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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1.本项目为全年度每日24小时服务,中标人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提供7×24小时服务值守,保证服务能正常提供。若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而造成事故及投诉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所有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并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服务内容及具体标准进行服务。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在18-45岁之间,形象气质佳,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若因服务人员数量不足或排班不当造成服务脱节、服务事故及投诉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3.中标人应制定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相关管理制度,如培训计划、考核制度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将通知中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在服务期内累计出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4.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需承担与服务内容相关的遗体接送、检查、保管、遗物收集、物品交接等相关工作。若在以上工作中出现差错而造成事故及投诉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5.为了尊重逝者和保护个人隐私,中标人团队所有人员均不允许在服务场地拍摄任何照片或视频,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6.若遇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或大型的治丧活动时,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和采购人的安全规定。中标人应对服务期限内因其自身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员工违反规定、现场管理不善、人为操作不当等导致的事故。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采购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单价 (元) |
服务内容及具体标准 |
| 1 |
电子生平(网上纪念堂) |
个 |
277 |
( 25个月使用期)家属提供7张逝者照片,根据家属选择的制作风格,编辑背景音乐、悼词,建立网上悼念空间,供前来治丧亲属进行线上签到、献花及实名留言及后期管理服务。免费提供遗像修复和打印 |
| 2 |
人生相册 |
个 |
590 |
家属提供1-45张照片,工作人员对照片进行修复,并提供14套原创模板,11首原创音乐,26套原创文编进行选择;编辑、排序,制作成视频相册,提供现场播放服务。免费制作12寸手捧遗像1个。 |
| 3 |
人生传记 |
场 |
840 |
视频成品时间长不少于30分钟,1080P高清视频,其中包含影像配音配乐,传记文字编辑,家属访谈拍摄录制,悼念会现场拍摄,U盘数据备份。 |
| 4 |
人文知客仪式 |
天 |
354 |
每天由1名礼仪人员按照早、中、晚3个时间段(具体时间与家属确定后进行,每个时间段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提供祭奠、引导、颂钵等司仪引导接待服务。提供服务工作服、颂钵、丁夏、跪垫等设备及用品耗材道具用品。 |
| 5 |
人文告别仪式 |
场 |
588 |
每场3名服务人员,其中:司仪1名、颂钵师1名,厅外引导扫码及接待1名、含千纸鹤、花瓣等服务道具用品。 |
| 6 |
人文善缘仪式 |
场 |
938 |
每场服务分入灵、祭奠、出灵3阶段服务,分开进行,每阶段服务不少于30分钟。主要提供服务工作服、治丧家属丧服、逝者旗旌、竹/筒杖、颂钵、香囊、小推桌、祭祀供盘、水酒贡品、香炉、檀香、茶/水/杯、面巾、托盘、鲜花瓣、跪垫等设备及用品耗材道具用品。 |
| 7 |
厅堂文化布置服务1 |
场 |
627 |
提供4.8m×1.2m×1m红木背景台1套,3.84m×1.92m背景LED屏幕1个,3.34m×0.68m×0.72m红木围棺2个,2.6m×0.68m×0.72m红木围棺1个,七星莲花灯18个,特制红木花盆,20组特制红木花架及铜制雕塑盆景,在盆景中装饰松枝及塑花。 |
| 8 |
厅堂文化布置服务2 |
场 |
1728 |
提供9.0m×2.0m×1.2m红木背景台1套,2.8m×0.6m×0.7m红木围棺2个,2.0m×0.6m×0.7m红木围棺1个,七星莲花灯18个,24组特制红木花架及铜制雕塑盆景、七星莲花灯(每组含0.5m×0.5m×1.0m特制红木花架1个,0.35m×0.45m铜制雕塑1个,七星莲花灯1个)。 |
| 9 |
电子遗像1 |
场 |
50 |
提供告别厅显示屏1个,1名工作人员负责遗像的制作和投屏。 |
| 10 |
电子遗像2 |
场 |
100 |
提供守灵厅内、外各1个电子显示屏,1名工作人员负责遗像的制作和投屏。 |
| 11 |
骨灰盒铜像 |
个 |
60 |
根据骨灰盒的实际情况选择铜像形状。规格为椭圆形46*36mm/正方形75*50mm。 |
| 12 |
手捧遗像 |
个 |
60 |
12寸遗像1个,含照片修复和相框。 |
| 备注:由于本项目需要24小时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根据实际用房情况提供配套场所,按规定收取500元/间/月,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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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实际结算金额提前达到300万,视为合同已经履约完毕;如合同到期后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300万,同样视为合同已履约完毕。服务地点: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五、服务标准: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与服务现场情况提交服务方案。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提供相关工作配套用房。3.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落实国家、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以及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提高服务场所和休息场所的水、电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和能耗。
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1.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2.验收程序:2.1 采购人将组织验收小组,由甲方的殡仪服务部礼厅班班长担任组长,与礼厅班其他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的单数验收小组负责验收组织和实施工作;2.2 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等客观出具验收意见,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2.3 做好验收工作的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七、其他要求:报价方式及要求本项目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报价(采购内容中的单价为基准单价),不得漏报,否则作为无效标,以折扣率作为报价得分的评审依据,报价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该报价在服务期限内不得变更。例:某个服务按基准单价计算为100元,如成交报价为85%(8.5折),则实际结算单价=100×85%=85元。服务期限内,采购内容中已有的基准单价原则上不予调整,中标人自行承担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结算方式1.付款人: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2.结算方式:按中标人当月提供的服务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实际服务数量×预算单价×折扣率。本项目按月验收,费用按月支付,每月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于次月15日前按照实际服务数量和甲方的工作考核情况完成结算,并由乙方开出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甲方。甲方应在上述步骤均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款项。如有延迟,在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如因乙方结算资料不齐全而造成延迟结算的情况,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3.考核采取扣分制,按月打分,于次月10日前公布上月考核结果。无扣分情况全额支付当月劳务服务费用;扣分在1-10分范围内的,按50元/分计算,核减当月劳务服务费用;扣分在11-19分范围内的,支付95%的劳务服务费用;扣分在20-29分范围内的,支付90%的劳务服务费用。(考核细则见附件) 4.该项目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配送、税金、保险、保管、人工、设施、设备等中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及服务用品均由中标人提供。在本合同费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约定,将人员组织到服务地点开展服务培训、演练等工作。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未作出承诺的,其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