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应急管理局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5-2026年度省级互联网媒体宣传服务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19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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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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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5-2026年度省级互联网媒体宣传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十楼    供应商(乙方):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韶山南路258号红网大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5-2026年度省级互联网媒体宣传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5-2026年度省级互联网媒体宣传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金额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预算单价(元)

总价(元)

预算总价(元)

专栏

醒目位置

红网

1

2万

2万

2万

1.98万

专题

三个栏目

红网

2

1.5万

1.5万

3万

3万

图文直播

记者、编辑、设计师

红网

1-2

2万

2万

2万

2万

千屏宣传

所有的屏

红网

1

3万

3万

3万

3万

合计报价

9.98万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项目

内容清单

专栏宣传

在红网开设“应急管理专栏”,围绕城市安全运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查处、打非治违、科技兴安、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突出宣传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的重要和特色工作,引导市民了解应急、支持应急,形成重预防、排隐患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全社会的应急管理意识和能力。

策划宣传

1、安排专职记者负责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的宣传工作。

2、挖掘宣传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的典型经验和各种好做法,重要稿件将推送到学习强国等平台。

3、挖掘优质新闻线索,策划制作2个大型网络专题,在红网重点位置进行推广,打造宣传精品。

活动宣传

1、配合组织开展“安全月”等重要活动。组织1-2场图文直播,让活动突破时空的概念。

2、联合打造品牌宣教活动。策划宣传活动,推荐优秀宣传作品公开传播。

千屏直播

开展一次千屏直播。在高速出入口、各办公楼电梯间、各社区居民楼有千块大小屏,同步联动红网和时刻新闻,针对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的重要活动,比如应急大演练、应急知识竞赛等进行千屏直播,扩大活动影响,提升市民参与度和体验感。

备注

1、合作媒体需服从市应急局统一安排调度,跟踪报道工作动态,组织专题和重大活动的采编发布。

2、合作媒体需在红网重要版块进行发布有关长沙市应急局的重要公告、活动启事、活动信息发布等。

3、合作媒体需配合开展好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的培训。

4、合作媒体需按招标协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履约情况梳理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

2.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配备方案

技术职称

人员

级别

工作年限

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认证情况

一、项目管理人员

(一)项目负责人

1

张广荣

主任编辑

/

26

主管

主任编辑证书

2

张奕

中级编辑

/

19

副主管

记者证

(二)技术负责人

1

陈光林

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18

技术主管

高级信息系统

项目管理师证

2

张彦

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

/

20

技术副主管

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二、其他服务人员

1

郑玉焓

编辑

/

7

编辑

/

2

喻帅明

记者

/

10

记者

记者证

3

赵鸿颖

记者

/

15

记者

记者证

4

柳纲辉

舆情编辑

/

7

舆情编辑

/

5

杜放

摄影摄像记者

/

7

摄影记者

/

6

廖川富

舆情分析师

/

11

舆情分析师

/

7

刘丰

上刊专员

12

屏广告上刊

8

余雅琴

记者

5

日常报道记者

记者证

9

彭超

记者

11

重大稿件撰写记者

记者证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根据需要配置照相机、摄像机、政务小屏等所需设备来开展服务。

4.其他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全方位做好服务工作。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99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4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8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合同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43*开通会员可解锁*507697)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项目

内容清单

专栏宣传

在红网开设“应急管理专栏”,围绕城市安全运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查处、打非治违、科技兴安、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突出宣传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的重要和特色工作,引导市民了解应急、支持应急,形成重预防、排隐患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全社会的应急管理意识和能力。

策划宣传

1、安排专职记者负责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的宣传工作。

2、挖掘宣传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的典型经验和各种好做法,重要稿件将推送到学习强国等平台。

3、挖掘优质新闻线索,策划制作2个大型网络专题,在红网重点位置进行推广,打造宣传精品。

活动宣传

1、配合组织开展“安全月”等重要活动。组织1-2场图文直播,让活动突破时空的概念。

2、联合打造品牌宣教活动。策划宣传活动,推荐优秀宣传作品公开传播。

千屏直播

开展一次千屏直播。在高速出入口、各办公楼电梯间、各社区居民楼有千块大小屏,同步联动红网和时刻新闻,针对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的重要活动,比如应急大演练、应急知识竞赛等进行千屏直播,扩大活动影响,提升市民参与度和体验感。

备注

1、合作媒体需服从市应急局统一安排调度,跟踪报道工作动态,组织专题和重大活动的采编发布。

2、合作媒体需在红网重要版块进行发布有关长沙市应急局的重要公告、活动启事、活动信息发布等。

3、合作媒体需配合开展好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的培训。

4、合作媒体需按招标协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履约情况梳理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利督促改进并继续实施。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其他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其他按双方约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果不按约定执行,被违约方有权追求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时,被损害的单位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标准双方商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按照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吴平辉 法定代表人: 贺永祥
委托代理人: 张海姣 委托代理人: 刘子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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