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天心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标段二)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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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338,200.00

数量:

1.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338,200.00

天心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标段二)

天心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标段二

-1:天

心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标段二)

心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标段二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服务类)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298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兴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

供应商地址:

银盆岭街道杜鹃路99号天骄福邸

综合楼

16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天心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医疗废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标段二)

-1:天心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标段二)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一、标的信

-第1页-

品目编码

品目编

C07020101

品目名称

品目名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采购标的

采购标

天心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

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标段二)

服务范围

服务范

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托

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锋街道

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南托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暮云街道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

叁拾叁万捌仟贰佰元

¥338,200.00

二、服务要求

二、服务要

1.服务要求

1)运维期间,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处理工艺执行,不得改变,保证污水处理水质达标。如造

成设备设施损坏,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修复或购置新设备,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乙方应制定突发情况应急方案并设立专门的应急保障队伍,拥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

污水处理站运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密闭空间作业、特大暴雨防治、水质超标、停电、设备故障、恶劣天气等)

进行应急安排。

3)乙方须在中标后积极配合甲方,进场完成运维的交接工作。

4)乙方在运维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5)乙方在运维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运维正常,污水处理排放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同时按要求做好污

水处理站原始运行资料、监测报告等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在污水处理站运维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环保等问题,所带来安全、环

保、法律、经济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制定详细的服务响应方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设立专门应急队伍,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

理。合理配置运维管理人员、运维操作工、维修工等,配置运维所需的专业工具、器材等。

7)在乙方运维期间,污水处理站必须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和采购人监管、检查、考核等。

8)污水处理站运维所需的药剂使用、易耗用品、设备设施维修配件等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金

3000元以内的由运维方自行承担,3000以上的由采购方承担)。

9)乙方在运维期间须负责污水处理站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10)运维期满或因故终止,乙方需积极配合与下一运维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

11)运维期满或因故终止后,乙方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备品备件完整,并在【7】日提交移交方案并完成所有交接手续。

1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3)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并提供危废处置协议和危废处置自行管理台账以及危废转移联单等相关的数据与资料,并保障其

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14)乙方应配合甲方应对各级部门(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疾控中心、卫健委等)的现场检查。

2.人员配置要求

从事运维服务现场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上岗,污水站须配备不少于

3名现场操作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操

-第2页-

作工,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专业技术职称,操作工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培训

计划,定期组织培训;运维设备由乙方自行配备,但必须满足运维管理要求。所有人工费由乙方承担,人工费包含但不限于

工资、年终福利、节假日补贴以及差旅、餐费、住宿补助等。乙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安全及保险责任

(包括人身意外伤亡

)全部由乙方承担。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1

84,55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兴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

1.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16.3%,支付金额为13779.40元; 2.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

付比例为

19.19%,支付

金额为

16227.97元; 3.

大托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

2

1.78%,支付金额为18418.79元; 4.南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

付比例为

22.63%,支付

金额为

19132.55元; 5.

暮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20.10%,支付金额为16991.29元。

-第3页-

2

84,55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兴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16.3%,支付金额为13779.40元; 2.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

付比例为

19.19%,支付

金额为

16227.97元; 3.

大托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

2

1.78%,支付金额为18418.79元; 4.南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

22.63%,支付

金额为

19132.55元; 5.

暮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20.10%,支付金额为16991.29元。

3

84,55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兴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

1.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16.3%,支付金额为13779.40元; 2.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

付比例为

19.19%,支付

金额为

16227.97元; 3.

大托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

2

1.78%,支付金额为18418.79元; 4.南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

付比例为

22.63%,支付

金额为

19132.55元; 5.

暮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20.10%,支付金额为16991.29元。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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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84,55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兴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黑石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16.3%,支付金额为13779.40元; 2.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

19.19%,支付

金额为

16227.97元; 3.

大托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

2

1.78%,支付金额为18418.79元; 4.南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

22.63%,支付

金额为

19132.55元; 5.

暮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每季度支付比例为20.10%,支付金额为16991.29元。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3.预付款保函: 否

不收取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自行支付

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由甲方的实际使用方

(天心区5家公办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

)按合同附件的清单明细分别自行支付。

1.乙方对甲方付款方式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2.每季度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且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的实际使用方出具等额合规的税票

。甲方的实际使用方在收到发票后【

15】个工作日支付当季费用。

3.若当期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存在违约作为,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

四、合同服务期限

四、合同服务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五、服务地点

五、服务地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验收标准和方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 分期/分项验收

-第5页-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乙方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

验收申请之日起

10日内组织季度验收。年度验收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乙方和甲方的实际使用方确认后验收完成。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甲方应根据污废水处理有水质是否达标;废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是否按照国家、省、市环保有关标准、规范运行管理

;是否按要求对废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污水排放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药剂、菌种投放、污泥清运

,月、年度检测,定期巡检,并有管理台账详实记录及现场运营情况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

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1)履约验收标准:

甲方按本项目运维服务内容对供应商的运维服务工作中的相关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供应商提供的申请验收

资料包含日常监测记录表等内容。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的运维服务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更换

、修理、返工至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应按时支付运维费用。

3.甲方应保证水电供应,计划性停水停电,应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乙方,使乙方有时间做好应急措施。

4.出现突发情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运维情况、出水水质进行监督和抽检。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运维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应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及水质达标排放。

4.乙方在运维中有权对污水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从安全、环保、经济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5.乙方应爱护设备、仪表、设施,保证其每日正常运转,因设施设备检修需暂停服务时,须提前48小时报甲方批准。因设

施设备突发故障造成污水系统停运时,须及时报知甲方,并做好相应处理措施。

6.因污水排放出现纠纷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协调处置工作.

-第6页-

十、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

1.乙方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如水质超标)或人员配备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整改后仍不符

合要求的,甲方应有权按当季服务费的【

5-10】%扣除违约金。同一季度累计发生【2】次以上严重不合格情形的,甲方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导致甲方或实际使用方受到行政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3.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

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

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十六、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第7页-

甲方: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彭明霞

乙方:

湖南兴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肖汉民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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