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宁乡经开区2025-2027年企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AI智能分析安全事故隐患和实时预警服务(二期)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GK-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宁乡市金洲大道金洲大桥西创业大楼 供应商(乙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隆平路218号中房瑞致小区3号地块31栋办公楼8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宁乡经开区2025-2027年企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AI智能分析安全事故隐患和实时预警服务(二期)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1)前期部署阶段(第一阶段),配置3组技术人员配合区安委办分三组逐企上门调研、选取配置点位、 确定配置算法、接入摄像头、接入信息化平台、企业操作人员培训。(5分)(2)正式运行阶段,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3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1人、数据库系统工程师1人组成 服务团队,负责日常运维、数据统计报送、企业操作 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5分)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1、AI安全大模型(25分)(1)拥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不涉及任何产权纠纷。 (5分)(2)支持多模态数据处理,支持处理文字、图片、视 频等多种类型的数据处理,支持任意分辨率、任意长宽 比的图像和视频输入。(5分)(3)支持多种训练模式,包括:单机、分布式多种任务模式,大模型完成至少25种以上场景的数据训练, 包括但不限于:吸烟识别、睡岗、火焰和烟雾、玩手 机、安全帽、口罩识别、传送带异物识别、反光背心 识别、跨越栏杆识别、灭火器识别、漂浮物识别、超 人数识别、人员摔倒识别、电梯内电瓶车识别、区域 入侵识别、消防通道占用识别、行车/吊车下方行人识 别、安全带识别、未佩戴防毒面具、攀爬检测、作业 监护人检测、手扶吊物行为识别、物品定置检测、护 目镜/面屏识别、工作服穿戴识别等。(10分)(4)在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企业端查看本企业接入视 频的实时画面,在安全生产系统监管端可查看多个企 业的现场实时画面。同一路视频可同时配置10种以上 的AI场景分析,自动识别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同一时间预警超过7种以上,发出预警信息至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及企业指定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企业端可对预警情况通过电 脑端或移动端进行闭环的管理及处理。(5分)2、摄像头接入:2600个监控摄像头接入通过AI大模型技术分析监控视频中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监控预警。平台需具备高效、稳定的数据处理能力,支持市面主流品牌的监控摄像头,支持20种以上应用场景分析,并与现有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识别精度、响应时间、误识率与漏识率符合要求。(15分)3、大模型运行环境:GPU算法服务器、AI安全大模型训练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处理器、内存、 存储、图形处理器、带宽等参数符合要求。(15分) 4.其他要求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履行义务、 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给对方造 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违约合同款项的20%),同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 括直接损失、合理的预期利益损失及为追索权利支出的律师费、 诉讼费等合理费用)。七、其他约定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整 2.付款方式:4.1 本合的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收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港水晶城支行户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账号:43*开通会员可解锁*141029 4.2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4.2.1本合同采取后付款的付款方式,即乙方先提供服务后 甲方再付款。4.2.2在合同签订后的第3个自然月后,经甲方验收后(附件:履约验收考核评分表),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季度服务费,即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此后甲方每3个自然月按照采购约定组织开展验收并向乙方支付该3个自然月的服务费用。 4.3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相应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的30个自然日内支付相应服务费。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火炬路支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43*开通会员可解锁*141017) 3.预付款保函: 否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AI安全大模型(25分)(1)拥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不涉及任何产权纠纷。 (5分)(2)支持多模态数据处理,支持处理文字、图片、视 频等多种类型的数据处理,支持任意分辨率、任意长宽 比的图像和视频输入。(5分)(3)支持多种训练模式,包括:单机、分布式多种任务模式,大模型完成至少25种以上场景的数据训练, 包括但不限于:吸烟识别、睡岗、火焰和烟雾、玩手 机、安全帽、口罩识别、传送带异物识别、反光背心 识别、跨越栏杆识别、灭火器识别、漂浮物识别、超 人数识别、人员摔倒识别、电梯内电瓶车识别、区域 入侵识别、消防通道占用识别、行车/吊车下方行人识 别、安全带识别、未佩戴防毒面具、攀爬检测、作业 监护人检测、手扶吊物行为识别、物品定置检测、护 目镜/面屏识别、工作服穿戴识别等。(10分)(4)在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企业端查看本企业接入视 频的实时画面,在安全生产系统监管端可查看多个企 业的现场实时画面。同一路视频可同时配置10种以上 的AI场景分析,自动识别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同一时间预警超过7种以上,发出预警信息至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及企业指定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企业端可对预警情况通过电 脑端或移动端进行闭环的管理及处理。(5分)2、摄像头接入:2600个监控摄像头接入通过AI大模型技术分析监控视频中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监控预警。平台需具备高效、稳定的数据处理能力,支持市面主流品牌的监控摄像头,支持20种以上应用场景分析,并与现有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识别精度、响应时间、误识率与漏识率符合要求。(15分)3、大模型运行环境:GPU算法服务器、AI安全大模型训练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处理器、内存、 存储、图形处理器、带宽等参数符合要求。(15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人员配置情况:(10分)(1)前期部署阶段(第一阶段),配置3组技术人员配合区安委办分三组逐企上门调研、选取配置点位、 确定配置算法、接入摄像头、接入信息化平台、企业操作人员培训。(5分)(2)正式运行阶段,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3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1人、数据库系统工程师1人组成 服务团队,负责日常运维、数据统计报送、企业操作 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5分)2、服务保障能力:(10分)(1)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后台操作、 电话指导解决,或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 应在收到用户信息后8小时内排除之并交付使用。(5分)(若无则不扣分)(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 害等不可抗力除外),乙方负责(包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5分) (若无则不扣分)3、其他:(15分)(1)乙方服务期间应全力支持采购单位的智慧园区建设,智慧园区运营平台、与该平台对接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本项目的网络安全检查、 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等工作。(5分)(2)乙方负责服务期间该平台所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保 管、数据训练和数据安全。(10分)(若发生数据泄露事件产生负面影响的,本项得0分) (6)履约验收标准:无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验收小组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20家企业开展满意度调 查,满意度达90%以上视为合格,本项得10分;满意度 达80%以上不足90%的,视为基本合格,本项得6分;满 意度不足80%的,视为不合格,本项得0分。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参照履约验收考核评分表评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服务,并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服务成果。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履行义务、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违约合同款项的20%),同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合理的预期利益损失及为追索权利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6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