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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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雨花区公务用车服务管理中心四台车使用年限均已超过报废年限,且维修成本高,作报废处置。为确保公务出行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措施》(湘管发〔2023〕20号)文件要求,现需采购4台新能源公务车。

二、相关标准

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台)

单价限价(元)

总价限价(元)

1

新能源公务车-轿车

1.★外形尺寸(mm):长 ≥4720 、宽 ≥1880 、高 ≥1495(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证明材料)。

2.总质量 (kg):≥2225。

3.▲整备质量 (kg):≥1940(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证明材料)。

4.额定载客(人):5。

5.接近角/离去角(°):≤14/16.2。

6.前悬/后悬 (mm): ≥ 890/1010。

7.轴荷: ≥971/1254。

8.轴距(mm):≥2820。

9.最高车速(km/h):≥200。

10.轮胎规格:≥225/45R19。

11.前后轮距 (mm):≥ 1610/ 1610。

12.功率(kw):≥180。

13.★燃油:纯电动(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证明材料)。

14.被动安全:主副驾驶安全气囊、前排侧气囊、前后头部气囊。

15.主动安全和驾驶操控:胎压显示、安全带未系提醒、ISOFIX 接口、车道偏离预警系统、主动刹车安全系统、DOW开门预警、前后方碰撞预警系统、低速行车警告、内置行车记录仪、道路救援、驾驶模式切换(经济/标准/舒适)、能量回收系统、 自动驻车系统、上坡辅助系统、ABS+EBD+EB A+ASR+ESC。

16.辅助驾驶硬件:前后驻车雷达、360度全景影像、前方感知摄像头、摄像头数量和超声波雷达>10个。

17.辅助驾驶功能:全速自适应巡航、辅助驾驶L2系统、倒车车侧预警系统、卫星导航系统、导航路况显示、车道保持辅助系统、车道居中系统、辅助泊车入位系统、遥控泊车系统、辅助变道系统、方向盘离手检测。

18.外观/防盗:铝合金轮毂、电动后备箱、发动机电子防盗、车内中控锁、遥控蓝牙钥匙、无钥匙启动、前排无钥匙进入、远程启动、电池预热、对外放电。

19.车外灯光:LED远近光灯、LED日行灯、 自适应远近光、 自动头灯、大灯高度可调节、大灯延时关闭。

20.外后视镜:后视镜电动调节加热、锁车自动折叠。

21.屏幕系统:中控LCD彩色≥12英寸 、蓝牙车载电话、中控液晶分屏显示、语音识别分区系统。

22.智能化配置:车联网、5G网络、WI FI热 点 、手机远程APP功能。

23.方向盘/内后视镜/车内充电:多功能皮质方向盘、方向盘上下前后调节、电子换挡、全液晶仪表盘、U SB前后充电接口。

24.座椅配置:防皮座椅、主副电动驾驶前后靠背高低调节、前后排中央扶手。

25.空调配置和其他: 自动空调、热泵空调、后座出风口、温度风区控制、车内PM2.5过滤装置。

2

18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新能源公务车-小型客车(SUV)

1.★外形尺寸 (mm):长 ≥4900 、宽 ≥1950 、高 ≥1700(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证明材料)。

2.▲ 整备质量 (kg):≥2180KG(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证明材料)。

3.最小离地间隙(mm):≥175mm。

4.额定载客(人):5。

5.车辆级别:≥中大型SUV。

6.纯电续航里程:≥100KM。

7.发动机总功率:≥115KW。

8.轴距(mm):≥2900。

9.最高车速(km/h):≥180。

10.轮胎规格:≥235/50R17。

11.电机功率:≥180KW。

12.电池类型:仅限磷酸铁锂。

13.★燃油:插电式混合动力(提供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者官网截图证明材料)。

14.被动安全:安全气囊≥7个。

15.主动安全和驾驶操控:胎压显示、安全带未系提醒、ISOFIX 接口、车道偏离预警系统、主动刹车安全系统、DOW开门预警、前后方碰撞预警系统、低速行车警告、内置行车记录仪、道路救援、驾驶模式切换(经济/标准/舒适/雪地)、能量回收系统、 自动驻车系统、上坡辅助系统、ABS+EBD+EB A+ASR+ESC。

16.辅助驾驶硬件:前后驻车雷达、360度全景影像、前方感知摄像头、摄像头数量和超声波雷达>11个。

17.辅助驾驶功能:全速自适应巡航、辅助驾驶L2系统、倒车车侧预警系统、卫星导航系统、导航路况显示、车道保持辅助系统、车道居中系统、辅助泊车入位系统、遥控泊车系统、辅助变道系统、方向盘离手检测。

18.外观/防盗:铝合金轮毂、电动后备箱、车顶行李架、发动机电子防盗、车内中控锁、遥控蓝牙钥匙、无钥匙启动、前排无钥匙进入、远程启动、电池预热、对外放电。

19.车外灯光:LED远近光灯、LED日行灯、 自适应远近光、 自动头灯、大灯高度可调节、大灯延时关闭。

20.玻璃天窗:全车车窗一键升降、车窗防夹系统、雨量感应雨刷。

21.外后视镜:后视镜电动调节加热、锁车自动折叠。

22.屏幕系统:中控LCD彩色≥12英寸 、蓝牙车载电话、中控液晶分屏显示、语音识别分区系统、车机内存≥12GB 、车机存储系统≥256。

23.智能化配置:车联网、WI FI热 点 、手机远程APP功能。

24.方向盘/内后视镜/车内充电:多功能皮质方向盘、方向盘上下前后调节、电子换挡、全液晶仪表盘、U SB前后充电接口。

25.座椅配置:皮座椅、主副电动驾驶前后靠背高低调节、前后排中央扶手。

26.空调配置和其他: 自动空调、热泵空调、后座出风口、温度风区控制、车内PM2.5过滤装置。

2

18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期限和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交付、验收合格并交采购人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投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产品及配套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车型。

2、投标人须承诺:在采购人车辆停放使用场地(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大院)1.5km服务半径内具有所投产品可正常使用的符合国标的充电桩(快充或闪充),充电桩核心充电功率达到单枪峰值功率:1500kW;如现场核查无满足条件的充电设施时,投标人须免费完成 1 台满足条件的充电桩(快充或闪充)配套建设工程,涵盖充电桩设备采购、场地勘测、土建基础、高低压配电线路敷设、电力报装、安全防护、竣工验收等内容,所有建设相关成本、手续、协调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车辆交付时,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应保证交付的车辆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进货渠道合法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4、投标人应保证车辆能在当地车管所办理正规上牌手续。

5、车辆交付后,中标人必须针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培训服务,直至采购人能够自主完成车辆正常维修、维护、保养为止。

6、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7、提供车辆整车保修期为6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不含人为损坏、事故损伤及各类易损耗耗材);其中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享受终身质保,不受 6 年 / 15 万公里整车保修期限约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提供24小时电话应急服务,接用户单位维修通知(含电话)后,24小时内解决故障,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

9、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均在保修范围内,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保修期外,采购人车辆维护或维修所需的零配件,中标人应及时优惠供应。

10、中标人应将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随车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11、中标人应将车辆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1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中标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采用一次性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采购人按规定进行处理或由行政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先行垫付。若检测结果证实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标准,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中标人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重新采购配送直至验收合格,有关重新采购配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负责全部采购费、配送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及配送。

5.中标人将车辆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与采购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是否与本项目签订合同内容一致。

6.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式和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2.付款方式: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全部货款。

3.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资料等,均应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方式,投标报价应当包含裸车价、运费(含过桥过路费)、随车工具以及车辆充电桩(或免费快充权益)及安装费用、培训、车辆上牌协助、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全面依照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以任何客观或主观原因拖延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进程;如出现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合同签订时间延后或造成车辆交货延迟,影响了采购人车辆购置计划落实,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投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出现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数据泄露等,均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5、采购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厂家资料、评分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设备参数)等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提供的产品或材料技术参数达不到招标技术要求,但在响应偏离表中申明响应等行为),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