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市皮肤病医院中药颗粒剂委托加工及中药饮片委托检验定点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连市皮肤病医院中药颗粒剂委托加工及中药饮片委托检验定点供应商 一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大连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具体说明: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皮肤病医院的委托,为大连市皮肤病医院中药颗粒剂委托加工及中药饮片委托检验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截止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只有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参与本项目,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废标,*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废标公告,又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截止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仍只有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参与。
截止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时,仅有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因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予以废标,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废标公告。
依据《大连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之规定,本项目采购方式拟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我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时在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了针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是否有歧视性、倾向性的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资格条件要求合理,评分标准设置合理,商务条款及技术参数设置没有排他性、歧视性和倾向性,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招标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建议本项目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专家小组成员:
薛永德 大连大学
崔淑敏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王冬梅 大连医科大学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乐业街1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1/7至2026/1/14
四、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江路788号
联 系 人:杨颖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民众街2号龙湖唐宁ONE 4号公建3层
联系人:于丹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