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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5-0210 合同编号:FJ202603-SJ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长沙工业学院学生宿舍项目二期 发包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设计人: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长沙工业学院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长沙市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设计人(乙方):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丙方):长沙工业学院甲方和丙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了《长沙工业学院学生宿舍项目二期委托建设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长沙工业学院学生宿舍项目二期由丙方委托甲方对本项目全过程统建管理。因项目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长沙工业学院学生宿舍项目二期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长沙工业学院学生宿舍项目二期。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长发改审[2026]73号。 3.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1栋8层学生宿舍楼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20354.99m?,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0062.36m?,地上不计容架空层面积292.63m?。建设宿舍503间(标准4人间宿舍497间,2人间无障碍宿舍6间),可容纳住宿学生2000人。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旺旺西路366号,旺旺路与高原路交叉口西南角长沙工业学院内。 5.工程投资:9377.75万元(总估算)。 6.工程进度安排:以项目实际要求进度为准。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按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执行。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以及后续施工服务,各阶段设计需满足政府审批部门的报审和审批相关深度要求。本项目需结合原有校园规划合理合规设计,本项目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消防等专项设计统筹衔接并入原有校园的管网系统。 初步设计阶段:专业设计范围包含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等全专业初步设计,编制完整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及相关专项分析报告。BIM设计按省、市相关要求完成。 施工图设计阶段:专业设计范围包含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消防、供配电、室外配套管网等全专业施工图纸设计,覆盖单栋宿舍所有施工、运维环节技术需求。 2.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及相应的服务工作。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4.设计依据:发包人提供的立项批复、规划条件书、测量成果、勘察成果、方案审查意见、设计任务书、可研批复等。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根据发包人指令。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按实际要求。 发包人保留设计周期调整的权利,设计周期调整后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本合同价按以下第1种方式计算和支付。 1.固定优惠率。本合同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叁万陆仟陆佰元整(?1336600元)。 依据投标优惠率按项目中标通知书中的优惠率标准计算费用作为结算价款;设计按长财评综〔2024〕11号《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评审指南》计取费用,设计报价固定优惠率11.54%。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造价部门审结为准。 2. 固定单价。本合同不含税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增值税为元,税率为%,其价税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按照每平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元/m?固定综合单价包干,计费面积暂以m?进行计算。固定综合包干单价为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工作经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3.若本合同范围发生重大规划、范围调整及工程费用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对设计费按设计人中标优惠率重新计算调整。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朱纯。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熊彩。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资料(如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三方各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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