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2025年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15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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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项目

年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项

-12025

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项目

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项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工程类)

(工程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KFCG-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2

8日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

事处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青竹街道太阳山路

1

供应商(乙方):

湖南泓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雷

锋大道西侧

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5年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

全提升工程项目

-1:2025年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FCG-

2*开通会员可解锁*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

1 . 工 程 名 称 : 2025年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项目-1:2025年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

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项目

-第1页-

单价

(元):1,258,701.65

数量:

1.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1,258,701.65

2.工程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小区

3.资金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

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

品目编码

品目编

B051000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采购标的

采购标

2025年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项目

工程范围

工程范

天井安置小区改造内容涉及

17栋房屋

168户,总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畅通消防通道、完善消防设施、规整各类管线、增添安防设备、规范燃气使用等。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

,具体范围

和内容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伍万捌仟柒佰零壹元陆角伍分

壹佰贰拾伍万捌仟柒佰零壹元陆角伍

¥1,258,701.65

二、合同工期

二、合同工

计划开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竣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期总日历天数:

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三、质量标准和规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1.1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投标供货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制

定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供应商承诺的工期提前于采购人所要求的工期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

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不会向供应商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1.3供货商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暂估价项目和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2.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2.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2该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2)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监理人的监督管理。

3.工程所需材料与设备清单:

工程所需材料与设备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

4.适用的规范和标准

适用的规范和标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 169-201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

-第2页-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

CJJ 194-2013)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CJJ 193-201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202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5020-2021)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6-202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版)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CB55002-2021)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7-2022)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55015-2021)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6-2022)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201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2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032-200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

[2020150号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B50311-201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2015)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50373-2019)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201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CB55029-2022)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

5.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安全施工职责。5.2供应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5.3供应商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5.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编制详细、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计划。5.5供应商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

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6供应商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

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5.7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5.8供应商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

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5.9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

行标准化管理。

6.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保护要

-第3页-

6.1供应商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

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6.2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供应商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6.3供应商应为本工程制订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

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

6.4供应商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

同时也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供应商应在环

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供应商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7.人员要求

人员要

7.1人员配备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在合同签订前,项目团队人员按湘建建

[2020]208号文件要求拟定,并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和在本单位近一个

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

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

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7.2承包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并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社会

保险。承包人未给施工人员办理工伤意外责任保险,如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在施工

期间,非发包人原因导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害事件,其相关责任及赔偿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

8.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8.1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

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8.2根据进度报备采购人的相关要求,按周报形式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度。

★8.3依据《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外(含境外)工程建设单位来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拨建设工程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

规定向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申请登记备案。省外建筑入湘企业提供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

息登记并提供截图加盖公章或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验收方案

验收方

9.1验收主体: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9.2组织形式:由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组织竣工验收9.3验收时间:项目已完工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竣工验收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9.4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9.5验收程序:(1)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

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清洗工程的所有地面、墙面、楼面、路面等表面;清洗和擦洗所有玻璃、磁砖、石材和所有

金属面;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所有表面完成约定的装修和装饰;检查和调试所有的门、窗、抽屉等以确保他们开启的顺畅;检查和调试所有的五金件并上油;检查、测试和确保所有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达到良好的

运行状态和效果;所有钥匙(如果有)贴上标签并固定到钥匙排上。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按要求

,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附件资料,采购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成立验收小组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3)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书。(4)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将验收资料、原始

记录、验收结果、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5)供应商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后,应按以下要

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从施工场地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和无法拆除的埋入式模板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撤离

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

9.6验收内容:依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环境保护

要求等进行验收。

9.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1)按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有关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规定工期验收的,每推迟一天验收,从工程款中扣2000元/天,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9.8争议处理(

1)验收结果争议: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4页-

9.9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9.10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

1)采购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施工图纸及项目基础资料等施工现场前期准备工作;

2)采购人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3)采购人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及工程计量工作;

4)采购人对施工内容进行验收工作。

5)供应商的施工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6)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办理付款手续。

供应商:(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供应商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采购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

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 ,避免

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供应商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环境保护要求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

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

款;

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

时间等要求移交采购人;

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

10.1质保期:1、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2、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

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如成交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采购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存在相关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应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等再予以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成交供

应商应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等费用的,成交供应商应补足差额部分。

10.2保修范围:包括2025年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全部施工范围,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本项

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0.3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

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4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项目质保期内,不

管项目是否移交,均由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保养,质保期满后,由使用单位或维护管理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捌仟柒佰零壹元陆角伍分 (小写金额:1,258,701.65 元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捌佰伍拾肆元叁角肆分(¥ 31854.34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第5页-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叁拾柒元柒角叁分(¥

54437.73元);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1

1,006,961.32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泓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的

80%。

2

213,979.28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泓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最终结算金额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

竣工结算结果(开福区审计局抽审项目以其审计结

果)为准。区财评中心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的

97%

3

37,761.05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泓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过后付清

(该期限内不

计息

)。

4.预付款保函: 否

5.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转账

五、项目经理

五、项目经

姓名:郭张

证书名称: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湘

243002072083

证书专业:建筑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六、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七、承

-第6页-

我司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

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

1、验收主体: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2、组织形式:由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组织竣工验收3、验收时间:项目已完工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竣工验收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4、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5、验收程序:(1)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

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清洗工程的所有地面、墙面、楼面、路面等表面;清洗和擦洗所有玻璃、磁砖、石材和所有金属面;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所有表面完成约定的装修和装饰;检查和调试所有的门、窗

、抽屉等以确保他们开启的顺畅;检查和调试所有的五金件并上油;检查、测试和确保所有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所有钥匙(如果有)贴上标签并固定到钥匙排上。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按要求

,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附件资料,采购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成立验收小组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3)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书。(4)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将验收资料、原始

记录、验收结果、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5)供应商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后,应按以下要

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从施工场地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和无法拆除的埋入式模板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撤离

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

6、验收内容:依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环境保护

要求等进行验收。

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1)按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有关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规定工期验收的,每推迟一天验收,从工程款中扣2000元/天,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争议处理(

1)验收结果争议: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9、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10、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

1)采购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施工图纸及项目基础资料等施工现场前期准备工作;

2)采购人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3)采购人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及工程计量工作;

4)采购人对施工内容进行验收工作。

5)供应商的施工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6)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办理付款手续。

供应商: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供应商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采购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

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 ,避免

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供应商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环境保护要求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

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

款;

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

-第7页-

时间等要求移交采购人;

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

1、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2、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

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如成交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采购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存在相关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应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等再予以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成交供

应商应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等费用的,成交供应商应补足差额部分。

3、保修范围:包括2025年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天井农安房小区公共安全提升工程全部施工范围,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本项

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

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项目质保期内,不管

项目是否移交,均由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保养,质保期满后,由使用单位或维护管理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十、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

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

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

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

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

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

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

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1.甲方承担以下风险:

(1)根据合同约定故意违约行为所引起的风险。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导致的风险。

(3)由于甲方的过错或疏忽导致的风险。

2.乙方承担以下风险

(1)根据合同约定故意违约行为所引起的风险。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导致的风险。

(3)由于乙方的过错或疏忽导致的风险。

3.当风险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和补救风险,同时妥善协商解决方法并承担各自风险所带来的

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若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无法履行,可免除该部分义务,其余部分仍需履行;若导

致合同全部无法履行

,则合同终止。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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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余彬

乙方:

湖南泓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唐淼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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