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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放床位555张,现有在职职工450余人。医院总建筑面积为40764.3平方米,其中,住院楼20513.3平方米,门诊楼8144平方米。本次采购是对采购人范围内的床上用品、病员服、工作人员的工作服、需要洗涤的医疗辅料用品、手术被服用品和辅助用品。供应商负责到采购人科室收取需要洗涤的物品,打包,分类,清洗干净,熨烫平整、折叠整齐,对个别科室洗涤物品要进行分类打包,对一些特殊要求的洗涤物品要进行消毒,符合医院院感管理要求,并按时将洗涤物品送回医院指定地方,同时做好交接清点工作。免费提供修复缝补。
二、相关标准:WS/T508-2025《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GB 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SB/T10624-2011《洗染业服务质量要求》
GB/T 35744-2017《公用纺织品清洗质量要求》
EN14065:2002《医院布草洗涤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采购清单及上限价
| 序号 |
品名 |
预估年量 |
综合单价 |
| 1 |
被套 |
74244 |
1.6 |
| 2 |
床单 |
81878 |
1.5 |
| 3 |
枕套 |
2736 |
0.4 |
| 4 |
手术衣 |
103355 |
1.5 |
| 5 |
工作服衣裤 |
5443 |
1.76 |
| 6 |
病人服衣 |
29055 |
0.55 |
| 7 |
病人服裤 |
29819 |
0.55 |
| 8 |
洗手衣裤 |
97146 |
0.6 |
| 9 |
治疗巾 |
122986 |
0.65 |
| 10 |
包布 |
536980 |
0.7 |
| 11 |
中单 |
239124 |
1.09 |
| 12 |
大孔被 |
9454 |
2.35 |
| 13 |
棉被 |
1460 |
2.35 |
注:(1)以上预估数量根据上年度实际数量测算,以上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洗涤、消毒、包装、缝补、运输及税金等相适应的价格费用。
(2)投标人根据以上清单的采购预算单价进行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上限值)。
(3)委托经营期内合同单价不调整,此价格不随社会洗涤成本的变化而调整。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洗涤数量的变化而导致的价格风险,该风险属于投标人应当承担的风险。
(5)洗涤物型号规格以医院实物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3年
服务地点: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
1、病房布草质量要求
清洗干净,无污渍残留;熨烫平整、挺括、外观无变色、串色、脱色及颜色发灰等现象;无残留异味;无因洗涤原因造成的织物发硬、起毛、划伤、破损;成品按规格整理叠好。
2、医院员工制服质量要求
清洗干净,无残留污迹;熨烫平整、挺括、烫迹分明;制服外表自然平服,无皱褶、无明显变形;外观无变色、串色、脱色现象;无残留异味;无因洗涤原因造成的织物发硬、起毛、划伤、破损;纽扣饰物完整无缺失;工作服袖口、胸前要特别注意去污处理。
3、洗涤物的过水漂洗要透彻,避免因洗涤剂残留而出现泛黄变色或触摸布类表面有黏涩感。
4、使用的洗涤剂及浸泡使用的含氯消毒剂,必须是经采购人认定的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洗涤技术指标合格。洗涤剂用量按洗涤产品标准执行。
5、送还布草细菌总数≤200CFU/100cm2;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6、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洗涤物品合格PH值检查报告。
7、投标人承诺符合医院布草洗涤行业标准(投标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洗涤工艺流程及要求
1、洗涤服务工艺流程:(1)科室(或病室)分类收集——(2)打包——(3)运输——(4)分类——(5)浸泡——(6)杀菌——(7)预洗涤——(8)脱水——(9)主洗涤——(10)漂洗脱水——(11)烘干——(12)检查缝补——(13)熨烫——(14)折叠——(15)装袋——(16)打包密封贮存——(17)消毒专车运输——(18)送交科室或病室;
2、物流工作流程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物流工作流程要求合理:人群、物流、洁污分开。物流工作流程:洗涤物不得走回头路,须遵守污物进,洁物出原则。做到洁污分开,进出分开,防止二次污染。(洗涤区→烘干熨烫区→清洁衣物存放处)。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工作流程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厂房(车间)布局和消毒监控措施:
3.1布局合理,洁污分开,应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区室通风良好。污染衣被未经洗涤不得进入清洁通道及清洁区。
3.2清洁区:指晾晒、烘干、熨烫、缝补、折叠、储存、发送洗净衣被处及办公场所;
3.3污染区:指收集、分捡、清点、处理、清洗、消毒、污车存放处及清洗布类的区域;
3.4衣服被单收集袋每次重复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若为不耐热而耐用的传染性的污衣袋,可用含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30—60分钟,收集结核病人衣被也可用含500—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消毒1—2小时;
3.5运输车辆洁、污分开,分别用于接收与发送,标志明确。每日接衣后及送衣前均用250㎎/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接运传染病人医疗织物类及有明显污染衣被后的推车用10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
3.6洗衣机(池)应分一般病人和感染病人(传染病人)专用机(池),每次洗衣后。特别是处理污染或传染性衣被后,应用90℃以上的热水或用500—1000mg/L有效氯溶液擦洗消毒;
3.7洗衣房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干净。污染区上班时开窗通风,减少热雾,下班时地面用5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消毒剂溶液拖地1次;清洁区上班时通风开窗1次,清水擦拭桌、椅、工作台面、地面,下半时关闭门窗,减少灰尘和风沙,地面用清水拖擦1次;
3.8洗衣房工作人员工作前后,特别是处理污染或传染性衣被时,必须用肥皂流水洗手、戴手套,工作完后也应用流动水洗手并用0.5%氯已定乙醇溶液消毒;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完后脱下工作服,工作服每日换洗1次,离去时应淋浴。压烫、折叠衣被的工作人员不能患有化脓性皮肤病;
3.9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检修、保养、维护工作,以便工作顺利进行;
3.10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烘干、熨烫等用品与设备应满足工作需要。洗涤用水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5749要求。洗涤和烘干设备应选用经国家检测合格的专用洗涤和烘干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收集:中标人每天在约定的时间进入采购人临床、门诊各科室、病室、收集各类医疗织物、预洗涤物;织物要求有专用的织物袋进行收集,织物袋有标识并按颜色区分;有不同专车,分别收集清洁布类和污染布类,标志明确,严禁混装。严禁在病房内清点处理传染病人衣物。
4.2打包:按照院感要求,对所有需回收的污染织物密封打包,再装车回收(打包所需的指示卡、封包胶带的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合规产品且费用自理);
4.3运输:每天按时用汽车运输至洗涤厂(车间)。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运输工具,不应交叉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应根据污染情况定期清洗消毒;运输工具运送感染性织物后应一用一清洗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367执行。
4.4分类:按医疗织物颜色、感染类、非感染类、按对应科室,是否需要浸泡等进行分类;
4.5浸泡:分感染池、非感染池、颜色、人工去污渍等处理;
4.6消毒:对需实施消毒处理的医用织物可选择在预洗环节完成。
4.7预洗涤:
(1)脏污织物应采用低温、高水位预洗5分钟。
(2)被细菌繁殖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应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洗涤消毒不少于10分钟。
(3)对已明确被气性坏疽、经血传播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分枝杆菌、细菌芽孢引起的传染病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应使用2000~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洗涤消毒不少于30分钟。
(4)对外观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渍的感染性织物,也可采用第2、3规定的方法,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洗涤消毒。应多次预洗,直至排出的水清亮,必要时也可先进行浸泡消毒后再预洗。
(5)白大褂及手术室洗手衣、手术衣应分批洗涤;病房医用织物、手术室医用织物应分机单独洗涤;传染病患者的感染性织物应设专机洗涤。
4.8脱水:须甩干再进行主洗涤;
4.9主洗涤:
(1)热洗涤方法:采用高温(70℃~90℃)、低水位方式。消毒温度75℃,时间≥30分钟或消毒温度80℃,时间≥10分钟。洗涤时间可在确保消毒时间基础上,根据医用织物脏污程度的需要而延长。
(2)冷洗涤方法:采用中温(40℃~60℃)、低水位方式.本院医用织物建议采用冷洗涤方法(因多数布类污渍主要为血渍。血渍是一种蛋白质,高温洗涤会使其渗入织物纤维固化变性,留印记)可采用40℃、低水位方式主洗。
4.10去污渍:应遵循“先干后湿,先碱后酸”的原则
4.11漂洗排水:
通过用水稀释的方法进行,为主洗去污的补充步骤。漂洗方法:应采用低水位方式,一般温度为65℃~70℃,每次漂洗时间不应低于3分钟,每次漂洗间隔应进行一次脱水,漂洗次数应不低于3次。
4.12中和:对最后一次漂洗时的水应进行中和;此过程应投放适量的中和剂。中和方法:应采用中、低水位方式,一般温度为45℃~55℃,时间为5分钟;每次中和剂的投放量应根据洗涤织物在脱水出机后用PH试剂测试水中的结果而定,PH偏高则加量,偏低则减量。中和后水中的PH应为5.8~6.5,以保证洗涤消毒后的清洁织物表面的PH值达到6.5~7.5。
4.13烘干:用蒸气或电热烘干机将脱水后的洁净洗涤物烘干;要求:工作服、洗手衣裤、感染类、非感染类须分批操作进行;
4.14检查缝补:洗涤烘干后的医疗织物类,脱线、补丁、服装掉扣、拉链损坏等需及时修理、缝补。(服装、医疗织物每单件在3个布丁以下,缝补面积不超过该单件医疗织物面积的十分之一;
4.15熨烫:用蒸气烫平机和电熨斗,熨烫医疗织物、服装等,使每件医疗织物整齐均称、棱角分明;
4.16折叠:按各医疗织物、服装类符合贮放规格、式样要求;
4.17装袋:对已折叠好,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必须进行严格密封包装运输;
4.18打包密封贮存: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类按科室或品名密封打包贮存待运;
4.19消毒专车运输:运送洗涤后干净医疗织物的车辆须用25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
4.20送交科室:经消毒后的不锈钢干净运输专车及时送至各科室、部门,科室进行登记和质量验收。
(三)清点要求
中标人需做好收送织物清点工作,每次应按科室分门别类做好收送织物的清单交采购人签名确认后带回。并将每日清点表收集保存好,便于双方确认干净衣物数量。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洗涤物品缺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四)洗涤过程要求
①洗涤流程分为分检、洗涤、烘干、熨烫、修补、折叠等程序。
②分检时应依织物的来源不同,分为病人织物和工作人员织物。病人织物包括脏污织物、感染性织物等。
③洗涤要求: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病人的织物应单机清洗,工作人员和病人织物应分机清洗或分批清洗,感染性织物应专机清洗。
④清洁织物外观整洁、干燥,无水渍、无污渍、无异味、无异物、无破损。
⑤洗涤时间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每日在规定时间到医院各科室收取和送返洗涤物品,保证采购人业务的正常需要。
二、管理及质量要求
(一)洗涤卫生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医用织物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洗织物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并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
2、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分类收集;确认的感染性织物应在患者床边密闭收集;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标识;脏污织物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布袋或包装箱收集,也可用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盛装。
3、脏污织物应先洗涤后消毒,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感染性织物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重复使用的被阮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应先消毒后洗涤。(消毒方法参照WS/T508-2025)
4、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宜单独洗涤。
5、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细菌菌落总数≤200CFU/100cm2,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6、中标人员工收送医疗织物时要规范着装,待人和善,服务意识强,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二)厂区环境及设备要求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洗涤场所及洗涤流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厂区需具备有关部门认定的污水排放许可证明。
3、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整理区、存储区,区域划分明显并严格依照国家卫计委2025年颁发的WS/T508-2025《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生产流程从污到洁,不逆行的规范布局。
4、洗涤生产能力充足并有足够的单机,可供医务人员及病人各类衣物专机专洗。
5、洗衣机卫生清洁,洗涤功能、程序合理安全,洗涤化料达标,对衣物损伤小。
6、洁、污布草进出通道完全隔离并依照由污到洁流程不可逆设置;生产区人和物进出通道分开设置;洁、污区人员进出通道分开设置。
(三)洗涤质量要求
1、中标人供应的洗涤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各级医疗行政部门对院感及洗涤质量的各项要求,如因洗涤而产生的医疗织物不达标所引起的纠纷和赔偿及政府罚款由中标人承担;
2、因中标人违反医疗机构洗涤流程,造成布草菌落数超标,或者院感问题,中标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赔款;
3、中标人应负责洗涤物的收送工作,如有破损负责缝补;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洗涤质量的监督及报损,报损率不超过历年平均水平;
4、医疗织物每天收发两次,不得影响临床使用,具体时间以医院规定为准。中标人收送人员与采购人收发人员当面清点洗涤物品,并登记和签名,一式三联,一联科室保存,一联采购人存档,一联中标人保存;
5、中标人凭单送货,清单与实物相符,与采购人当面点清数量,暂欠物品有书面单据,并双方签名,遇重洗、缝补应及时告知采购人。物品如发生遗失,按质论价赔偿;
6、医疗织物整烫平整,折叠规范,方便临床使用;医疗织物洗涤后外观清洁平整,干燥、无污迹、血迹、黄迹、锈迹,无法清洗的污迹事先告之;
7、月重洗和返回缝补的数量不超过当月洗涤总量的5%,不能影响临床使用,否则按合同约定罚款;
8、有颜色的布草应分开清洗,如发生搭色,按质论价赔偿,发现洗涤不清洁退回重洗;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新生儿医疗织物、有血医疗织物、传染病人医疗织物必须浸泡消毒后分机清洗,严防交叉感染。对工作衣裤、值班被服等与病人洗涤品分开洗涤;
10、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应符合WS/T508-2025《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11、织物洗涤的质量要求
| 序号 |
医疗织物类别 |
质量标准 |
| 1 |
服装类 |
洁净无污渍,颜色鲜艳,无明显褪色,无破损,无掉色,无脱线,衣领、袖口、裤边熨烫整齐,线条清晰,对襟匀称,棱角分明 |
| 2 |
被服类 |
干净无血渍,无可除污渍和明显印渍,缝补规范整齐,拉链、搭扣、被服扣带作用正常,无破损,脱线,边角对熨平整,打包整齐。 |
| 3 |
巾类 |
干净无血渍,无明显可除印渍,缝补整齐,无发纱、断纱,无爆窿,不起球,手感柔软,不发黄,色泽白净。 |
| 4 |
其他大件 |
缝补整齐,熨烫平整,打包整齐,菌落数达标,无明显可除印渍,干净鲜艳。 |
(四)收集、运送要求
1、中标人需具备接送货物车辆运输条件,需为采购人的被服洗涤业务提供足够的运输车辆,车辆须配有流动式或固定式紫外线杀菌灯,每趟车必须清洗、消毒,清洁车与污衣车必须严格区分。车辆进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2、收、送被服手推车区分,收污物车必须全封闭,每天清洗、消毒。
3、收污被服及送干净被服的布袋或包布须颜色区分并每次洗涤、消毒。
4、不合格的布草必须无条件返工。
5、下收下送次数:要求每天(包括节假日)上午下午各收送一次。每天在规定的时段下收下送,收送时段及次数可根据医院要求协商调整。
6、收污衣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帽子等。
7、收送记录数量要求及对账程序:中标人每日按时按量收送被服给采购人,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应在每日的 上签字认可,并以此作为每月月终统计被服洗涤总量及结算费用的依据。
(五)服务指标:
| 序号 |
服务指标 |
标准 |
备注 |
| 1 |
织物合格率 |
≥95% |
即每天送回各部门干净医疗织物的合格率≥95%,返洗率≤5%。 |
| 2 |
织物的缝补率 |
≥95% |
根据客户的要求,在进行每天的应缝补和每个星期的两次集中缝补后,缝补合格率应≥95%。(合格缝补需满足单件布丁数量≤3 个、缝补面积≤单件医疗织物面积 1/10 的标准,未达标的缝补件不计入合格缝补数) |
| 3 |
织物收送及时率 |
≥98% |
全年包括不可抗因素之内,收送医疗织物的车辆准时率≥98%。 |
| 4 |
部门回访满意度 |
≥85% |
每月针对两个服务科室(按照医院科室设置的楼层顺序)做一次问卷回访,部门满意度≥85%,并及时根据客户反馈的意见做出整改。 |
| 5 |
客户投诉处理率 |
≥95% |
公司承诺要进行及时的投诉反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整改或约期整改,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 |
回访要求:
⑴每月回访两个服务科室(按照医院科室设置的楼层顺序)。
⑵每月对各投诉科室做出一次跟踪回访。
⑶根据回访时收集的意见进行改进。
附件一: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洗涤服务月度考评表》
| 服务质量标准 |
分值 |
考评标准 |
扣分规则 |
| 收送及时率与登记完整性 |
20分 |
1.每日按约定时段收送(含节假日),收送及时率≥98%;2.按科室分类登记,《洗衣交接单》双方签字确认。 |
1.未按时收送(单次)扣2分,月度收送及时率<98%额外扣3分;2.漏登、错登1处扣1分,无签字确认1次扣1分。 |
| 数量准确性与遗失赔偿 |
15分 |
1.收送数量与清单一致,出错率≤3%;2.无洗涤物遗失,暂欠物品需书面确认。 |
1.出错率每超1%扣3分;2.遗失1件扣1分。 |
| 院感合规性监测 |
15分 |
1.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达标(细菌总数≤200CFU/100cm?,无致病微生物);2.收送人员防护、车辆/容器消毒合规。 |
1.微生物检测不合格1次扣5分;2.防护不到位、消毒未执行1处扣3分。 |
| 洗涤消毒流程规范性 |
20分 |
1.洁污分区、流程不逆行,专机洗涤(感染性/手术室/新生儿织物分机);2.洗涤消毒、漂洗、中和、烘干流程符合WS/T508-2025。 |
1.分区混乱、流程逆行1处扣3分;2.未专机洗涤1次扣3分;3.漂洗不彻底、消毒参数不达标1处扣2分。 |
| 服务态度与人员规范 |
10分 |
1.工作人员规范着装、待人友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2.每月针对两个服务科室(按照医院科室设置的楼层顺序)做一次问卷回访,部门满意度≥85%;3.投诉处理率≥95%,每月跟踪回访投诉科室 |
1.服务态度投诉1次扣1分;2.未按要求进行部门回访、未回访投诉科室1次扣1分;3.违规着装、违反院规1处扣1分。 |
| 洗涤质量与缝补合规性 |
20分 |
1.洗涤后无污渍、褪色、串色,熨烫平整、折叠规范;2.缝补率≥95%,无破损未修、纽扣缺失;3.返洗率≤5%。4.手术包类包装合格。 |
1.污渍/褪色/熨烫不达标1件扣0.1分;2.缝补不合格1件扣0.1分,缝补率<95%扣3分;3.返洗率>5%每超1%扣3分。4.手术包类包装不合格扣0.5分/包。 |
| 备注:1.月度考评评分95分(含)以上为优秀,小于95分大于60分(含)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 2. 月度考评评分95分(含)以上不扣款;月度考评评分小于95分大于60分(含)时,以95分为基准,每少0.1分扣20元,计算公式为:当月扣款金额=(95-当月月度考评评分)/0.1*20,例如某月月度考评评分93.8分,扣款金额240元,具体计算方法:(95-93.8)/0.1*20=240; 月考评分不合格(小于60分)扣当月服务费5%,连续2个月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 院感检测不合格累计3次(含)以上,直接按合同约定终止合作; 4.洗涤质量导致布草无法使用、交叉感染或政府罚款的,除扣分外,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本标准与《洗涤服务要求》《WS/T508-2025规范》直接挂钩,未明确的违规情形参照服务要求对应条款考评。 |
|||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人员配备要求
(1)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痢疾、伤寒、肺结核等各类肠道传染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患者不应参与直接等与布草接触的工作。中标人配有工作人员应持有本年度有效的健康证明(员工健康证复印件)
(3)中标人所有服务人员应执行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
(4)污染区工作人员进行分检和装机清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
(5)清洁区工作人员进行压熨、折叠、发放等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织物污染。
(6)从事洗涤消毒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每年一次)进行健康体检。
(7)从事洗涤消毒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WS/T 508-2025 4.1.2.2条款,健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培训覆盖规范、操作、消毒安全、院感防控及应急处理。
2、执行标准
(1)按照相关行业的洗涤标准和规定以及采购人具体的要求提供服务。
(2)根据洗涤量免费提供采购人织物打包周转用袋,以及洗涤物品的清点、检测等及收送运输工具。
(3)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采购人交给的洗涤任务,避免发生洗涤衣物不能及时送回医院,影响正常运作的。
(4)发生有破损的衣物,中标人确认破损无法再使用时,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报废,并做好报废记录(须双方签名确认)。
六、验收标准:1.验收程序: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文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2.验收主体: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4.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5.是否邀请专家:否
6.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7.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8.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
9.履约验收方式:分期验收
10.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1.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有)及其他相关标准。
12.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约定。
七、其他要求:1、服务地点: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2、付款结算方式:本项目分三十六期付款,前三十五期每期付款金额为中标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即具体金额),第三十六期按三年各项洗涤品目总量*对应综合单价的和减去前三十五期付款总金额进行最终结算。其中,若三年各项洗涤品目总量*对应综合单价的和>中标金额的110%,则按中标金额的110%减去前三十五期付款总金额结算第三十六期;若三年各项洗涤品目总量*对应综合单价的和<前三十五期付款总金额,第三十六期按差额退回处理,乙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差额无息退还至甲方指定账户。(每期结算依据《洗涤服务月度考评表》签字确认,考评合格后乙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正式发票。)
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物品洗涤、配送等服务的相关费用;
4、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十按实结算的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按采购人洗涤物品清单填写单价,否则被视为对招标内容的不响应,投标人确定的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收送、运输、保管、洗涤、消毒、缝补、折叠、熨烫、洗涤物品清点、检测、人工、材料、安全、保险、税金、利润、管理、设备等所有费用。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结算综合单价价格。
5、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能实行整体转包或分项转包;
6、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措施;
7、中标人针对各各科室提出的相关意见应当及时整改;
8、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