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不动产“一库一平台”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23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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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497,700.00

数量:

1.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497,700.00

宁乡市不动产

宁乡市不动

一库一平台

一库一平

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项目

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项

-1:宁乡市不动产

宁乡市不动

一库一

一库

平台

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项目

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项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服务类)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技术开发合同

采购人(甲方):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南路

148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中智信息技术开发有

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245

0号环创园C7栋10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宁乡市不动产“一库一平台

”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项目-1:宁乡市不动产“一库一平台”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

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一、标的信

品目编码

品目编

C160101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第1页-

采购标的

采购标

宁乡市不动产

“一库一平台”建设及优

化营商环境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范

宁乡市不动产

“一库一平台”建设及优

化营商环境项目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肆拾玖万柒仟柒佰元整

肆拾玖万柒仟柒佰元

¥497,700.00

二、服务要求

二、服务要

1.服务要求

按宁乡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完成。

2.人员配置要求

配备专职维护人员,设置操作、管理、维护三类岗位,人员须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一般故障排除,确保

7×24

小时服务响应能力,满足

2小时响应、24小时处理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服务器与终端均需支持信创标准(国产芯片、操作系统),兼容国产中间件、

GIS、数据库等基础软件,满足B/S架构、

微服务架构及多租户架构的部署运行要求。

4.其他要求

1)系统技术架构设计需满足易部署、易维护、易扩展、易开发等要求,所有系统必须采用B/S 架构。 (2)实现业务标准、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的统一

,在满足数据隔离及个性化定制的要求下,应采

用多租户架构技术,提供相应的流程、表单、接口、服务、脚本等在线开发能力和定制功能。通过在多个

租户之间的资源复用,运营管理维护资源,有效节省开发应用的成本。

(3)随着业务量的持续增长,业务复杂度日趋增加,用户个性化需求增大。应采

用微服务技术架

构,对业务系统进行细粒度拆分,有效地降低业务系统复杂性。平台应具备通过数据模型、SQL、 存 储过程等无代码方式快速的实现API

发布,提供注解式开发、

API接口自动扫描、验证框架、授权框架 、缓存框架、依赖注入框架、多数据源管理框架、多数据库事务管理框架等等核心功能

,普通工程师

即可快速实现数据服务的发布以及微服务API的 开 发 。 (4)满足信创适配要求,可以在信创工作环境中运行顺畅。支持在采用国产自主可

控的芯片和操

作系统的服务器和终端上运行,服务器端支持国产自主可控并在市场上得到成熟应用的中间件、GIS、 数据库等基础软件品牌,客户端应支

持符合要求的全国产化的终端设备。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1

248,85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长沙市中智信息技术开发有

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

麓谷支行

开户名称:长

沙市中智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319

0263 6610 901

2

248,85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长沙市中智信息技术开发有

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麓谷支行

开户名称:长

沙市中智信息技术开发有

限公司

银行账号:7319

0263 6610 901

3.预付款保函: 否

-第2页-

4.支付形式:自行支付

甲方项目资金分两次付给乙方

,第一次付款为项目上线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0% 即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捌

贰拾肆万捌仟

佰伍拾元整

佰伍拾元

(¥248850.00) ,第二次付款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0% 即人民币贰拾肆

贰拾

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

万捌仟捌佰伍拾元

(¥248850.00)

四、合同服务期限

四、合同服务期

本合同自从

2025年12 月17 日起至 2026年3 月 18日止。

五、服务地点

五、服务地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验收标准和方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 整体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规定及宁乡

市自然资源局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依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要求、系统功能需求、性能指标及信创适配标准等进行全面验证,确保所有

技术实现符合合同约定。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交付期限、人员配置要求、培训服务、售后响应时效及质保承诺等条款进行核对确

认。

11)履约验收标准:

以《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为基本准则,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

按国家标准执行,同时满足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服务标准。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本项目验收将严格遵循《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精神,在宁乡

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下依法依规开展。验收不合格时,我司将积极配合采购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全力保障

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1种方式处理:

1、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专利权为双方共有,利益归双方共有。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第3页-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双方共有。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双方共有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后可以转让。

3)相关利益的分配方法:双方按比例分享。

双方对合同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本项目开发前乙方已经拥有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拥有。因履行本合同所产

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归双方所有。甲方也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自身需要,对系统进行相应的后续开发与调整,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允许使用该项目相关的任何软件。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

1.

甲方有权监督项目进展并验收成果,对不符要求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2.

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资料和工作条件,按约定支付款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

1.

乙方有权获取实施所需支持,按约收取项目费用

2.

乙方应完成系统建设、信创适配及人员培训工作

3.

乙方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4.

乙方应确保数据安全,遵守保密义务

十、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

违约条款:

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②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

的研究开发计划执行,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③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发费用,乙方有权暂停研发任务,

并有权拒绝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果交付延期的违约责任。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

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①双方约定承担:约定优先;②合同无约定: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合理分担不等于

合同无约定: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合理分担不等

平均分担

平均分

;③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承担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①当事人认可的专家权威机构确认;②国家或地方政府指定机构;③当事人约定几名

专家确认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3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

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开相同的技术成果。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十六、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第4页-

甲方: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颜志强

乙方:

长沙市中智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谈明华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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