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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须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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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人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20111标土建五工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 目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工业区 联 系 人: 李浩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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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20111标 土建五工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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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工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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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项目名称:饭堂食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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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时间:2025年7月至项目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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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金: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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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现场时间:如报价人需要可自行考察(由询价单位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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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答疑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答疑接收邮箱:93589535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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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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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书递交:线上投标,报价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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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及评标:询价人内部进行(报价人不参加) |
1、工程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20001标土建五工区项目;
2、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工业区
3、采购内容:饭堂食材一批(详见附件清单)
1、本工程询价单位提供的现场条件如下:
(1)提供卸货场地;
2、本工程除明确由询价单位负责的工作外,其他工作均由报价单位负责,不论上述条款明确与否。
1、本次采购方式为询价比价。
2、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询价单位有权拒绝付款。
1、验收
(1)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买方在使用后发现不合格,卖方除赔偿该产品的更换费用外,还需要赔偿买方因此进行人员检查的相关费用,即使该费用有可能大于总货款。
(2)卖方应制作货品明细送货单,卖方将货品及发货单送达买方时,由买方仓库员即时对照订单和送货单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验收后买方仓管员将发货单次联交卖方采购员审核备案。
2、买方按以下方法计量:
□检斤(过磅)□检尺 □按件清点 ☑其他方式 合同清单
3、买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卖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
4、买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在1日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若买方要求卖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卖方不能及时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导致买方受到损失的,由卖方承担买方所有损失。
5、买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卖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 1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
6、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在 1 日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承担该等费用。
需方根据饭堂需求向供方下达订货单,供方按照需求时间及数量供应产品,确保不耽误饭堂的正常运转。
1、产品材质须符合行业内要求,其中产品严格按照需求供应,其中部分需加工的产品需按照要求执行。
2、质量验收:
(1)卖方所供应食品及食品原料(以下统称“食材”)品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预包装食材或食品必须来源可靠,并提供原供货商有效营业执照等材料备查。
a.水果类、蔬菜类必须由正规蔬菜基地提供,经过整理、去泥沙黄叶等初步加工。
b.肉类必须来源于合法肉类加工厂。
c.水产品应鲜活,冰鲜。
d.干货类、包点类必须在保质期内,不得出现变质。
e.粮油类、调味料类等必须使用正规厂家或买方指定品牌或厂家生产的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规定,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2)有食材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得提供变质食材,不接受过期或即将到期的食材。
(3)卖方向买方提供食材时必须据实出具详细清单。
(4)无论买方是否知晓,均不得向买方供应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已明令下架的产品或含有禁止(或不宜)添加成份的产品。发现供货方配送货品存在国家或行业明令禁止或不建议食用的成份或配料,无论买方是否使用,卖方方必须全额退货,买方保留追究供货方责任的权利。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个月内通过支票或转账方式给予付款,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100% 。
采取最低价中标法评标:
1、供应价格;
2、供应能力;
3、供应商资质;
4、垫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