳能工程、各单体泛光照明、装饰工程、暮墙工程(含门窗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内标识标牌等,并包含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供货、施工、维护、调试、竣工验收、修补、保修、工程保险和安全文明服务等工作。
项目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城铁站区(地块东至曙光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中惠大道、北至政和大道)。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不分包件,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2.2.3 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2.4 交货地点:无锡市惠山区。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租赁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设备出租经验的租赁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租赁设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租赁单位必须具备应有的租赁资质且能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无锡市起重设备企业信息归集》(原《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起重设备专项信用手册)》)、外省企业要办理进省相关资质核验手续,持有效的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未出具上述证书予以废标。投标人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必须具备租赁、安拆(含维保)、产权为一体及相应许可范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制造商或租赁商合作的厂家具有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出租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出租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出租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报价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质量保障能力要求:出租设备完好率满足项目和上级单位的要求,所提供设备应保证使用期内为出厂年限4年内的自有塔式起重机(平头机),设备各部位及零部件均为设备原厂品牌,设备随机证件及操作人员证件须齐全且有效。租赁商必须提供设备的出厂日期和施工履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产权备案证),如设备不满足项目及上级单位要求,我方有权直接取消投标租赁商的投标资格,投标方不得有异议。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须提出切实可行的供应、运输方案及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的措施,并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出租设备来源稳定,出租设备的制造地、性能、年限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并在供应能力和运输方案中明确。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3.6 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如有1个包件以上)。评标小组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包件。
3.7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日15时00分至2026年1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6年1月6日14时00分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标书**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1月6日14时00分前发至邮箱dinghm219@163.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中交苏南(无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塔式起重机租赁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苏南(无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一期)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2*开通会员可解锁*23303
帐 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月11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9.1 付款条件: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并认证合格后,按照甲方资金情况向乙方支付货款,将货款支付要求明确为:结算次月支付结算款的60%,余款在设备退场后三个月内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线上保理、中企云链、ABS供应链、E信通、招行商票、农商E链通等,所产生的贴现息和手续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每包件中标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监督机构名称:审计监督部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1830034966@qq.com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件:设备需求一览表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预计租期(月) |
预计安装高度(米) |
出厂年限要求 |
使用项目 |
需求时间 |
备注 |
| / |
塔式起重机租赁费-独立高度 |
6515 |
台/月 |
6 |
10 |
独立高度内 |
进场设备使用期内为出厂年限4年内设备 |
苏南公司南邮三标项目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6年10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
| 附墙租赁费 |
/ |
道/月 |
3 |
10 |
||||||
| 司机工资 |
/ |
人/月 |
12 |
10 |
||||||
| 塔式起重机进出场费 |
6515 |
台 |
6 |
/ |
||||||
| 塔式起重机安拆费 |
6515 |
台 |
6 |
/ |
注:1、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询价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报价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租赁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报价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2、附墙租赁费最多结算 10 个月,当实际租赁时间超过 10 个月,按照 10 个月进行结算。
项目状态:中交苏南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塔式起重机租赁租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