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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乌内蒙古利康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现予批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由“张旭东”变更为“王振兴”
生产类别:由“粉剂消毒剂、片剂消毒剂”变更为“粉剂消毒剂、片剂消毒剂、颗粒剂消毒剂”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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