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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4.1.2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过滤精度及水质要求
浊度小于1,sdi小于3和大肠杆菌不检出不是污水处理厂的指标,是特定单位的检测报告,针对特定厂家,应该予以取消。
回复:(1)本项目采购的膜为中空纤维超滤膜,参考GB/T25279-2022《中空纤维帘式膜组件》等相关标准,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考虑到污水处理厂实际情况,为延缓膜污染速率,提高膜使用寿命,降低运行能耗等方面有较好的效果,要求本次招标的超滤膜必须满足上述指标要求。
(2)采购人对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描述完整、明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六、七、八、九条的规定,满足采购需求的产品在市场上有多家供应商可以提供,因此该需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合法依规。
(3)浊度、SDI和大肠杆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评审中技术参数响应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限于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注册/备案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企业公开发布的证明材料。
|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
3.1招采备案编号: CSJKQXESXM-2025119(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3.2监管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 联系人:胡佳 |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58号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正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蒋文静(项目负责人)、王旭、王凌 |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95号华润置地广场二期15栋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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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