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望城区2025年“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11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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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1,955,000.00

数量:

1.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1,955,000.00

望城区

望城

2025我的韶山行

我的韶山

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采购项

-1:望城区

望城

2025

我的韶山行

我的韶山

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采购项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服务类)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北

大道

1688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麓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

供应商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

号陆都小区综合大楼

240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望城区2025年“我的韶山

”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采购项目-1:望城区2025年“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

(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一、标的信

-第1页-

品目编码

品目编

C021000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学生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采购标的

采购标

望城区

2025年“我的韶山行”红色研

学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范

详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佰玖拾伍万伍仟元整

壹佰玖拾伍万伍仟元

¥1,955,000.00

二、服务要求

二、服务要

1.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次

“我的韶山行” 红色研学活动服务的服务对象为望城一中、长郡斑马湖中学、望城区职业中专、望城二中、望城六中、恒雅高级中学的

高一学生,共计约

5000人,分批次进行。

第一批(

12月11日):望城区职业中专(第一批),为期两天(包含往返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安排的时间为准)。

第二批(

12月13日):望城一中、长郡斑马湖中学,为期两天(包含往返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安排的时间为准)。

第三批(

12月15日):望城二中、望城六中、恒雅高级中学,为期两天(包含往返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安排的时间为准)。

第四批(

12月16日):望城区职业中专(第二批),为期两天(包含往返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安排的时间为准)。

乙方在成交后两日内,需安排好所有人员、车辆及活动相关准备事宜,并及时与韶山市研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联络组进行对接,提供人员

数量及交通组织方式等信息,与韶山地接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确保活动能按期顺利开展。

乙方与韶山地接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地接机构需具备韶山研学活动资质(提供相关证明);乙方需对等地接机构的服

务质量负责,若因地接问题导致活动质量不达标,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二)研学服务要求:

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严重违规、安全事故及安全员管理不到位、不履职的,接受被纳入研学“黑名单” ,不再承接“我的韶山行”

湖南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业务。

2、工作对接:本项目包含6所学校,乙方应与各校落实确定出行的学校、人数、出行时间等各项信息和各校具体要求,及时与韶山市红色

研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联络组对接,提供人员数量和交通组织方式等信息,并与韶山地接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支付相关费用;及时与对外联络组再次确定人员、车辆等具体信息,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乙方应提供高清影像器材设备,安排专业摄制人员,对研学活动进行拍摄、记录,留存活动影像、图片电子文档资料,活动结束后应

提交活动相关资料给甲方,配合甲方和各研学实施单位及时作好宣传报道工作。影像资料需为

MP4格式(1080P及以上分辨率),图片为JP

G格式(300D PI及以上分辨率) , 需在每批次研学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42722801@qq.com邮箱。

4、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交通、用餐、韶山住宿1晚、韶山研学活动2天、学生保险、安全员及医务人员保障等项目全程服务。

5、注重研学效果,作好行前、行中、行后各项服务。如行前:要向学生介绍研学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组织学生学唱经典红色歌曲、

背诵誓词,开展安全教育(

“行前教育”需包含:红色文化知识讲解(不少于1小时)、安全演练(如火灾逃生、急救模拟)、纪律要求(签

订《研学行为承诺书》)

),强调活动纪律等,协助配备各学校作好出行前各项准备工作。活动执行前,要压实全陪安全员管理责任,督促

学生全程系好安全带,配合带班老师要加强学生纪律管理,配合各教学点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组织好专题班会,指导学生收集整理研学素材等。活动执行后,需要提交相关素材给甲方,以完成电子相册的制作,及时做好宣传工作。

(三)基本原则

教育性原则: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达到

“ 以研促学” 的教育目的。

安全性原则:要坚持安全第一,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确保学生安全。

规范性原则:要规范组织实施,统一调度调配,统一管理流程,统一路线,统一活动内容,统一服务标准,高质量开展研学活动。

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2页-

2.人员配置要求

1、乙方应安排1名负责人随团调度,为每台车安排1名安全员(需持有研学辅导师证、导游证或教官证,具备应急救护的基本知识与基本

技能)全程履行安全职责,并保障好研学车辆。学校要做好行前准备,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研学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路线、注意事项等信息,确认出行师生已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2、乙方按照每1000名学生配备2名随团医务人员的标准,携带医疗急救箱、配备日常药品,全程保障师生健康安全。要规范好组织实

施,学校安排

1名校领导为带队负责人,如同一天有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同时研学,由所在县教育局派出专人带队,便于工作调度。所有学

生统一穿校服,严格按照

50人/台车的标准统筹分配师生乘车,每台车至少配备1名带班老师(原则上为班主任)全程陪同,抵达韶山后按乘同

一辆车为一个班的原则参加研学活动。

3、乙方派出的领队人员须持有导游证或领队证,安全员不得由学生家长、在校学生担任。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车龄在

8年以内,车况良好,坚决杜绝“ 带病车”上路行驶。客运企业要对驾驶员进行审核和集中培训,驾驶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A1驾驶证

,具有

10年以上驾驶经验,5年以内无责任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坚决不能有酒驾、醉驾、毒驾等

违法记录的驾驶员参与红色研学车辆驾驶。行车中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连续驾车不得超过

2小时 , 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

得少于

10分钟。

乙方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明、驾驶员驾驶证及无事故记录证明(近

5年),并确保每辆车配备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录

像保存至少

30天)。

乙方购买的旅行社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500万元,学生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覆盖研学全程,包括往返交通及活动期间);需在活

动开始前

5日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原件及电子档,保险生效日期需早于活动开始日期。

4.其他要求

1、乙方投入人员应安排充足,科学合理,整个研学活动有专门的负责人或部门经理全程亲自调度。

2、乙方在履行合同前,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研学全程服务,按《湖南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手册》要求落实,并确保学生安全,按

甲方要求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意外伤害险。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参与项目的所有人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安全

责任。如在组织学生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1

1,955,000.00

1)本项目的最终付款

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

为准。因项目整体进度或

财政资金到位延缓等,而

影响甲方支付,甲方不承

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2)实际参加研学人数

以韶山行专班反馈的《研

学人数统计表》为准

, 统

计表作为结算依据。

(3

)收款账户信息:户名:湖南麓山国际旅行社有限

公司,账号:

80011 15

67402013 ,开户行 :长沙银行银德支行

3.预付款保函: 否

/

-第3页-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结算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结算金额

=成交单价×实际参加研学人数,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参加研学人数为准,按实结算。成交单价:

391元/人。

四、合同服务期限

四、合同服务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2026年1 月 2日止。

五、服务地点

五、服务地

韶山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验收标准和方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 分期/分项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

11)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由甲方牵头,联合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可选)组成验收小组,采用

“分期验收+综合验收”模式。

分期验收:每批次活动结束后

3日内,验收小组对该批次的服务质量(安全、餐饮、住宿、活动效果)进行验收,乙方需提供《批次活动总结报告

》《安全日志》《影像资料清单》等文件。

综合验收:所有批次活动结束后

7日内,甲方对整体服务进行综合验收,重点评估教育目标达成度(如学生研学心得质量、红色文化知识掌握情况

)、安全管理规范性、服务响应及时性等。

验收不合格处理:若分期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

24小时内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10%-30%**的尾款,直至乙

方完成整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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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

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具有监管权,包括但不限于随机抽查车辆安全状况、医务人员资质、安全员履职

情况等;有权根据活动效果、安全管理、服务响应等纬度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后续合作及付款的重要依据。

2.

甲方有权在乙方服务过程中,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活动进展报告、人员配置名单、保险凭证等文件,

乙方需在

24小时内响应并提交。

3.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须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

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3.

乙方需响应甲方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修改意见及合理需求。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及义务。

十、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

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

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

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

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

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

合同订立时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

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未

按约定时间完成人员、车辆、地接对接等准备工作,导致活动延误或取消;提供的服务未达到

“教育性、安全性、规范性、公益性”原则,经甲

方书面警告后

3日内未整改到位;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员、医务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未按约定提交影像资料、活动

总结等文件,或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分辨率不达标、内容缺失)。

明确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需补足差额。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因乙方原因(如车辆故障、人员失误)导致活动取消或延误,乙方需承担师生的直接损失(如交通费用、餐饮损失),并按50元/人/天

的标准赔偿甲方;若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导致活动取消,乙方需在

3日内退还已收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

1.交通安全预案(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2.医疗急救预案(如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的处置与送医流程);

3.天气突变预案(如下雨、高温时的活动调整方案);

4.乙方需在活动开始前5日向甲方提交《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

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

-第5页-

甲方: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戴金利

乙方:

湖南麓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黎涞麒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十六、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合同文件的优先级为:本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专用合同条款 > 采购文件 > 投标文件。若文件间存在冲突,以优先级高的文件为准。

十七、保密条款

乙方需对活动中涉及的学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活动结束后,乙方需销毁所

有学生信息资料,或按甲方要求移交指定部门。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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