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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澥浦镇岚湾工业区三期(第一阶段)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水利工程资料编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镇海区澥浦镇岚湾工业区三期(第一阶段)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资料编制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镇海区澥浦镇岚湾工业区三期(第一阶段)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1.2 采购方案编号:ZJSL-LWSQ-SLZL-GKXJ-202526。
1.3 采购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 已落实 。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位于澥浦镇岚湾工业区,本工程包括四条市政道路(含道路、桥梁、管线、交通、照明)、两条河道和绿化工程等内容。市政工程:川浦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全长约649m,道路断面宽度32m,双向四车道规模,设计速度40m/s,城市次干路等级,沿线新建桥梁一座;泰兴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全长约561m,道路断面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规模,设计速度30m/s,城市支路等级,沿线新建桥梁一座;规划二路(镇浦路-泰兴路),全长约601m,道路断面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规模,设计速度30m/s,城市支路等级,沿线新建桥梁一座;规划三路(镇浦路-泰兴路),全长约582m,道路断面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规模,设计速度30m/s,城市支路等级,沿线新建桥梁一座。河道工程:新建两条河道,向阳中河和向阳支河,河道宽度分别为15m和10m,河道总长约1277m。绿化工程:市政道路绿化及沿河绿化,共计约45000平方米。
2.1 采购范围:镇海区澥浦镇岚湾工业区三期(第一阶段)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资料编制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报验资料(检验批报审、原材料报审、过程隐蔽验收报审等);原材料送检资料;完工、交竣工验收资料归集及完工、交竣工报告编制。
2.2 服务期限:以本合同要求的服务成果全部提供给甲方且经甲方综合评价符合要求后止。
2.3 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参建各方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有相关营业范围。
(2)财务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9日10时00分至2026年1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6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无预付款;
(1)本合同承担的工程部分业主累计确认产值达到30%时,按累计业主确认产值乘以报价固定费率的100%给予支付;
(2)本合同承担的工程部分业主累计确认产值达到60%时,按上期至本期累计的业主确认产值乘以报价固定费率的100%给予支付;
(3)待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业主和招标方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100%;
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中标方提供过程确认单或最终结算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招标人核实合法有效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1、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事先均已经熟悉并认同:业主单位对总包单位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各项要求(不限于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即是总包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如若潜在投标人无法分清业主要求是否与本次招标有关联,应当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提出答疑申请,逾期不提的,视为全部认可,并无异议),中标单位在投标之时已经充分了解并且愿意接受上述风险,并最终在投标报价中进行了考虑。2、所有潜在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无论投标前是否与招标人或业主进行联络,投标人均知晓并确认并非招标人或总包单位的意思表示,如果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自愿接受废标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或结束后发现中标人串标的,招标人或总包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30%的处罚性违约金。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水利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sdcsljw@cccc-sdc.com
12.其他
无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21号
邮政编码:315300
联 系 人:程春光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swbgck@163.com
2026年1月9日
项目状态:镇海区澥浦镇岚湾工业区三期(第一阶段)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资料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文件(2025.12.29审核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