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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恒驰花语墅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电子汽车衡)
询价编号:FA*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恒驰花语墅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施工进度需求对电子汽车衡进行询价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恒驰花语墅项目经理部。
2.1 项目概况:
恒驰花语墅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经开区三里沟路南、幸福大道西,项目总用地面积59605平方米,涵盖土建、钢结构、门窗、幕墙、精装修、土石方、基坑支护、地库美化、电气、给排水、弱电预埋、消防、新风、户内地暖进户管、楼宇亮化、人防、防火门、栏杆栏板等内容。建筑总面积约130771.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2043.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728.36平方米。17层第四代高层住宅6栋,建筑高度53.69m,4层叠墅12栋,建筑高度为13.2m,1层物业社区用房1栋,建筑高度6.4m,配套建设2层沿街商铺,建筑高度为8.55m,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高度为6.4m。
2.2询价内容:电子汽车衡。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技术咨询服务资质。
4.1投标人于2025年12月28日18:00时至2025年12月31日18:1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
5.1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报价表(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月5日18: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5日18:0018:00时止。
5.2本次询价不分包件。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询价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驰花语墅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86号院1号楼万科时代中心奥林A座8-9层
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经开区三里沟路南、幸福大道西
公司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张瑞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2408047666@qq.com,2742004371@qq.com
附件
电子汽车衡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备注 |
| 1 |
电子汽车衡 |
100t 3*15m |
套 |
1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驰花语墅项目经理部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驰花语墅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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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物资结算之日起 30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97%,剩下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累、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质保期为1年。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总价 |
发货地点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 1 |
2 |
3 |
4 |
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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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电子汽车衡 |
100t 3*15m |
套 |
1.00 |
江苏省连云港市恒驰花语墅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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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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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金额单位“元”。 2.技术要求: 交付的材料应符合技术规格书及需求计划表备注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3.验收:该合同全部材料按甲方验收签证为准结算(货到甲方所在地后,甲方进行验收,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物资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及尺寸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采购计划和设计要求,如有不符或不合格品及时组织退货或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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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