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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
长沙
Y364印刷厂至杨梅塘公路
印刷厂至杨梅塘公
-1:长沙县
长沙
Y364印刷厂至杨梅塘公路
印刷厂至杨梅塘公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工程类)
(工程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合同类型:政府采购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
供应商(乙方):
湖南中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东
六路
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2003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长沙县Y364印刷厂至杨梅塘公路-1:长沙县Y36
4印刷厂至杨梅塘公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S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相关法
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
1.工程名称: 长沙县Y364印刷厂至杨梅塘公路-1:长沙县Y364印刷厂至杨梅塘公路
2.工程地点: 长沙县北山镇
3.资金内容:
财政资金
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
-第1页-
单价
(元):1,668,359.74
数量:
1.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1,668,359.74
品目编码
品目编
B020200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标的
采购标
长沙县
Y364印刷厂至杨梅塘公路
工程范围
工程范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
及回填、混凝土道路换板及病害处理、原砼路面加宽、沥青混凝土摊铺、
路侧波形护栏拆除及恢复、路侧砼挡
墙、路灯迁移、标志牌拆除及新建、
平面交叉口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为三级公路,设计起点位于县道
X038 交界处,
桩号为
K0+000,经福安村村委会
、终点靠近五福山庄,与村道相交,路线全长约
2.385km。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佰陆拾陆万捌仟叁佰伍拾玖元柒角肆分
壹佰陆拾陆万捌仟叁佰伍拾玖元柒角肆
(¥1,668,359.74 )
二、合同工期
二、合同工
计划开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竣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三、质量标准和规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 2.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3.环保目标:严
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严控工地扬尘污染,全面落实施工工 地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抑尘措施,严格按照《长沙县施工工
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相关标准,对交通建设项目施
工围挡、车辆冲洗、场地硬化、洒水降尘、覆盖措施、现场管理等方面加大扬尘污染管控,
控制常态化巡查计划,定期对在建
工地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陆万捌仟叁佰伍拾玖元柒角肆分 (小写金额:1,668,359.74 元 );
其中:
(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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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期次
期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1
500,507.92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中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4305 0175 5236 000003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北路支
行
2
500,507.92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中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4305 0175 5236 000003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北路支行
3
667,343.90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中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4305 0175 5236 000003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北路支行
4.预付款保函: 否
无
5.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本项目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款支付方式(一般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
3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30%
;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
30%,即付至60%;剩余40%部分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利息
)。
五、项目经理
五、项目经
姓名:张银娟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湘
243161857994
证书专业:
/
六、合同文件构成
六、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成交)通知书;
(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3)通用合同条款;
(
4)采购文件;
(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七、承
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
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施工期间,乙方应保证安全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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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
费用,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
1.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 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符合国家、地方
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
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验收报告是作结算送审和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2.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
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 进行检测鉴定。如
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
按国务院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十、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
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
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
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
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
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
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
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
✓
-第4页-
甲方: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邱赞亮
乙方:
湖南中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叶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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