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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770,000.00
数量:
1.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770,000.00
青竹湖街道机关食堂采购
青竹湖街道机关食堂采
-1:青竹湖街道机关食堂采购
青竹湖街道机关食堂采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服务类)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KFCG-2*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
事处
采购人地址:
/
供应商(乙方):
长沙绿嘉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黄兴新村雷
家组
19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青竹湖街道机关食堂采购-1
:青竹湖街道机关食堂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
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一、标的信
品目编码
品目编
C220400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餐饮服务
采购标的
采购标
青竹湖街道机关食堂采购
服务范围
服务范
食堂蔬菜瓜果类、肉类、禽蛋类、水
产类、油、副食、调味品、干货等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第1页-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柒拾柒万元整
柒拾柒万元
(¥770,000.00 )
二、服务要求
二、服务要
1.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食堂食材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如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的,供应商在承担经济赔偿
的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
予以
500元/次的经济处罚,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
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供应商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不得无故改
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
,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及单
价以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4.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
商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
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应商
赔偿。
5.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送货时间为每天早上六点半前,若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
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供应商先行采购,由此产生的食材差价和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或按量送货的,采
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2人(含1名驾驶员)的服务团队并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
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应投入本项目至少一台普通配送车辆,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
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
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
材的交叉污染。(自有、租赁均可,供应商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需与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人名称一致,车辆的
彩色照片;供应商车辆为租赁的,提供有效租赁合同、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与出租方名称一致,车辆的彩色照片。)
8.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9.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在接到采购人退换要求后
1小时内更换送
到。若未按时送到扣除当日
10%的菜款。
10.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
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
11.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
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另外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
置以中文标明
“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2.人员配置要求
各环节专职人员安排一览表
各环节专职人员安排一览
-第2页-
姓名
姓
职务
职
联系电话
联系电
骆文祥
项目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戴灿辉
联络员
/驾驶人员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杨敏
配送人员
*开通会员可解锁*
谭琴
配送人员
*开通会员可解锁*
欧小群
食品安全员
/配送人员
*开通会员可解锁*
周冬初
采购人员
*开通会员可解锁*
胡孝礼
分拣人员
*开通会员可解锁*
黄大林
分拣人员
*开通会员可解锁*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冷链配送车辆湘
A·93H5B
4.其他要求
(一)肉类
(一)肉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
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
未过期产品。
2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3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1. 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
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3. 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2.安全卫生要求: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10.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二)水产类
(二)水产
-第3页-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
类水产品
1、 鲜活宰杀时间:夏季不超过6小时,冬季不超过12个小时,
春季和秋季不超过
8小时(货到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
,富有弹性;无异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
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
均符合
GB 2733-2015、GB 2763-2019、GB 2762-2017及其他
相关标准。
11. 根据采购人需求采购水产类并进行现场宰杀,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至相应地点并保证食材鲜活,供应商专人宰杀后再由由采购接货人现场点数、
过称(鲜活产品按宰杀后的重量计价);
12. 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13. 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GB 2733-2015、GB 2763-2019、GB 2762-2017及其他相关标准。
2.安全卫生要求: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
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20.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三)禽蛋类
(三)禽蛋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鸡、鸭、鲜鸡蛋
21. 鲜活宰杀时间:夏季不超过
6小时,冬季不超过12个小时,春季和秋季不
超过
8小时(货到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
味等,
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GB2707、GB276
2、GB2763标准
22. 根据采购人需求采购禽蛋类,活禽类宰杀后按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接货人现场进行验称(含鲜活农产品、冻禽等,鲜活产品按宰杀后
的重量计价)。
23. 鲜活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24. 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
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
-第4页-
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
次化冰食品。
2.安全卫生要求: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
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31.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四)蔬菜类
(四)蔬菜
1.要求如下:
类型
类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容)
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绿叶菜类
芹菜、生菜、空心菜等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
,菠菜可带根:
根茎菜类
红萝卜、白萝卜、洋葱等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瓜类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
等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
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茄果类
番茄、青椒等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
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32. 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33. 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
34. 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
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2.安全卫生要求: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7. 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要求
38.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要求
(五)豆制品类
(五)豆制品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第5页-
1
各类豆制品
符合
GB/T 23494-2009、GB 2712-2014标准
39. 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40. 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2.安全卫生要求: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43.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六)调味品类、干货类
(六)调味品类、干货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各类调味品、干货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4. 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45. 质量要求:来源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配送批次提供出厂检验合格;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
色泽良好。
2.安全卫生要求: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48.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
1.合同定价方式:其他
2.付款方式:
期次
期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1
770,000.00
户名:长沙绿嘉蔬菜配送
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南
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泉塘支行
账号:8
2*开通会员可解锁*127
3.预付款保函: 否
不收取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每月实际送货量×基准价×(1+8%))并结合当月考核情况每月结算一次,当月考核评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
,考评等级为优秀,按月度经费全额付款;当月考核评分为
80分(含80分)至89分,考评等级为良好,按月度经费95%付款;当月考核评分为
60分(含60分)至79分,考评等级为合格,按月度经费80%付款;当月考核评分低于60分,考评等级为不合格,本月度经费全部扣除。结算金
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
-第6页-
1、报价方式:以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批发价格为基准。
2、定价周期及最终结算单价确定:定价时间以月为周期,以每月第二周的第二个工作日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
股份有限公司)的均价为基准价,每月结算基准单价
=以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批发价格*(
1+8%)
3、若商品在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无报价,经采购人同意,可在各类大型商超(如大润发、沃
尔玛、卜蜂莲花等)询价,购买结算价格按照询价的最低价下浮
3%结算。
4、若商品在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型商超都没有报价的情况,进行三方询价,按询价的最
低价下浮
3%结算。
5、合同价格确定方式的约定: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格,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价格中,
已包含物资及包装、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以及每月去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
限公司)定价所产生费用等各项费用。
四、合同服务期限
四、合同服务期
从
2026 年9月13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五、服务地点
五、服务地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验收标准和方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 分期/分项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2.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3.时间或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在合同签订后每月度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服务内容情况由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
成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单位及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制定验收方案,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
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
作。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由青竹湖街道党政办委派三人组成,青竹湖街道党政办分管领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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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表。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对本月度的食材配送服务出具验收意见,做好
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每日送货签收单)、验收结果等
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
少
15年。
(7)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6.验收内容及标准:
(
1)供应商交货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质量及单价
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并根据日常考核结果进行验收。
(
2)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根据考核表相关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按月度形成考核报告。
(
3)在由双方共同参加的开箱检验中,双方应共同签署一个详细的开箱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
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无不符。该报告应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补充、替换的有效证据。
(
4)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相关配送车辆证件等相关信息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要求及考核并承担相应责任。连续两个月度项目验收不合
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8
.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9.验收费用支付:由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投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投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11)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及标准:
(
1)供应商交货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质量及单价
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并根据日常考核结果进行验收。
(
2)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根据考核表相关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按月度形成考核报告。
(
3)在由双方共同参加的开箱检验中,双方应共同签署一个详细的开箱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
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无不符。该报告应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补充、替换的有效证据。
(
4)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相关配送车辆证件等相关信息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3)如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
-第8页-
项目供应商承担。连续两个月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3日内申请重新验收。
(3)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
一、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响应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响应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
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等要求。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采购人一般应在
到货时间前
2小时内通知),成交人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
2.投标人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供应商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3.所有货品必须经采购人及食堂工作人员验收,对所有食材进行现场验称、点数,达不到质量和数量要求,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或换货,同
时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由此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食品安全事件,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
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4.采购人有权就食材搭配等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询问,中标供应商应针对采购人的需求提出合理均衡的食物搭配方案。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3日内申请重新验收。
(3)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十、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
1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
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
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
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
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
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
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第9页-
甲方: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严禹
乙方:
长沙绿嘉蔬菜配送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骆文祥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十六、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成交)通知书;
(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3)通用合同条款;
(
4)采购文件;
(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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