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鲜花服务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05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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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鲜花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扬子路499号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供应商(乙方):  武汉楚湘人文殡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湖北省武汉市蔡甸街大山脚特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鲜花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折扣率(%)
1 鲜花服务 殡葬服务 见附件清单 1 60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元)=基准单价*投标折扣%。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菊花

2

1.2

黄、白菊

花朵鲜艳饱满、花瓣和叶片无干枯、萎蔫、灼伤或病虫害。

2

小手花

46

27.6

鲜花用材为黄/白菊9枝,配多头玫瑰或碎菊等栀子叶、包装材料。

1、花朵鲜艳饱满、花瓣和叶片无干枯、萎蔫、灼伤或病虫害。

2、每束花需含规定数量单支花头9枝/13枝,并配有叶子、花托等附属物。

3、花柄需用防水材料包裹,花泥固定牢固。

3

大手花

72

43.2

鲜花用材为黄/白菊13枝,配以百合或多头玫瑰配栀子叶、包装材料

4

绢花圈

32

19.2

由仿真大小白玫瑰和绿叶组成,绢花不少于350朵、绿叶不少于60片,花圈直径1.6m,花圈支架为活动设计,支架高为1.8m。由服务人员按家属要求现场摆放。

由服务人员按家属要求现场摆放。

5

鲜花与绢花结合花圈

84

50.4

花圈直径1.5m,由仿真大小白玫瑰和绿叶组成,绢花不少于208朵,绿叶不少于60片,鲜花不少于25支;鲜花不重复使用,花圈架及绢花为租用。

花朵鲜艳饱满、花瓣和叶片无干枯、萎蔫、灼伤或病虫害。

鲜花不重复使用,花圈架及绢花为租用。

6

鲜花花圈

300

180

塑料底座,支架高为1.4m,花圈直径直径1.6m,用花不少于130朵,以黄白菊、百合、碎菊、多头玫瑰、散尾为主。

花朵鲜艳饱满、花瓣和叶片无干枯、萎蔫、灼伤或病虫害。鲜花不得重复使用

7

鲜花心盘

300

180

木质底座,高1m,直径0.8m,用鲜花不少于110朵,以黄白菊、百合、康乃馨、散尾为主。

8

小花篮

36

21.6

鲜花用材不少于9枝,黄/白菊、枝子叶、散尾、塑料包装盒。

9

中花篮

72

43.2

木质底座,高0.8m,用花不少于25朵,花材以黄白菊、散尾、剑叶、龟背叶为主。

10

大花篮

120

72

木质底座,高1.3m,用花不少于45朵,花材以黄白菊、百合、碎菊、巴西叶、散尾为主。

11

铁架花篮

180

108

不锈钢底座,高1.75m,用花不少于50朵,花材以黄白菊、百合、碎菊、巴西叶、散尾为主。

12

迎宾花柱

48

28.8

花柱高1.2m,用花不少于13朵,花材以黄白菊、栀子叶、龟背叶为主。

13

艺术路引

107

64.2

规格为107*30cm的4个木质立柱,用花不少于40朵,以黄白菊、栀子叶、巴西叶为主。

14

花艺围棺1

156

93.6

一楼悼念厅使用,不锈钢质底架,周长680cm,用花不少于120朵,以黄白菊为主配栀子叶、散尾。搭配布幔。

15

花艺围棺2

142

85.2

守灵房使用,不锈钢质底架,周长680cm,绢花与鲜花相结合,用花不少于120朵,黄白菊为主,绢花材料为玫瑰、龟背叶、散尾、栀子叶。搭配布幔。

16

花艺围棺3

330

198

二楼悼念厅使用,不锈钢质底架,第一层周长约640cm,第二层周长约680cm,用花不少于314朵,花材以黄白菊、碎菊、百合、桔梗、散尾、巴西叶、龟背叶为主;搭配布幔

17

瞻仰棺前景花布置

420

252

塑料花泥盒底座,长1.8m,用花不少于270朵,花材范围:黄白菊、粉色百合、碎菊、白色满天星、白百合、多头玫瑰、散尾叶、龟背叶、巴西叶等。

18

围棺鲜花布置

528

316.8

不锈钢质底座,周长约680cm,用花不少于200朵,花材以黄白菊、碎菊、百合、桔梗、散尾、康花、巴西叶、龟背叶为主;搭配布幔。

19

鲜花遗像台

204

122.4

在遗像台上配置:用花不少于47朵,由黄白菊、玫瑰、桔梗、百合、散尾、巴西叶、龟背叶等花材。

20

背景花艺1

282

169.2

不锈钢质底架,规格270*60*110cm,花材以百合、黄白菊、小雏菊为主,用花不少于265朵,配栀子叶等辅材。

21

背景花艺2

352

211.2

不锈钢质底架,规格为340*60*110cm,花材以百合、黄白菊、小雏菊为主,用花不少于295朵,配栀子叶、巴西叶、散尾。

22

门楣鲜花布置

128

76.8

不锈钢支架二组加不锈钢托盘8个,用花不少于156朵,由黄白菊、桔梗、碎菊、散尾、巴西叶、龟背叶等花材制作对应悼念厅门楣。

23

鲜花背景布置

720

432

不锈钢质底架,规格:270*60*110cm,花材以黄白菊、百合、多头玫瑰、小雏菊为主,用花不少于275朵,配栀子叶、散叶、巴西叶、龟背叶 等辅材。

24

鲜花府牌

123

73.8

木制道具(高200*宽102cm)搭配pvc版府牌字样设计,底层花艺布置,用花不少于49朵,以黄白菊为主,配百合、巴西叶、桔梗、散尾、栀子叶等辅材。

25

骨灰花台

900

540

周长2m花台,用花不少于390朵,以黄白菊为主,配百合、康乃馨、洋兰、白粉玫瑰、黄英、栀子叶、散尾、巴西叶等辅材。

26

遗体花床1

275

165

在卫棺内整体铺花,用花不少于120朵,以黄白菊、针叶为主。

27

遗体花床2

434

260.4

在卫棺内整体铺花,用花不少于120朵,以白、粉色玫瑰或百合、针叶为主。

28

中小悼念厅门楣布置

128

76.8

不锈钢或木质架(高3.5m、宽5m)、由绢花、挽联、追思球等组成。6个铁质绢花花柱(高1.2米、直径0.3米)、地毯4米。

29

大悼念厅门楣布置

202

121.2

不锈钢架(高4m、宽5m)、由绢花、挽联、追思球等组成。8个铁质绢花花柱(高1.2米、直径0.3米)、地毯4米。

30

守灵厅门楣布置

262

157.2

不锈钢架(高3m、宽5m)、由绢花、挽联、LED灯带等组成。8个铁质绢花花柱(高1.2米、直径0.3米)、地毯4米。

31

墓碑鲜花装饰

321

192.6

以菊花为主,搭配康乃馨等其他花卉及枝叶,根据墓型设计造型及装饰,固定在墓碑上,质保2-7天(根据当季气候不同而长短不一)

配置不少于60支菊花为主花,搭配不少于10支绿叶及10支辅花,配备1名专业花艺师提前完成现场花艺布置。

32

背景花艺3

352

211.2

不锈钢质底架,规格270×60×110(cm),花材以绢花加鲜花相结合,鲜花用花不少于240朵左右,以黄白菊主、配百合,小雏菊、栀子叶、巴西叶、散尾

花朵鲜艳饱满、花瓣和叶片无干枯、萎蔫、灼伤或病虫害。鲜花不得重复使用

备注:由于本项目需要24小时提供服务,甲方将根据实际用房情况有偿提供配套的值班休息用房,按规定收取500元/间/月的费用,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本项目为全年度每日24小时服务,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提供7×24小时服务值守,保证服务能正常提供。若因乙方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而造成事故及投诉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所有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并按照甲方制定的鲜花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服务。

1.3乙方应制定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关管理制度,如培训计划、考核制度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将通知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扣除乙方当月10%的服务费用,在服务期内累计出现两次上述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1.4乙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现场鲜花制作,如:遗体花床的制作等相关工作。

1.5为了尊重逝者和保护个人隐私,乙方团队所有人员均不允许在服务场地拍摄任何照片或视频,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若遇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或大型的治丧活动;因服务质量引起的群众纠纷及群体事件;根据甲方要求因重大节假日或政府重要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因服务人员数量不足或排班不当造成鲜花制品制作不及时、送货不到位、服务脱节、服务事故及投诉的应急预案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1.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和甲方的安全规定。乙方应对服务期限内因其自身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员工违反规定、现场管理不善、人为操作不当等导致的事故。

2.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10人以上,需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岁之间,形象气质佳,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插花花艺师》证,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实际服务要求,合理安排鲜花服务人员,以满足治丧群众服务需求的目的。若因服务人员数量不足或排班不当造成鲜花制品制作不及时、送货不到位、服务脱节、服务事故及投诉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

4.其他要求

4.1乙方应根据采购需求与服务现场情况提交服务方案。

4.2甲方可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提供相关工作配套用房。

4.3由于本项目需要24小时提供服务,甲方可根据实际用房情况适当提供倒班房、休息房给乙方使用,甲方将按规定收取管理费用。乙方因进行服务而消耗的水资源和电力资源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照明、动力、办公及生活等用水用电,均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双控账户支付□自行支付□全额□分期√

3.结算方式:按乙方当月提供的服务据实结算

服务期限内,采购内容中已有的基准单价原则上不予调整,乙方自行承担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

结算金额=实际服务数量×基准单价×成交折扣。

本项目按月验收,费用按月支付,每月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于次月15日前按照实际服务数量和甲方的工作考核情况完成结算,并由乙方开出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甲方(鉴于甲方为一般纳税人,乙方所开具的发票其适用税率应以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明确的税率为准)。甲方应在上述步骤均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款项。如有延迟,在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如税率错误、发票类型不符),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乙方如未在收到重开发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结算资料不齐全而造成延迟结算的情况,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4.考核采取扣分制,按月打分,于次月10日前公布上月考核结果。无扣分情况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扣分在1-10分范围内的,按50元/分计算,核减当月服务费用;扣分在11-19分范围内的,支付95%的服务费用;扣分在20-29分范围内的,支付90%的服务费用。(考核细则见附件)

5.本项目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配送、税金、保险、保管、人工、设施、设备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及服务用品均由乙方提供。在本合同费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如实际结算金额提前达到680万,视为合同已经履约完毕;如合同到期后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680万,同样视为合同已履约完毕。

收款账户: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知音支行(武汉楚湘人文殡葬有限公司:21*开通会员可解锁*12)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6)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验收程序如下:

1)甲方将组织验收小组,由甲方组织不少于3人的单数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和实施工作;

2)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等客观出具验收意见,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

3)做好验收工作的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若相关标准出现调整与更新,则应当以最新标准为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3天内完成整改,甲方将重新组织验收,若因整改导致服务出现脱节、投诉等事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无法整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本项目合同期内,相关的场所由甲方提供。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就现有的加工设施 、设备和用具办理好物品交接手续,交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正当使用。

5.甲方将组建管理考核工作小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实时监督,乙方应配合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6.乙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

6.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相关场所结构或人为损坏结构、装修及设备、设施,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6.2 乙方严禁与殡葬中介有任何利益往来,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6.3 甲方发现乙方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6.4 乙方当月扣分达20分以上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累计出现两次的,除核减对应比例(金额)服务费用外,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

6.5 禁止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私下收费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6.6 甲方发现乙方员工为中介提供便利、泄露相关服务信息、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违规行为和其他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要求的,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6.7 禁止乙方将已出售的鲜花制品回收再利用,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7.乙方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要求乙方解除其劳动、劳务关系:

7.1 在服务期内不符合甲方服务要求的;

7.2 违反甲方工作规章制度的。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负责管理、组建服务团队,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及相关业务的办理。乙方须按月足额发员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待遇 ,不得拖欠。

5.乙方须保护好经营区域财产安全,因管理不善、盗窃等引起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6.因乙方员工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卫生、消防、安全、市监、物价和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管理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经营管理的资产用于抵押和转移及设定其他权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确保标的全部设备齐全,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财产按照甲方交接手续移交甲方, 并确保相关资产能正常运营,如有遗失和损坏,应予以赔偿。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项目直接或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10.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乙方有义务与责任确保保密信息能处于保密状态,即以其自身同等性质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且不亚于合理的保护程度来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乙方及乙方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义务与因工作关系获悉保密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要求该等员工履行保密义务,因该员工发生泄露、透漏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用途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本合同约定保密期限内,该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劳务关系的,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11.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相应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应为其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以及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对甲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人员等)以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和一切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1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落实国家、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以及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提高服务场所和休息场所的水、电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和能耗。

14.乙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因乙方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5.尽管有本合同的约定,若投标文件中对相关内容有更高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更高的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无法整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4.根据本合同项下条款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因乙方违约致甲方解除、终止合同、取消乙方中标资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5.乙方因延迟履行或不能按时提供服务,而造成服务投诉、脱节等事故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在服务期内出现两次上述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6.甲方在验收时只对鲜花制品的数量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乙方对鲜花制品的质量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交付的鲜花制品存在质量等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任何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罗文 法定代表人: 师媛媛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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