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09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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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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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789,800.00

数量:

1.00

单位:台

总金额

(元):¥ 789,800.00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

(二次

)-1: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货物类)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

八医院)

采购人地址:长沙县星沙大道

22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领辰医疗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

万家丽中路一段

166号东郡华城广场11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

断仪

(二次)-1: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一、标的信

品目编码

品目编

A023205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采购标的

采购标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品牌

飞利浦

-第1页-

制造商名称

制造商名

飞利浦医疗(

苏州)有限公司

产地

苏州

规格型号

规格型

5500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柒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柒拾捌万玖仟捌佰元

¥789,800.00

二、货物要求

二、货物要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

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

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1)保证满足招标要求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确保院方购买的设备出厂日期不超过 1 年(以中标时间为准),且

必须为最新机型和最新的硬件、软件版本。

4.售后服务

设备质保期 3 年,在质保期内所发现的缺陷,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期限: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

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解决一般问题,特殊问题另行协商。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

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乙方提供同型号备用机以保障使用方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

际停机时间的2倍顺延质保期。乙方需提供国内免费维修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服务。24小时

×365天有工程师接听,为用户提供快速诊断和技术支持服务。每年对设备进行1到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针对检

修报告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维修维护。

5.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1

236,940.00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桥支行

账号:8

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 以甲方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2

473,880.00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桥支行

账号:8

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 以甲方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第2页-

3

78,980.00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桥支行

账号:8

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 以甲方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自行支付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预验收通过并出具《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单》,待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设备开箱

验收记录单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后,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玖佰肆拾元整(

¥ 236940元);设备稳定运行,经甲方终验通过并出具《设备运行验收记录单》《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单》,待乙方提供医疗设备终验单据

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后,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即人民币肆拾柒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 473880元)

;乙方或厂家向甲方出具相应货物质保承诺书,设备终验合格正常运行至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乙方提供付款申请函、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后,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柒万捌仟玖佰捌拾元整(¥7

8980元)。(以上所付款项均为无息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货物交付 (若甲方因现场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另行通知的时间内

完成货物交付

)。

2)交货地点: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五、验收标准和方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 整体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执行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执行

11)履约验收标准:

-第3页-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本项目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 (长财采购[2024]5 号文)执行,若项目验收国家有

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织验收

5、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6、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7、验收程序:简易程序验收

(一)甲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通知乙方进行安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1 5 天内到达现场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操作培训到位

后由甲方、使用方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 省、市、县标准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二)甲方认可调试合格后,进入货物试运行期,试运行过程中,甲方和使用方有权对货物出现的任何缺陷或不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

应在甲方或使用方要求期限内对有缺陷或不足的货物进行调换、修理、补充或退货,并承担相关费用,由于乙方对货物调换、修理、补充不及

时的,不得组织验收。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

由甲方承担。

(三)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或使用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返工造成延迟交货的,按照延迟交

货的违约责任履行。

(四)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和使用方对到货产品的技术规格、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乙方

在验收前(交货的同时)向甲方和使用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提交产品合格证、保修维护文件,进口

产品报关单、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试运行、初验报告等文档(如为英文需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中标价格

之内)。否则,甲方和使用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如设备是整机原装进口,乙方在甲方验收前,必须提供所购设备的报关证明及商检局的商检

合格证书,并将其全部复印给甲方和使用方。如所购设备已列入国家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乙方则须同时提供该设备的计量器具型式批

准证书,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根据违约情形,决定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

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乙方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

成的一切损失。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

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

遭受的全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等)。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

1.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追责。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第4页-

3.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

1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 3 0 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 0 日。 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

,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

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

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 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

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 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 3.0%(约定利率

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

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 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逾期利息累计不超过 1 万元。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3 0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

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15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本项目不是联合体中标

说明:线下合同与线上合同不一致的以线下合同为准。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十五、合同文件构

-第5页-

甲方: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李波

乙方:

湖南领辰医疗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李亚行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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